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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发布《呼伦贝尔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
布局规划》的公告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 发布时间:2023-11-21 14:51 浏览: 【字体大小:


呼伦贝尔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管理,筑牢烟草专卖制度基石,合理布局烟草制品零售点,维护良好的烟草市场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制定以市场为导向,遵循依法行政、科学规划、服务社会、均衡发展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划所称烟草制品零售点(以下简称“零售点”)是指依法申请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经营场所。

第四条本规划适用于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范围的烟草制品零售点的合理布局管理。

第五条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负责365体育投注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制定工作,各县级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零售点设置的具体实施。

 

第二章 合理布局规划标准

第六条本规划根据各市场区域单元特点采取零售点“数量+间距”相结合的方式,达到市场区域单元容量标准的,采取“退一进一”原则实施动态管理。

第七条按街道办、社区、乡、镇、苏木等行政区划划分呼伦贝尔市辖区市场区域单元,综合人均卷烟消费水平、卷烟供需水平、零售点销售水平等因素,零售点的设置需符合《呼伦贝尔市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标准》(附件1)规定要求,各市场区域单元内零售点数量未达到规划数量的可增设零售点,达到或超过规划数量后,不再增设零售点。

第八条按街道对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沿街(路)零售点划分市场区域单元,综合各街道实际经济情况、消费能力、区域位置等因素,在符合本规划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下,城区、乡(镇)政府所在地沿街(路)零售点的设置,与最近零售点间距需符合《呼伦贝尔市城镇街道零售点间距标准》(附件2)规定要求。

第九条 其他市场区域单元烟草制品零售点的设置,在符合本规划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下,需符合以下规划标准:

(一)居民住宅区内,居民达到500户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居民在500户以上的,每增加500户可增设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

(二)自然村、屯、组、嘎查、农牧场队等居民达到100户可设置1个烟草制品零售点,居民在100户以上的,每增加100户可增设一个烟草制品零售点,且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

(三)政府统一规划建设的以集中交易商品为主,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的大型集贸市场、各类专业市场、农贸市场的零售点数量控制在总摊位、柜台、门面数的1%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面积在5000平米以上的大型商场内的零售点数量控制在总商户数的1%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个,且同层不得超过1个。

(四)为满足停留在设施内特定顾客消费需要,经营客房数量在150间以上的宾馆、公寓、酒店、体育场馆生活区、度假村,经营面积在2000平米以上的KTV等相对封闭的休闲娱乐服务场所,在服务大厅设立的便利店、超市的,零售点设置总数不得超过1个。

(五)飞机场航站楼的公共大厅、候机大厅,火车站、汽车站、客运中心的候车室,旅游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公共场所内设立便利店、超市的,零售点设置总数不得超过1个。

(六)规模较大的创新产业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等相对封闭场所设立便利店、超市的,可在其内部的生活区按用工人数每1000人设置1个零售点,且零售点间隔距离不少于100米。

(七)工程工期在一年以上且施工人员在1000人以上的施工工地,在生活区设立便利店、超市的,符合法定条件的前提下,施工期间零售点设置总数不得超过1个,且该零售点取得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得超过该工程的竣工期限。

(八)以成年人为教育对象的高等学校(大学、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等)在生活区设立便利店、超市的,按教职工与学生数量每2000人设置1个零售点,最多不得超过5个,且零售点间距不少于100米;

(九)监狱、看守所、军队生活区等相对封闭场所设立便利店、超市的,零售点设置总数不得超过1个。

第十条零售点经营场所因位置或开通多个出入口同时涉及本规划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中多种市场区域单元的,需同时符合涉及的所有市场区域单元的合理布局规划标准;各市场区域单元内零售点互为参照项。

 

第三章 合理布局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属于本规划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在符合本规划第七条规定的条件下,将间距标准的限制放宽30%执行。

(一)残疾人:持有三级以上肢体残疾证;

(二)军警烈属:持烈士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抚恤对象(烈士父母、配偶、子女);

(三)国家明文规定给予政策扶持照顾的其他情形。

以上优抚对象须具有独立自主经营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属于首次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优抚对象必须书面承诺本人驻店经营,不得委托经营、合伙经营、雇佣经营,不得出租、出借优抚对象身份帮助他人申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不属于本规划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不受本规划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间距标准和数量标准限制。

(一)非家庭经营的持证个体工商户,因原持证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6个月内,原持证人的父母、配偶或子女需要在原地址继续经营的;

(二)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客观原因造成无法在核定经营地址经营,持证人申请变更到本辖区内其他地址经营的;

(三)经营场所位于中小学校、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的持证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主动搬迁至本辖区内与其他零售点相距30米以上其他地址经营的;

(四)为集中满足周围居民对大宗商品消费需求的大中型超市,经营面积在400平米以上且周围500米内无同类大中型超市的,可在其内部设置1个零售点。存在多个出入口的以最近的测量为准。

 

第四章 合理布局不予情形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情形的;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外商投资的商业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以特许、吸纳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资等形式变相从事烟草专卖品经营业务的;

