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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招商方案》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2020-07-13 发布日期: 2020-07-13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招商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0-07-13 来源:不详 浏览次数: 字体:[ ]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招商方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意见》(国发〔2019〕11号)“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提高引资质量,重点引进跨国公司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意见,为引进和培育一批优秀总部企业聚集,进一步提升经开区经济竞争力,加快实现产业升级,结合实际,经开区管委会责成相关部门起草了《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总部经济招商方案》。在征求了政务、经贸、财政、建设、环保、综合办、市场分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分局等9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开区于2020年5月27日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于2020年6月8日经开区第十次党工委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规划建设招商方案》主要为4个部分,分别为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部基地框架、主要目标、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审核及退出机制。

1、总部基地框架。总部基地规划在海东项目区,规划2个基地, A区规划为CBD总部基地,依托现有的经开区海东项目区办公大楼、规划馆等存量办公条件,规划面积1000亩;B区规划为商业服务综合体,依托原3个乳品厂至东港物流区域及周边闲置地块,规划面积500亩,重点发展商贸餐饮、物流等与CBD总部基地配套的相关服务业。

2、申请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注册地在经开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企业发展方向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政策; 3)在经开区进行税务登记,实行独立核算,在经开区缴纳企业所得税; 4)下属企业不少于3个,其中在经开区外的不少于2个; 5)营业收入中来自下属企业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5%(新设立总部企业、投资性公司总部企业除外)。

3、管理、审核及退出机制。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部经济管理办公室每年对总部企业进行管理及审核认定。获经开区总部企业认定的企业,经每年审核通过后,报经开区党工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每年可享受扶持政策。未通过审核认定的企业,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无条件搬离经开区总部经济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