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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0-11-30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七批转办问题 2020年8月15日)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4 15:02 浏览:15379 【字体大小: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七批转办问题  2020年8月15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
情况
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D1HL202008150001新巴尔虎左旗乌日宝力格苏木萨如拉扎木嘎查,种树的人往湖泊里扔生活垃圾,建厕所,破坏水体。新巴尔虎左旗土壤    新巴尔虎左旗林草局核实,在旗罕达盖林场林业施业区内,由林场组织实施呼伦湖环湖沙化土地治理项目(雇用临时工),其中一个造林地块位于举报人所称地点附近,经查在上述地块未发存在湖泊,发现一条溪流,确实存在溪边建厕所、利用溪水洗漱等问题。未发现乱扔垃圾破坏水体行为。属实    2020年8月19日,新巴尔虎左旗林草局责令罕达盖林场对施工人员纠正污染溪水行为。
    目前溪边厕所已经填埋,并搬至距离溪水较远地点;
    对施工人员进行思想教育,立即停止使用溪水洗漱等行为。
2D1HL202008150002新巴尔虎左旗乌日宝力格苏木萨如拉扎木嘎查支书使用项目资金开垦草场种庄稼。新巴尔虎左旗生态    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府、自然资源局实地踏查、走访入户,未发现萨如拉扎木图嘎查历任及现任嘎查党支部书记开垦草场种庄稼的问题、未发现萨如拉扎木图嘎查历任及现任嘎查党支部书记使用项目资金开垦草场种庄稼的问题。
不属实
3D1HL202008150003新巴尔虎左旗政府自1998年开始将罕达盖东南侧70-200亩草场出租后开垦种地,在2020年6月4日乌布日宝力格苏木及罕达盖苏木联合检查被开垦的草场(共8个车、39个人),检查了28块被开垦草地,种地负责人说一部分草场返回当地政府了。此事未彻底解决。新巴尔虎左旗生态    (一)关于“新巴尔虎左旗政府自1998年开始将罕达盖东南侧70-200亩草场出之后开垦种地”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罕达盖苏木政府和旗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罕达盖嘎查全部在国营罕达盖林场林业施业区以内,权属属于林地(林业施业区宜林地),不是草原,不存在破坏草原的问题。经旗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1990年至1998年间,我旗根据呼伦贝尔盟(呼署办〔1990〕194号)文件规定的土地开垦红线要求,按照开垦土地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对我旗南部大兴安岭与呼伦贝尔交界的林缘黑钙土地区进行开垦,共开垦耕地面积60.52万亩,均具有原呼伦贝尔盟公署批准的《开荒审批表》。
    需要说明的是,现场核查组在罕达盖东南侧未找到“70-200亩草场”,而现有的耕地均具有相应开垦手续。综上,举报人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2020年6月4日乌布日宝力格苏木及罕达盖苏木联合检查被开垦的草场(共8个车、39个人)、检查了28块被开垦的草地,种地负责人说一部分草场返回当地政府了。此事未彻底解决”的问题。
    经核查,该问题不属实。经罕达盖苏木和乌布尔宝力格苏木政府核实:“联合检查”是两个苏木部分牧民私自组织的“检查”,不是行政行为。因其无法承担“检查”结果的相应责任,“检查”所得结论无法采信。经旗自然资源局核实:1990年至1998年间,我旗共开垦耕地面积60.52万亩(均在林业施业区以内,不是草场),涉及27个单位、农场及个人,均具有原呼伦贝尔盟公署批准的《开荒审批表》。1999年至2007年按照呼伦贝尔市的统一要求,共实施退耕还林还草21.49万亩。2007年,按照国家保证粮食安全,加强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制的要求,365体育投注与新巴尔虎左旗签订了39.01万亩耕地保有量(其中基本农田25.35万亩)的责任状。
    综上,举报人所称“返回当地政府了”的地块,是新巴尔虎左旗实施退耕还林还草的地块。
不属实
4D1HL202008150004牙克石市南郊红旗沟大兴安岭林管局电讯处辛德昌伙同邵鲁言于2015年在未办理的情况下任何手续挖鱼塘、建别墅,与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的鱼塘和别墅是2018年承包后才建设的情况不符。举报人认为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内容存在含糊其词,文过饰非的情况。牙克石市生态     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局作为查处主体立即组成了由局森林资源管理办牵头,局法制办、牙克石林场配合的核查小组,核查小组于2020年8月16日对反映问题逐项进行了调查核实,辛德昌是大兴安岭林区无线电监测站职工,其妻子周辉系林业建工局安装处下岗职工(2002年8月下岗),周辉作为法人于2018年12月4日注册成立了牙克石市合古力牧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牙克石市南郊红旗沟大兴安岭林管局电讯处辛德昌伙同邵鲁言于2015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挖鱼塘、建别墅的,与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的鱼塘和别墅是2018年承包后才建设的情况不符”问题。经调查,该牧场挖鱼塘、建房屋是陆续建设的,具体建设时间无法一一确定,可能存在举报人所说的“情况不符”的情况。自2019年国家林草局森林资源督查发现合古力牧场挖鱼塘、建房屋涉及违法违规改变林地用途破坏森林资源,市林草局移交牙克石市森林公安局,森林公安局以《牙森公(刑)立字〔2019〕6号》立案决定书决定对牙克石市合古力牧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进行了刑事立案侦查,并对该牧场全部地块进行测量核实,经核实合古力牧场违法占用林地1.0237公顷。目前案件已进入公诉阶段,待法院判决后,市林草局将依据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对该区域恢复植被。
    (二)关于“举报人认为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内容存在含糊其词,文过饰非的情况。”牙克石365体育投注所反馈内容是依据市林草局提供的基础材料,该调查报告是具有法律效力和依据的,不存在举报人所说的“存在含糊其词,文过饰非的情况”。