(四)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

(五)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业务被追究刑事责任,在3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六)无固定经营场所的,如城乡居民小区内的房屋规划用途属于附属设施的车库、车棚、仓房、阳台(房屋用途以房屋产权证的规划用途中标注为准),报刊亭、违章建筑、活动板房、临时建筑物、市政规划已标示待拆迁建筑等;

(七)无与住所相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如以居民楼公用巷道、楼梯间、地下室、住宅、公寓、写字楼等作为对外营业窗口的,首层直接对外全开放式完全用作经营的住宅、公寓、写字楼除外;

(八)经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且不具备安全措施保障,不适宜经营烟草制品的,如生产、销售、经营、存储有毒有害、易挥发类、易燃易爆物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容易造成卷烟污染的;

(九)主营业务为网吧游戏、婚丧祭祀、药妆医械、美容美发、蛋糕烘焙、花卉水果、棋牌茶楼、通信器材、洗涤洗浴、化妆美甲、按摩推拿、足疗保健、五金建材、传真打印、装饰装潢、仪器仪表、家电家具、电子商品、音像器乐、照相摄影、床上用品、服饰箱包、车类销售、汽车服务、修理修配、寄递配送、中介劳服、典当买卖、金融证券、金银珠宝、农具农资、农畜养殖、宠物医服、渔具水产、旅行服务、餐饮小吃、书报杂志、粮油散酒、文体用品、彩票台球娱乐等专业性较强,与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有直接或间接互补营销关系的;

(十)容易诱导未成年人关注、购买、吸食卷烟的经营场所,包括但不限于青少年培训机构、儿童活动中心、母婴用品店、文具店、玩具店、游乐场所、托幼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图书馆(室)、科技馆(宫)、美术馆、少年宫等;

(十一)利用自动售货机或信息网络等销售烟草制品的;

(十二)无人超市、无人商店等实行信息技术的新零售,不能够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购买烟草制品的;

(十三)中小学校、幼儿园内部及中小学、幼儿园周围100米范围内;

(十四)党政机关、医疗卫生机构内部;

(十五)经营场所位于已被政府部门因道路规划、城市建设等原因划入拆迁范围的;

(十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已合法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零售户,在许可证有效期内或办理延续申请时除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外,不受所在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调整的影响。

第十五条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烟草专卖局作为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实施机关,应当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或网上平台等渠道及时对外公示本辖区零售点数量变化情况。

第十六条本规划中涉及间距测量方法具体见《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附件3),测量标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有关行人道路通行的规定。

中小学校、幼儿园测距方法:中小学校、幼儿园进出通道口(常年关闭的应急通道、消防通道除外)中心点到烟草制品零售点出入口中心点测量方式为可通行最短距离,多个门的以最近的距离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划中的中小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专门学校。

第十八条本规划中“幼儿园”是指具备教育局备案登记且审批发放教育资质的教育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全日制、寄宿制、半日制幼儿园及小学附设的学前班、幼儿班,不包括幼儿看护、早教、幼儿托管机构、小饭桌、未成年人兴趣培训教育机构等。

第十九条本规划中的“以上”“超过”“内”均包含本数,“少于”不包含本数。户数以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等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统计为准。

第二十条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实行定期评价、动态管理。根据社会情形的变化,可对局部区域零售点布局数量进行调整,并公告实施。

第二十一条本规划由呼伦贝尔市烟草专卖局负责最终解释,并由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烟草专卖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的实施。本规定实施过程中法律法规和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本规划自公告之日起30日后施行。2023年12月22日前呼伦贝尔市各旗市区制定的《烟草专卖局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同时废止。

附件:1. 《呼伦贝尔市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标准》

2. 《呼伦贝尔市城镇街道零售点间距标准》

3. 《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

  

附件1

呼伦贝尔市烟草制品零售点数量标准

地区

行政区划

规划数量(户)

海拉尔区

东山街道

102

奋斗镇

207

呼伦街道

145

健康街道

216

靠山街道

52

胜利街道

204

正阳街道

314

建设镇

42

哈克镇

53

牙克石市

永兴街道

163

红旗街道

63

胜利街道

109

新工街道

86

建设街道

50

暖泉街道

26

牧原镇

55

乌奴尔镇

15

免渡河镇

82

博克图镇

38

巴林镇

26

绰河源镇

25

库都尔镇

31

塔尔气镇

45

乌尔其汉镇

71

伊图里河镇

24

图里河镇

34

扎兰屯市

柴河镇

21

成吉思汗镇

142

达斡尔民族乡

21

大河湾镇

64

鄂伦春民族乡

40

中和镇

97

哈多河镇

33

浩饶山镇

16

蘑菇气镇

130

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

23

洼堤乡

22

卧牛河镇

82

高台子街道

48

铁东街道

27

河西街道1
(包括:百悦豪庭小区、碧水家园小区、都市华庭小区、丽江名都小区、丽江雅苑小区、林苑家园小区、绿林家园小区、塞外明珠小区、三家村小区、森工之家小区、尚品雅鲁小区、尚品雅苑小区、水岸名苑小区、水岸新城小区、桃李名苑小区、幸福家园小区、秀水华府小区、秀水华郡小区、秀水华庭小区、学府世家小区、学子家园小区、雅鲁御苑小区、扎兰公馆小区、中郎国际小区、中郎丽州小区)

