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决定书文号 | 扎市监中处罚〔2024〕2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建立 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内容: | 1.警告; 2.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凯捷”染发膏(灰色)15盒; 3.罚款:2,000.00元。 |
违法事实: | 扎兰屯市中和镇美君美容美发店(初洪伟)未建立 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和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 |
处罚依据: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处罚机关: | 扎兰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2-31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