    经核查,牙克石市林业和草原部门认定:“牙克石市南郊红旗沟大兴安岭林管局电讯处辛德昌伙同邵鲁言于2015年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挖鱼塘、建别墅的,与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的鱼塘和别墅是2018年承包后才建设的情况不符。举报人认为牙克石365体育投注反馈内容存在含糊其词,文过饰非的情况”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此类问题,牙克石市将充分利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加快确权工作力度,进一步明确权属关系,解决林地和草原权属不清问题;
    强化日常监管,对365体育投注进行排查,早发现、早处理;
    加强规划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按照规划内容进行建设。
5D1HL202008150005甘河镇林业局2019年修防火公路,未办理任何手续,在河道挖出2米多深的大坑,取沙、鹅卵石,破坏河床、破坏生态。曾经到镇政府举报未处理。鄂伦春自治旗生态    8月16日,成立由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科技局牵头,甘河镇人民政府配合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赴甘河镇进行调查。
    1.案件线索所提“甘河镇林业局2019年修防火公路,未办理任何手续。”问题不属实。
    经调查,举报件中提到的“防火公路”是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除此项目以外,2019年至今甘河林业局没有公路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于2019年4月8日批复立项(内兴林字〔2019〕132号),手续有《关于甘河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C094—乌里伊特林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关于甘河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X320—库西林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关于甘河林业局林区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局址—甘源林场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关于批准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资许准〔2019〕727号)、《关于批准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资许准〔2019〕728号)、《关于批准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新增临时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内林草资许准〔2019〕665号)。该工程于2019年9月招标,2020年4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中,预计2021年建设完成,已督促建设单位在该公路项目投入使用前进行环评备案。
    2.案件线索所提“在河道挖出2米多深大坑,取沙、鹅卵石,破坏河床,破坏生态”情况属实。
    经调查,采挖位置位于甘河镇东5公里大桥下游甘河河道,坐标为东经123°8′25.28″,北纬50°38′27.11″。该位置有河道采砂痕迹,违法开采单位为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中标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王晓丰。经委托第三方扎兰屯市汇晟测绘公司现场勘测破坏面积为6155平方米,因雨季积水准确深度暂时无法测量,目测部分位置深度达2.0米以上,现场无采砂机械,已停止采砂。
    3.案件线索所提“曾到镇政府举报未处理”情况不属实。
    经调查,2020年6月23日,甘河镇水利服务站接到群众举报在五公里大桥以南有采砂行为,甘河镇水利服务站联合甘河镇综合执法局联合到现场查看,发现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正在进行采砂,现场要求停止违法行为,并上报鄂伦春自治旗农牧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农牧水利科技局派出农牧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赴甘河镇调查,于2020年7月9日向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鄂农水停字〔2020〕第002号),要求该公司限期15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平整恢复采砂现场,配合调查。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以“外出看病,不能到场”为由拒绝签收,由甘河镇政府工作人员见证送达。7月中旬收到甘河林业局上报补办河道采砂许可申请材料,申请以甘河镇东5公里大桥下游已采位置为项目料场。但该位置不符合《鄂伦春自治旗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中可采区规划,不能批准河道采砂许可申请。
部分属实    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一标段施工单位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虽持有《关于批准甘河林业局林场场部对外连接道路建设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内林草资许准〔2019〕728号)许可,但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甘河镇东5公里大桥下游甘河河道采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的规定。
    2020年7月9日,旗农牧水利科技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河道主管机关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未经批准或者不按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的。”的规定,责令黑龙江省弘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15日内补办相关手续,平整恢复采砂现场。
