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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09:20 来源: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部门网站(http://zwfw.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11084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政务公开有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统筹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4年,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共主动发布信息496条,主要包括:头条新闻69条,工作动态类166条,党务公开55条,图片新闻44条,通知公告17,“蒙速办”品牌宣传专栏112条,诚信建设宣传专栏17条,概况类信息15条,政府网站工作报表1条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95632个,网站总访问量186266次。

(二)依申请公开

按照《呼伦贝尔市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了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信息申请接受、办理、答复、归档等项工作。2024年,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办结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2024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自治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性评估,坚决杜绝“涉密”、“有害”、“敏感”信息上网,没有出现涉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也没有发生任何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坚持需求导向、公开透明、便民高效、安全可控等原则,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公众需求,同时保障信息安全。2024年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网站共收到留言2条,办结留言2条,对外公开留言答复1条,其余因涉密不予对外;公开征集意见1件,切实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五)监督保障

一是规范政务公开行为,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单位内部工作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明确考核目标和标准。二是全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监督,确保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并满足公众的信息需求。2024年共有63人次参与对我局的社会评议,评议满意度较高。三是2024年度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意识和专业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务公开主动性不足,政策宣传解读形式渠道单一,优质高效便捷的政策服务体系还未形成。

(二)改进情况

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全面加强政务公开有关政策的学习,持续提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能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各个栏目的管理,做好主动公开栏目的信息更新,丰富栏目内容,做到及时受理网上咨询投诉以及依申请公开。加强宣传和普及,增强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的意识,拓宽政策宣传解读渠道,提升政策知晓度、关注度和传播度,让市场主体和企业群众更好更快享受政策红利。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推动惠企利民政策精准直达快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