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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扎市监中处罚〔2024〕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过期食品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内容: 1.没收过期食品:“朱老六”红腐乳1罐; 2.罚款:1,000.00元。
违法事实: 扎兰屯市惠新早餐店(熊金龙)经营过期食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处罚机关: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12-31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