    截至2020年8月,该项目建设单位甘河林业局虽采取补救措施,上报补办河道采砂许可相关材料,但该位置不符合《鄂伦春自治旗河道采砂规划(2020-2024)》中可采区规划,不能批准河道采砂许可申请,我局依法对其立案调查。旗农牧水利科技局已委托第三方扎兰屯市汇晟测绘有限公司对违法河道采砂现场及存砂量进行测量,初步数据场地存砂量为4394.5立方米,破坏面积为6155平方米,因雨季积水准确深度暂时无法测量。下一步将核实案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5号)相关规定,符合移交条件的,移交公安机关查处,不符合的,我旗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处罚。
6D1HL202008150006鄂伦春旗诺敏镇镇区通往卧罗迪村道路南侧于2017年开了一家兄妹食府,该店在建设时砍伐树木,破坏河床采沙铺院4000多平方米。鄂伦春自治旗生态    8月17日,由诺敏镇人民政府牵头,旗农牧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旗林业和草原局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实地调查核实。
    1.群众反映“建设时砍伐树木”问题属实
    该投诉所举报的兄妹食府位于诺敏镇镇区,举报中提及的位于诺敏镇镇区通往卧罗迪村道路南侧的兄妹食府为兄妹食府养殖作业点,该作业点房屋所有人为郑佰玉,郑佰玉于2017年3月7日流转王德利土地后,建设临时彩钢房用于养殖生产,面积240平方米,房屋建设时不存在砍伐树木行为。该养殖场作业点内有一处鱼塘,鱼塘建设时存在破坏林地行为。
    2.群众反映“破坏河床采沙铺院4000多平方米”问题不属实。
    经旗农牧水利部门现场检查、询问、勘验,郑佰玉铺垫房舍四周所取沙子为旧料坑(经度123°41?29.28″,纬度49°12?56.37″)取的风化沙及渣石,此料场有审批手续,并非破坏河床采砂。目前,正在对该料场进行平整,下一步按要求恢复植被。
部分属实    一、鱼塘建设时存在破坏林地行为。已于2019年10月1日由鄂伦春自治旗林业和草原局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处罚内容为:责令限期2020年5月31日前恢复原状,并处11430.00元罚款。联合调查组现场核查时,已恢复植被866平方米,剩余277平方米未恢复植被。
    二、由诺敏镇负责于2020年11月30日前将料场旧料坑按要求恢复植被。
7D1HL202008150007新巴尔虎左旗甘珠尔苏木乌尔逊嘎查8000多亩的禁牧草场,现在有人放牧,无人管理,破坏草原。新巴尔虎左旗生态    新巴尔虎左旗政府组织甘珠尔政府、林草局,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甘珠尔苏木乌尔逊嘎查牧民乌兰其其格总草场9107亩,其中,禁牧面积4896亩,草畜平衡面积4127亩。
    该牧户草场分两地,一部分面积为1390亩,全部为禁牧草场,另一部分面积为7717亩(其中,禁牧面积3590亩、草畜平衡4127亩),与举报问题中的8000亩草场接近。
    经核查,该牧户未在3590亩禁牧草场上放牧,仅在4127亩草畜平衡草场上放牧,且未超过草场载畜量。
不属实
8D1HL202008150008新巴尔虎右旗乌努格吐铜钼矿业有限公司开矿时产生粉尘污染,影响大气环境。新巴尔虎右旗生态    新巴尔虎右旗政府立即部署相关部门前往新巴尔虎右旗呼伦镇开展现场核实工作,并调阅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相关材料。
    经调阅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环境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排放和环境空气未超标排放。大风天气下,矿山排土场扬尘会对周边产生影响,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大风天气粉尘问题,要求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限制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生产作业,降低扬尘产生,同时增加排土场洒水频次抑尘。
9D1HL202008150009海拉尔区温州城广强烧烤店、王胖子烧烤店,油烟气味和噪声污染。海拉尔区大气噪音    一、海拉尔区广强烧烤店噪音调查处理情况
    8月16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店于2002年开始经营,有环评备案手续,店内有1台排风和1台空调,排风没有安装隔音降噪设施。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于8月15日22时至23时时对该店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噪音排放超出国家标准。
    二、海拉尔区鑫王胖子大串店噪音调查处理情况
    8月16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店于2009年6月开始经营,有环评备案手续,店内有4台排风。8月初,有居民向该店反映排风噪音扰民问题,该店立即更换了新的排风设施。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于2020年8月15日22时至23时对该店噪音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噪音排放超出国家标准。
    三、海拉尔区广强烧烤店油烟调查处理情况
    8月18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店烟道为外置高空排放烟道,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但未提供油烟检测报告。
    四、海拉尔区鑫王胖子大串店油烟调查处理情况
    8月18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到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该店烟道为外置高空排放烟道,油烟净化设备正常使用,但未提供油烟检测报告。
部分属实    一、噪音整改措施
    两家烧烤店位于步行街闹市区,区域内噪音源复杂,背景噪音较大,因此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责令海拉尔区广强烧烤和海拉尔区鑫王胖子大串店于7日内完成排风机隔音降噪改造,降低噪声污染。
    二、油烟整改措施