48

河西街道2
(河西街道中除河西街道1以外的其余区域)

14
(逐年发放,2023年发放5户,2024年发放5户,2025年发放4户,每年发放的增量仅限于申请人的经营地址在当年新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建筑,且需符合本规划第七条、第八条规定)

繁荣街道

108

向阳街道

69

兴华街道

66

正阳街道

150

阿荣旗

滨河社区

36

道西社区

32

繁荣社区

44

和谐社区

35

建设社区

44

金石社区

15

那吉社区

6

如意社区

14

文化社区

18

向阳社区

69

新兴社区

14

幸福社区

22

鑫海社区

76

亚东镇

106

兴安镇

23

向阳峪镇

63

三岔河镇

49

霍尔奇镇

75

复兴镇

51

六合镇

68

得力其尔鄂温克民族乡

47

新发朝鲜民族乡

38

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

41

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民族乡

46

那吉屯农场

39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

敖拉社区

51

布西社区

41

吉雅社区

31

纳文慕仁社区

48

索日都勒社区

44

乌尔阔社区

43

雅克萨社区

28

伊兰社区

48

西瓦尔图镇

87

腾克镇

36

尼尔基镇乡村

58

塔温敖宝镇

64

汉古尔河镇

67

阿尔拉镇

18

红彦镇

53

登特科镇

49

奎勒河镇

27

库如奇乡

13

哈达阳镇

14

巴彦鄂温克民族乡

127

额尔和乡

23

杜拉尔鄂温克民族乡

19

宝山镇

74

鄂伦春自治旗

青山社区

69

平安社区

25

林海社区

45

东风社区

5

吉文镇

46

甘河镇

58

克一河镇

32

顺和路社区

48

南湖美社区

30

新华街社区

28

甘奎路社区

29

大华街社区

23

文化街社区

9

庆丰满社区

10

友谊路社区

9

大杨树镇大杨树东

56

大杨树镇古里乡(含古里农场)

13

大杨树煤矿

9

乌鲁布铁镇(含讷尔克气乡、扎兰河农场)

37

诺敏镇

58

宜里镇(含诺敏河农场)

46

根河市

森工社区

95

河东社区

55

河西社区

22

好里堡镇

3

金河镇

24

满归镇

25

阿龙山镇

31

得耳布尔镇

39

敖鲁古雅乡

1

额尔古纳市

平安社区

32

和谐社区

17

兴达社区

60

广安社区

21

新华社区

35

农垦社区

12

三河回族乡

17

苏沁农牧场

12

上库力街道

12

蒙兀室韦苏木

5

恩和俄罗斯族民族乡

6

黑山头镇

10

莫尔道嘎镇

35

陈巴尔虎旗

巴彦社区

33

多兰社区

21

图布新社区

14

苏优勒社区

13

巴彦哈达苏木

4

宝日希勒镇

32

东乌珠尔苏木

11

鄂温克苏木

11

哈达图农牧场

17

呼和诺尔镇

15

陶海农牧场

14

特泥河农牧场

12

西乌珠尔苏木

6

鄂温克族自治旗

瑟宾社区

43

图库莲社区

42

安达社区

14

安门社区

34

艾里社区

23

赛克社区

42

伊敏镇

108

红花尔基镇

17

大雁镇

134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

2

锡尼河西苏木

5

锡尼河东苏木

7

辉苏木

8

巴彦嵯岗苏木

3

伊敏苏木

5

新巴尔虎左旗

呼格吉勒社区

20

锡林社区

18

乌尔逊社区

19

双拥社区

10

伊博勒社区

11

新宝力格苏木

13

吉布胡郎图苏木

7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

18

甘珠尔苏木

10

罕达盖苏木

6

嵯岗镇

16

新巴尔虎右旗

阿日哈沙特镇

1

阿拉坦额莫勒镇(乡村)

5

宝格得乌拉社区

38

宝格得乌拉苏木

3

贝尔社区

8

贝尔苏木

7

达赉苏木

1

额尔敦乌拉社区

12

呼伦社区

29

呼伦镇

9

克尔伦社区

25

克尔伦苏木

15

 

 

 


附件2

呼伦贝尔市城镇街道零售点间距标准

城镇区域

街道名称

街道边界

最小间距(米)

海拉尔区政府所在地城区

阿荣路

/

80

安达大街

安达大桥——贝尔大街与满洲里中路交叉口

80

敖汗路

满都拉街与敖汉路交叉口-贝尔大街与敖汉路交叉口——滨河东路与敖汉路交叉口

80

巴尔虎西路

中央路口——龙运华府小区西山路口

60

白桦东路

/

60

白桦西路

/

80

北大街

/

60

贝尔大街

/

80

滨河西路

/

80

草市路

/

60

朝阳路

/

80

车站街

/

80

成吉思汗路(北段)

