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类别 | 行政处罚 |
决定书文号 | 莫市监综执处罚〔2025〕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猴王牌”茉莉花茶5袋、“猴王牌”工夫红茶1袋; 二、罚款1000.00元。 |
违法事实: | 2024年12月10日,湖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委托职员陈欣欣、刘立果到莫旗处理假冒侵权事务,我局接到协查任务后于2024年12月10日到当事人莫旗尼尔基镇万客来超市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经陈欣欣、刘立果现场鉴定,当事人销售的“猴王牌”茉莉花茶系假冒湖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产品,经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12月13日予以立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
处罚机关: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1-03 |
处罚有效期 | 202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