    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两家烧烤店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商家对群众举报油烟污染的问题进行整改,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达到国家要求和排放标准。两家店主表示将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和油烟检测,但由于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能力不足,油烟检测合同签订需要等待第三方检测机构安排具体时间。下一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将继续跟进该饭店油烟净化设备清洗和检测情况。
10D1HL202008150010满洲里市友谊商厦西侧聚友骨头馆旁边有一垃圾收集点,异味影响周边居民。满洲里市土壤大气    满洲里市合作区、满洲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市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于8月15日中午进行现场核查,在满洲里市友谊商厦西侧聚友骨头馆旁边的垃圾收集点,合作区环卫部门摆放了6个分类垃圾箱,因附近住户未按照规定投放至分类垃圾箱内和垃圾收运不及时,垃圾箱周边存在少量溢出垃圾,未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也未在社会上形成恶劣影响。属实    满洲里365体育投注当场责成合作区增加分类垃圾桶数量,并维修更换缺少盖子的垃圾箱,垃圾车更换为全封闭压缩垃圾车;
    市住建局对摆放垃圾箱地面进行重新铺装,对垃圾箱附近排水井和排水箅子进行修复;
    该问题于8月18日中午处理完成。
11X1HL202008150001宏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六家公司举报海拉尔地区商品混凝土市场乱象材料。海拉尔区其他污染    该举报共涉及海拉尔区及周边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四地27家商混企业。海拉尔区、陈巴尔虎旗、鄂温克族自治旗均拟准备开展商混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预计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专项整治。
    呼伦贝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经开区建设局、环保局、自然资源分局、税务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对经开区内五家商混企业进行了检查,经调查,经开区内的5家商混企业不存在举报中所指出的“一执照多站挂靠,出租手续行为”、“为了避免风险个别企业只出租生产设备,不出租生产资质及手续。承租人违规、无资质生产销售”、“无正规实验室及检测资质”“没有自身实验室资质的违规生产企业,私刻其他公司实验室印件违法出具检测报告”、“无任何环保及生产许可的相关手续”、“开具商品混凝土(或者建材)发票公司名称与出具检测报告的公司非同一公司” “违规不在册生产企业不索取任何原材料发票,注册多个小规模企业开具发票 ”等问题,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一、海拉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联合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呼伦贝尔市自然资源局海拉尔分局、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开展商品混凝土企业乱象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海拉尔区商品混凝土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质量的监督管理,督促商品混凝土企业严格履行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该项专项整治工作预计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
    二、为促进陈巴尔虎旗商混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旗政府拟对辖区开展商混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活动,对我旗商混企业进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于10月底之前完成。
    三、鄂温克族自治旗政府制定《鄂温克旗商品混凝土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旗商品混凝土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并在今年施工季节结束前完成整治工作。
    四、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职能部门将严把审批关,做好企业服务,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企业生产行为。
12D1HL202008150011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夏营地(辉腾河)大约4至5万亩草场在1990年6月14日被旗林业局和旗政府给红花尔基林业局当林业实验区,未经苏木同意,以种树名义破坏草场。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调查,举报案件中所述“西苏木夏营地”属于公社化时期对林间空地的称呼,“辉腾河”地区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要组成部分,其地类属性为林地,属于红花尔基林业局林地管理范围。红花尔基林业局林权证于1994年5月25日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颁发。因此,举报“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夏营地(辉腾河)大约4至5万亩草场在1990年6月14日被旗林业局和旗政府给红花尔基林业局当林业实验区,未经苏木同意,种树破坏草原问题”不属实。不属实
13D1HL202008150012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夏营地(辉腾河)在2000年4月份旗政府未经苏木同意把夏营地租用给工商银行22年,大约面积1.2万亩,现在刘占国在夏营地种地大概面积约6万亩,今年五月份答应要退耕,但7月份依旧在种地。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案件中所述“西苏木夏营地”属于公社化时期对林间空地的称呼,“辉腾河”地区地类属性为林地,属于红花尔基林业局林地管理范围,实际并非锡尼河西苏木夏营地。部分属实    工商银行1.23万亩耕地已纳入《鄂温克族自治旗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规划(2019-2022)》,计划将该耕地于2021年完成退耕。按照退耕计划该耕地不在2020年退耕计划内,因此目前未签署退耕承诺书。