成吉思汗路与胜利大街交叉口以北

80

成吉思汗路(南段)

成吉思汗路与海拉尔大街交叉口——成吉思汗路与天骄大街交叉口

80

成吉思汗路(中段)

成吉思汗路与胜利大街交叉口——成吉思汗路与海拉尔大街交叉口

60

登山路

/

80

东山路

/

80

东升街(东段)

东升街与中央南路交叉口以东

60

东升街(西段)

东升街与中央南路交叉口以西

80

都兰路

/

80

杜鹃路

/

60

额尔古纳路

/

100

恩和西路、恩和路

/

80

发讯一路

/

80

福利二街、福利二路

/

80

福利一路

/

80

工字街

/

60

光明街

/

60

哈萨尔大街(河东段)

哈萨尔桥以东

80

哈萨尔大街(河西段)

哈萨尔桥以西

60

海拉尔大街

/

80

海浪路

/

80

呼和诺尔街

/

80

呼伦大街

/

80

环卫二路

/

80

夹信子二道街

/

80

夹信子三道街

/

80

建华路

/

80

建设八道街

/

80

建设十三道街

/

80

建设一路

/

80

健康路(北段)

健康路与兴安西街交叉口以北

80

健康路(中段)

健康路与兴安西街交叉口——健康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

60

健康路(南段)

健康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以南

80

靠山路

/

80

陵园路

/

80

满都拉街

/

80

满洲里路(北段)

胜利大街与满洲里北路交叉口以北

80

满洲里路(中段)

满洲里路与胜利大街交叉口——满洲里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

60

满洲里路(南段)

满洲里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以南

80

孟根大街

/

80

民主路

/

80

明国路

/

60

莫尔道嘎街

/

60

莫日格乐河大街

/

80

木兰路

/

80

诺敏路(北段)

诺敏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以北

60

诺敏路(南段)

哈萨尔大街与诺敏路交叉口以南

80

仁德里街

/

80

商城路

南(胜利大街)——西(杜鹃路)——北(开发区商城东侧路口)——东(草市路)

60

胜利大街(河西段)

中央桥以西

60

胜利大街(河东段)

中央桥以东

80

顺河街

/

80

铁路四道街

/

80

文化街

/

80

五四街

/

80

西交界街(广场路)

/

80

锡林路

/

80

向阳路

/

80

新春路

/

80

新港二街

/

80

新港路

/

80

新港一街

/

80

新民街

/

60

兴安东路

/

80

兴安西路

/

80

秀水路

/

80

沿山路

/

80

沿站路

/

80

伊敏大街

/

80

友好二街

/

80

友好三街

/

80

友好四街

/

100

友好五街

/

80

友好一街

/

80

浴园街

/

80

园丁街

/

60

越桔东路

/

60

越橘西路

/

80

正阳街

/

60

中学街

/

80

中央路(北段)

中央路与巴尔虎西路交叉口以北

80

中央路(中段)

中央路与巴尔虎西路交叉口——中央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

60

中央路(南段)

中央路与哈萨尔大街交叉口以南

80

其他

海拉尔市区除上述路段外其他路段

80

建设街道

建设街道办辖区内所有街道

100

海拉尔区其他镇政府所在地、农牧场场部所在地

主要街道

哈克镇、谢尔塔拉农牧场

100

牙克石365体育投注所在地城区

康乐西街

/

60

迎宾西街

/

80

通河西街

/

80

美廉美步行街

/

80

爱民西街

/

80

胜利西街

/

80

兴安西街

/

80

奋斗街

/

80

迎宾东街

/

80

通河东街

/

80

友谊东街

/

80

爱民东街

/

80

胜利东街

/

80

兴安东街

/

80

红旗东街

/

80

幸福东街

/

80

康乐东街

/

80

育才东街

/

80

文明西街

/

80

工业大街

/

80

兴安中街

/

80

光明北路

/

80

光明南路

/

80

溪林北路

/

80

溪林南路

/

80

雅克萨街

/

100

其他

/

100

牙克石市其他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牧原镇、乌奴尔镇、免渡河镇、博克图镇、巴林镇、绰河源镇、库都尔镇、塔尔气镇、乌尔其汉镇、伊图里河镇、图里河镇

