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 行政处罚 > 办理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
权力类别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莫市监综执处罚〔2025〕3号
违法行为类型: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一、没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猴王牌”茉莉花茶5袋、“猴王牌”工夫红茶1袋; 二、罚款1000.00元。
违法事实: 2024年12月10日,湖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委托职员陈欣欣、刘立果到莫旗处理假冒侵权事务,我局接到协查任务后于2024年12月10日到当事人莫旗尼尔基镇万客来超市经营场所开展执法检查。经陈欣欣、刘立果现场鉴定,当事人销售的“猴王牌”茉莉花茶系假冒湖南中茶茶业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产品,经局领导批准于2024年12月13日予以立案。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处罚机关: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1-03
处罚有效期 2025-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