    刘占国租赁经营伊敏苏木、辉苏木发包耕地共7.471万亩,按照《鄂温克族自治旗退耕还林还草工作规划(2019-2022)》要求,2019年已完成退耕3.841万亩,2020年计划退耕2.4万亩,2021年计划退耕1.23万亩。2020年计划退耕的2.4万亩今年秋收后退耕。
14D1HL202008150013海拉尔区北山口风景区被(顺祥集团薛立果)破坏,破坏北山口环境生态毁林毁草建顺祥酒店。海拉尔区生态     8月16日,呼伦贝尔市草原行政执法支队、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海拉尔分局、呼伦贝尔市公安局海拉尔分局、海拉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
    经调查,举报人所称的“顺祥酒店”实际为洲际酒店(法人为薛立国),位于海拉尔西山北部,原为呼伦贝尔市人口疏散基地。呼伦贝尔市人口疏散基地由呼伦贝尔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人防办)建设,后租赁给薛立国用于酒店经营,即现在的洲际酒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702050557712F;法定代表人:刘洁;营业期限:2012-07-18  2032-07-17;住所:海拉尔区北山风景区(反法西斯纪念园北侧一公里);注册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正餐服务, 一般经营项目:日用百货、旅游纪念品销售;住宿、会议及展览服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呼伦贝尔市人口疏散基地(现为洲际酒店)于2013年2月1日取得了自治区林业厅核发的《关于呼伦贝尔市人口疏散基地工程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内林资许准〔2013〕403号),批复占用林地面积2.8676公顷。该工程已依法办理了建设项目征占用林地的手续,不存在毁林情况。
    同时,经呼伦贝尔市草原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调查,洲际酒店占地类型不是草地,不存在毁草情况。经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调查,洲际酒店已办理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手续,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经营迹象。
不属实
15D1HL202008150014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放牧场上,刘占国破坏放牧场种植紫花苜蓿,破坏地有两处,一个是在巴彦呼硕旅游点西北不到一千米铁路旁边,大概面积7500亩左右,另一个是在苏木所在地东侧(铁路东边),种植面积500多亩。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鄂温克旗林业和草原局调查,2014年6月5日,经巴彦呼硕嘎查委员会同意,刘占国租赁巴彦呼硕嘎查人工牧草地共计7500亩种植苜蓿草并与草场承包经营者签订《草场租赁协议书》,其中租赁巴彦呼硕嘎查牧民南吉德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索优乐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斯仁达西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索义勒格日乐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嘎拉森吉格木德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斯仁达西承包经营草场1250亩,承包期限为201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5日。
    2008年刘占国承包经营西苏木东过铁路500米处的水利灌溉蔬菜基地2500亩,2008年8月15日,巴彦呼硕嘎查委员会与刘占国签订《蔬菜基地(项目基地)承包合同》,承包期限为2008年10月1日至2028年10月1日。
部分属实    2020年8月16日,鄂温克旗林草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前往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进行实地核查,现场未发现违法破坏草原行为。
16D1HL202008150015鄂温克锡尼河西苏木辉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牧民草场上,哈尔滨姓唐建设的旅游景区,破坏草原违规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辉河保护区管理局、旗文体旅广局调查核实,该旅游景区属呼伦贝尔辉河湿地宏图成祥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延君,反映姓唐的情况不属实。2019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同意辉河湿地景区建设项目征用使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草原22.12公顷。
    2020年8月12日鄂温克旗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因此该草原使用权归呼伦贝尔辉河湿地宏图成祥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不存在在牧民草场上违规建设旅游景区问题。
不属实