100

扎兰屯365体育投注所在地城区

布特哈北路

兴华小学门前向南——布特哈北路布特哈南路交汇处

60

成吉思汗路

/

60

葛根路

/

60

继红路

/

60

建设路

/

60

立新街

/

60

民族西街

民族东路与民族西街交汇处向西——四中小桥

60

桥南西街

/

60

庆和路

/

60

胜利路

/

60

向民街

/

60

向阳街

/

60

新桥街

/

60

雅鲁街

/

60

一文成街

/

60

迎宾大街

/

60

中央北路

中央北路与中央南路交汇处向北——中央北路岔路

60

布特哈南路

布特哈北路与布特哈南路交汇处向南——布特哈南路与无名路交汇处

80

朝阳街

/

80

地研街

/

80

繁荣街

/

80

钢铁大街

/

80

河西路

/

80

黎明山路

/

80

民族东街

民族东街与胜利路交汇处向东——扎兰路与民族东街交汇处

80

明月街

/

80

桥南街

/

80

曲径路

/

80

天拜山路

/

80

西园路

/

80

新北路

/

80

新发街

/

80

新华街

/

80

兴安街

/

80

幸福街

/

80

秀水路

/

80

延桥街

/

80

沿铁路

/

80

永兴街

/

80

扎兰路

/

80

站前街

/

80

政务一街

/

80

中央南路

中央北路与中央南路交汇处向南——中央南与111国道交汇处

80

陶瓷路

/

80

秀水西路

/

80

育林路

/

80

铁东北路

/

100

铁东南路

/

100

其他

/

100

扎兰屯市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柴河镇、成吉思汗镇、大河湾镇、中和镇、哈多河镇、浩饶山镇、蘑菇气镇、卧牛河镇、达斡尔民族乡、鄂伦春民族乡、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洼堤乡

80

阿荣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中央街(南段)

中央街南起点——中央街与宜宾路交叉口以南

80

中央街(中段)

中央街与宜宾路交叉口以北——中央街振宇路交叉口以南

60

中央街(北段)

中央街与振宇路交叉口北——中央街北终点

80

东二道街

/

80

西二道街

/

80

福利路

/

80

振兴路(西段)

振兴路与中央街交叉口以西

80

振兴路(东段)

振兴路与中央街交叉口以东

60

体育路

/

80

正阳西路

/

80

阿伦大街

/

80

和谐大街

/

80

滨河东街(北段)

滨河东街与文化路南交叉口——滨河东街与和平路北交叉口

80

滨河东街(中段)

滨河东街与和平路南交叉口——滨河东街与正阳路北交叉口

60

滨河东街(南段)

滨河东街与正阳路南交叉口——滨河东街与福利路北交叉口

80

滨河西街(南段)

滨河西街与福利路北交叉口——滨河西街与振兴路南交叉口

60

滨河西街(北段)

滨河西街与振兴路北交叉口——滨河西街与体育路以南交叉口

80

幸福大街

/

80

生态街

/

80

向阳路(东段)

东二道街与向阳路交叉口西——滨河东街与向阳路交叉口东

60

向阳路(西段)

向阳路与滨河东街交叉口西——向阳路与滨河西街交叉口东

80

和平路

/

60

方正路

/

60

聚福路

/

80

桥南街

/

80

正阳路

/

80

学府路

/

80

宜宾路

/

60

文化路

/

80

缫丝路

/

80

前胜路

/

80

公安路

/

80

繁华路

/

80

红旗路

/

80

其他

/

80

阿荣旗乡镇政府所在地、农场场部所在地

主要街道

音河达斡尔鄂温克民族乡、亚东镇、兴安镇、向阳峪镇、三岔河镇、霍尔奇镇、得力其尔鄂温克民族乡、复兴镇、六合镇、那吉屯农场、查巴奇鄂温克民族乡

80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莫尔根南路

/

60

爱晖南路

/

80

敖拉东街

/

60

布西街

/

80

公园路

/

80

齐齐哈尔南路

/

60

布特哈南路

/

60

敖拉西街

/

60

苏都尔街

/

60

诺敏南路

诺敏南路与布西街交汇处以北

60

诺敏南路与布西街交汇处以南

80

布西街

/

80

西环城路

/

60

腾克街

/

80

福民路

/

100

幸福街

/

80

巴特罕大街

/

80

望江路

/

60

映山红街

/

80

慕仁街

/

60

纳文东大街

/

60

北环城东街

/

80

北环城路

/

80

爱晖北路

/

80

诺敏北路

/

80

莫尔根北路

/

80

郭博勒东街

/

80

莫日登东街

/

80

奎勒路

/

80

和平路

/

60

博克图路

/

80

呼兰那日路

/

80

灌区河西、河东路

/

80

索日都勒路

/

80

纳景名都一路

/

60

纳景名都二路

/

80

北环城路西街

/

80

学府北路

/

80

百思雅路

/

80

吉祥路

/

80

惠民路

/

80

学府南路

/

80

博克图路

/

80

文化路

/

80

雅克萨路

/

80

纳文西大街

/

60

北外环路

/

80

北环城路

/

80

双拥街

/

80

农机路

/

80

郭博勒西街

/

60

莫日登西街

/

60

海拉尔路

/

80

齐齐哈尔北路

/

80

布特哈北路

/

80

阿尔拉路

/

80

万和路

/

80

雅园路

/

80

通福南路

/

80

东环城路

/

80

佳日阿勒街

/

100

杜拉尔街

/

80

索日都勒路

/

100

那日斯街

/

100

水渠路

/

100

呼德街、华日格街、新垦爱勒街

/

100

讷莫尔路

/

80

灌区河西路

/

100

建设街

/

100

平安路

/

100

尼日格街

/

80

气象街

/

80

文化南路

/

100

福利院街

/

100

哈岔力路

/

100

玛日贝街

/

80

莫德提街

/

80

伊兰路

/

80

德都勒街

/

100

西环城路

/

80

其他

/

100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农牧场场部所在地

主要街道

西瓦尔图镇、腾克镇、塔温敖宝镇、汉古尔河镇、阿尔拉镇、红彦镇、登特科镇、奎勒河镇、库如奇乡、哈达阳镇、巴彦乡、额尔和乡、杜拉尔乡、宝山镇、甘河农场、巴彦农场、东方红农场、欧肯河农场

60

鄂伦春自治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朝阳街

/

80

林海路

/

80

龙华路中

龙华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以南——龙华路与朝阳街交叉口

60

龙华路北

龙华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以北

80

龙华路南

龙华路与朝阳街交叉口以南

80

南出口路

/

100

青年路北

青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以北

80

青年路南

青年路与育才街交叉口以南

60

文化街

文化街与龙华路交叉口——文化街与沿河路交叉口

60

鲜卑路南

鲜卑路与育才街交叉路口以南——阿里河镇火车站

60

鲜卑路北

鲜卑路与育才街交叉路口以北

80

向阳街

/

80

兴安路

/

60

育才街

/

80

大杨树镇政府所在地城区

甘奎街(南段)

甘奎街与能源路交叉口以南

80

兴林路

/

80

龙江路

/

80

中心路

/

60

能源路

/

80

繁荣路(北段)

大杨树火车站南——繁荣路与多不库尔街交叉口

60

甘奎街(中段)

甘奎街与能源路交叉口——甘奎街商会楼路口,

60

文明路

/

60

林中路

/

80

兴林街

/

80

多布库尔街

/

80

繁荣路(南段)

繁荣路与多不库尔街交叉口以南

80

甘奎街(西段)

甘奎街商会楼路口以西

80

其他

/

80

鄂伦春自治旗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吉文镇、甘河镇、克一河镇

80

诺敏镇、宜里镇(含诺敏河农场)、大杨树东、古里乡(含古里农场)、大杨树煤矿、乌鲁布铁镇(含讷尔克气乡、扎兰河农场)、

100

根河365体育投注所在地城区

中央路

/

60

兴安路

/

60

敖鲁古雅路

/

80

迎宾路

/

100

好里堡街

/

100

双拥街

/

80

得耳布尔街

/

60

森工路

/

80

金河街

/

60

阿龙山街

/

60

林海街

/

60

满归街

/

80

新开街

/

80

明珠街

/

80

动力街

/

60

东升街

/

80

新华街

/

60

爱民路

/

60

创业路

/

60

光明街

/

80

向阳路

/

100

防洪中路

/

100

五峰路

/

100

护林路

/

100

凌云路

/

100

林建路

/

80

团结路

/

80

宜居路

/

80

其他

/

100

根河市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好里堡镇、金河镇、满归镇、阿龙山镇、得耳布尔镇、敖鲁古雅乡

60

额尔古纳365体育投注所在地城区

商业街

/

60

爱民路

/

80

便民路

/

80

哈撒尔路

/

80

金地街

/

80

拥军街

/

80

早市南街

/

80

63号街

/

100

朝阳路

/

100

诚信街

/

100

登山路

/

100

东风街

/

100

恩和哈达路

/

100

恩和路

/

100

奋斗街

/

100

古纳山庄路

/

100

广安街

/

100

环城路

/

100

卡官路

/

100

拉布大林路

/

100

利民街

/

100

煤炭路

/

100

奇乾路

/

100

乳品路

/

100

胜利街

/

100

苏沁路

/

100

天使路

/

100

新兴矿路

/

100

星火路

/

100

兴安东街

/

100

幸福街

/

100

迎春巷道

/

100

振兴街

/

100

白桦路

白桦路与金鹊街——白桦路与迎春街交汇处

60

白桦路与海三线交汇处——白桦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

80

白桦路与迎春街交汇处——白桦路与金地街交汇处

80

百合路

百合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百合路与金鹊街交汇处

60

百合路与金鹊街交汇处——百合路与金地街交汇处

100

百合路与文化街交汇处——百合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

100

丁香路

丁香路与诚信街交汇处——丁香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

100

丁香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丁香路与迎春街交汇处

80

丁香路与迎春街交汇处——丁香路与沿河街交汇处

100

额尔古纳大街

额尔古纳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额尔古纳大街与云杉路交汇处

80

额尔古纳大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额尔古纳大街与丁香路交汇处

80

额尔古纳大街与海三路交汇处——额尔古纳大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

80

额尔古纳大街与天使路交汇处——额尔古纳大街与巷道交汇处

100

海三线

海三线与爱民路交汇处——海三线与工农路交汇处

80

海三线与爱民路交汇处——海三线与环城路交汇处

100

鸿雁街

鸿雁街与白桦路交汇处——鸿雁街与云杉路交汇处

80

鸿雁街与卡官路交汇处——鸿雁街与白桦路交汇处

100

鸿雁街与云杉路交汇处——鸿雁街与奇乾路交汇处

100

金鹊街

金鹊街与白桦路交汇处——金鹊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

60

金鹊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金鹊街与云杉路交汇处

60

金鹊街与卡官路交汇处——金鹊街与白桦路交汇处

100

金鹊街与云杉路交汇处——金鹊街与巷道交汇处

80

文化街

文化街与白桦路交汇处——文化街与爱民路交汇处

100

文化街与白桦路交汇处——文化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

100

文化街与丁香路交汇处——文化街与环城路交汇处

100

文化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文化街与丁香路交汇处

60

文化街与海三线交汇处——文化街与爱民路交汇处

100

兴安街

兴安街与爱民路交汇处——兴安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

80

兴安街与丁香路交汇处——兴安街与天使路交汇处

100

兴安街与哈撒尔路交汇处——兴安街与丁香路交汇处

80

迎春街

迎春街与爱民路交汇处——迎春街与丁香路交汇处

80

迎春街与丁香路交汇处——迎春街与古纳山庄路

100

迎春街与卡官路交汇处——迎春街与爱民路交汇处

80

云杉路

云杉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云杉路与迎春街交汇处

80

云杉路与环城路交汇处——云杉路与额尔古纳大街交汇处

100

云杉路与迎春街交汇处——云杉路与幸福街交汇处

80

其他

/

100

额尔古纳市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苏沁牧场、上库力街道、室韦苏木、恩和乡、黑山头镇、莫尔道嘎镇

80

陈巴尔虎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巴尔虎大街

/

60

呼伦街

/

60

北三环

/

60

贝尔街

/

60

海拉尔街

/

60

安奔街(西段)

安奔街与巴彦库仁路交叉口——安奔街与巴彦哈达路交叉口

40

安奔街(东段)

安奔街与巴彦哈达路交叉口以东

60

鄂温克路

/

60

特泥河路

/

60

巴彦哈达路

/

60

宝日希勒路(中段)

宝日希勒路与巴尔虎大街交叉口——宝日希勒路与贝尔街交叉口

40

宝日希勒路(南段)

宝日希勒路与贝尔街交叉口以南

60

宝日希勒路(北段)

宝日希勒路与巴尔虎大街交叉口以北

60

巴彦库仁路

/

60

呼和诺尔路

/

60

双拥路

/

60

东乌珠尔路

/

60

西乌珠尔路

/

60

西乌珠尔路

/

60

哈尔干图路

/

60

其他

/

60

宝日希勒镇政府所在地

神宝路(南段)

华联商务酒店路口——神宝嘉园小区北门路口

50

其他

/

60

陈巴尔虎旗其他镇、苏木政府所在地,农牧场场部所在地

主要街道

巴彦哈达苏木、东乌珠尔苏木、鄂温克苏木、哈达图农牧场、呼和诺尔镇、陶海农牧场、特泥河农牧场、西乌珠尔苏木

60

鄂温克族自治旗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维纳河路(金鼎)

巴彦托海中路与维纳河路交汇处——维纳河路与天骄大街交汇处

60

维纳河路(移动龙景)

维纳河路与天骄大街交汇处——维纳河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

60

大雁街

大雁街与呼伦贝尔路交汇处——大雁街与南兴路交汇处

60

辉河路(新城区)

大雁街与辉河路交汇处——辉河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

60

安达大街

安达大街与呼伦贝尔路交汇处——安达大街与南兴路交汇处

60

嘎鲁图街

嘎鲁图街与呼伦贝尔路交汇处——嘎鲁图街与南兴路交汇处

80

呼伦贝尔路

大雁街与呼伦贝尔路交汇处——呼伦贝尔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

80

红花尔基街

红花尔基街与呼伦贝尔路交汇处——红花尔基街与南兴路交汇处

60

孟根楚鲁路

红花尔基街与孟根楚鲁路交汇处——孟根楚鲁路与安达大街交汇处

60

伊敏路

伊敏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伊敏路花园街交汇处

80

辉河路(巴镇)

辉河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辉河路与环卫街交汇处

80

索伦大街

锡尼河路与索伦大街交汇处——索伦大街与南兴路交汇处

80

锡尼河路

锡尼河路与索伦大街交汇处——锡尼河路与一七三二街交汇处

80

呼和苏木街

锡尼河路与呼和苏木街交汇处——伊敏路与呼和苏木街交汇处

60

财贸街

财贸街与伊敏路交汇处——财贸街与辉河路交汇处

60

南兴路

大雁街与南兴路交汇处——南兴路与瑟宾街交汇处

80

瑟宾街

瑟宾街与伊敏路交汇处——南兴路与瑟宾街交汇处

80

维纳河路(巴镇)

维纳河路与索伦大街交汇处——维纳河路与火星街交汇处

80

广慧北街

广慧北街与广慧路交汇处——广慧北街与莫和尔图路交汇处

80

道甫街

锡尼河路与道甫街交汇处——伊敏路与道甫街交汇处

80

红旗街

红旗街与南兴路交汇处——红旗街于辉河路交汇处

80

其他

/

80

鄂温克族自治旗其他镇政府所在地

兴华大街、火电街、兴华路、神雁大街

伊敏镇、大雁镇、红花尔基镇

60

其他

/

60

鄂温克族自治旗其他乡、苏木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巴彦塔拉达斡尔民族乡、锡尼河西苏木、锡尼河东苏木、辉苏木、巴彦嵯岗苏木、伊敏苏木

100

新巴尔虎左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巴尔虎路

/

60

阿木古郎路

/

60

乌尔逊路

/

60

阿尔山街

/

80

甘珠尔街

/

80

喜贵图街

/

80

锡林街

/

60

宝力格街

/

80

呼格吉勒街

/

80

其他

/

80

新巴尔虎左旗其他镇、苏木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新宝力格苏木、乌布尔宝力格苏木、罕达盖苏木、甘珠尔苏木、吉布胡郎图苏木、嵯岗镇

80

新巴尔虎右旗政府所在地城区

贝尔大街

额尔敦路与贝尔大街交叉口——布尔敦路与贝尔大街交叉口

80

呼伦大街

乌兰诺尔路与呼伦大街交叉口——布尔敦路与呼伦大街交叉口

80

克尔伦大街

西外环路与克尔伦大街交叉口——东外环路与克尔伦大街交叉口

60

乌尔逊大街

阿尔山路与乌尔逊大街交叉口——布尔敦路与乌尔逊大街交叉口

80

确巴拉森大街

阿拉坦额莫勒路与确巴拉森大街交叉口——布尔敦路与确巴

80

阿尔山路北

阿尔山路与乌尔逊大街交叉口以北

80

阿尔山路南

阿尔山路与乌尔逊大街交叉口以南

60

乌兰诺尔路

步行街

60

白音乌拉路北

白音乌拉路与克尔伦大街交叉口以北

60

白音乌拉路南

白音乌拉路与克尔伦大街交叉口以南

60

布尔敦路南

布尔敦路与乌尔逊大街交叉口以南

60

布尔敦路北

布尔敦路与呼伦大街交叉口以北

80

其他

/

80

新巴尔虎右旗其他镇、苏木政府所在地

主要街道

阿日哈沙特镇、呼伦镇、宝格得乌拉苏木、贝尔苏木、达赉苏木、克尔伦苏木

80


附件3

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标准


为统一、规范现场测量标准,确保烟草制品零售点勘验公开、公平、公正,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 本标准适用于对本行政区域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的现场测量工作。

第二条 烟草制品零售点现场测量主要是指间距距离的测量认定。

第三条 间距距离测量,是指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之间行人可依法正常安全通行的无障碍最短距离。

第四条 间距距离测量以滚轮式测距器为主,滚轮式测距器无法进行测量的,可采用米尺等测量工具,测量结果误差应在正负0.5m以内,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复核的,由测量单位组织进行二次勘验,并制作现场勘验表和全程视频音频记录。

第五条 政府有关部门在街道或道路中已经设置的行人隔离带(栏)、绿化带等视为障碍物,认定为不可正常安全通行。

第六条 在通行道路上临时设置的安全设施,临时放置的建筑材料、物品,擅自设立、建造的建筑、物体,以及因阶段性施工影响通行等不视为障碍物。

第七条 测量标准。

(一)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同侧无障碍物的,测量依法正常通行最短直线距离。(如图1所示)

 

(图1)


(二)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同侧存在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绕过障碍物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的距离。(如图2所示)

 


(图2)


(三)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异侧无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的距离。(如图3所示)

 (图3)

(四)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异侧存在障碍物的,测量按直角分段绕过障碍物测量,分段距离之和即为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的距离。(如图4所示)


(图4)

(五)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之间道路存在有转角的,按直角分段测量最短距离。(如图5所示)

 

(图5)

(六)以中小学、幼儿园进出口通道为参照点的,不参照上述方式进行测量,测量方式为最短可通行距离。

(七)申请人的经营场所门面多面(多间)贯通且多面经营的,取与最近零售点经营场所营业大门中心之间进行测量。

(八)市场、封闭式小区内、广场等区域零售点间距测量方法均以原设计道路、人行通道行人依法正常安全行走的最短距离进行测量。

(九)特殊地形测量:因地形、地貌或设计等原因导致道路、通道成不规则形态,通过前述方法无法测量的,取可依法安全通行路径最近距离进行测量。

(十)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之间有台阶、楼梯的,以其平面坡长进行测量(如图6所示);有电梯的,以层高进行测量;楼梯与电梯并存的,以最短距离的为准。

 

(图6)


(十一)间距测量时测量值超出零售点设置标准要求20%以上的,注明“内无零售点”即可(如规定申请人的经营场所与最近零售点的经营场所间距要达到100米以上,测量时超过120米的,可注明“120米范围内无零售点”)。

(十二)测量工具使用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测量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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