17D1HL202008150016反映鄂温克锡尼河西苏木辉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牧民草场上,辉河保护区建设办公楼房,破坏草原违规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辉河保护区管理局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做好珍稀濒危鸟类救护繁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保护区基础设施,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境内建立鸟类救护繁育中心。2011年4月28日,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召开全体牧民大会,一致通过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征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境内500亩草场。2011年8月11日,鄂温克旗人民政府办公室下达《关于对特莫胡珠珍稀濒危鸟类救护繁育中心拟用草地进行收储的通知》(鄂政办发〔2011〕78号),2011年9月2日,鄂温克旗城镇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与鄂温克族自治旗锡尼河镇巴彦呼硕嘎查委员会签订《征收土地协议》。2011年11月2日,鄂温克旗草原监督管理局下达《关于巴彦呼硕嘎查部分草场征收为国有土地的核定说明》,将巴彦呼硕嘎查境内526.4331亩征收为国有土地。2013年4月7日,鄂温克旗国土资源局(鄂国土资〔2013〕029号)批复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使用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集体土地4公顷为建设用地的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在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因此,不存在辉河保护区占用牧民草场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境内的鸟类救护繁育中心建设项目由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局立项批复(鄂发改投字〔2013〕41号),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供地政策。2013年4月经鄂温克族自治旗环境保护局通过环评,不存在破坏草原问题。2013年5月3日,鸟类救护繁育中心建设项目与宣教场馆项目进行整合(内辉保函字〔2013〕5号)。原有预审用地面积不变,原有选址地点不变。2013年5月8日经鄂温克旗发展和改革局向呼伦贝尔市发改委申请《关于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场馆立项的请示》(鄂发改投字〔2013〕147号),2013年12月10日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关于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教场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呼发改社字〔2013〕1386号)。2013年4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下达《关于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3〕833号)。2014年8月25日呼伦贝尔发展和改革委下达《关于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项目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宣教场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呼发改社字〔2014〕804号)文件。2015年4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内蒙古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环字〔2015〕23号)。辉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严格按照项目审批程序及基本建设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鸟类救护繁育用房、宣教中心的建设,不属于办公楼房子,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不存在违规建设问题。该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18D1HL202008150017鄂温克锡尼河西苏木辉河国家自然保护区牧民草场上,包商银行建设的旅游景区破坏草原违规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辉河保护区管理局、鄂温克旗文体旅广局调查核实,该旅游景区名字呼伦贝尔辉河湿地宏图成祥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法人陈延君。2019年1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同意辉河湿地景区建设项目征用使用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草原22.12公顷。2020年8月12日旗自然资源局对该项目核发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该旅游景区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由呼伦贝尔辉河湿地宏图成祥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南侧由宏图成祥草原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合作方包商银行出资建设。不存在在牧民草场上违规建设旅游景区问题,该问题不属实。不属实
19D1HL202008150018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舒敖包旅游景区,未经嘎查牧民同意毁草建设,无手续,随意碾压破坏草场。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鄂温克旗林草局调查,该景区具备总体规划方案批复、项目备案、项目用地批复、规划批复、征用使用草原审核同意书。该景区现场内未有新建工程施工建设。该景区属呼伦贝尔索伦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景区内入园实行门票制,景区周围由木栅栏围堵,有指定停车场和停车位,不存在车辆随意进入景区碾压草原违法现象。不存在举报人举报的未经嘎查牧民同意毁草建设,无手续,随意碾压破坏草场的违法事实。举报反映情况不属实。不属实
20D1HL202008150019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向南(31公里处)铁路涵洞西面,大概十亩地,深度在3—4米的深坑,2016年被施工队(具体施工队不详)挖土,当时的原苏木达那苏格同意的,未经嘎查同意,采挖的坑至今未给恢复。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锡尼河西苏木政府调查核实,锡尼河西苏木所在地向南海伊公路31公里铁路涵洞西面料坑为历史遗留料坑,牧民挖土用料很多年。2016施工队采挖时锡尼河西苏木已制止采挖行为。部分属实    此处料坑已由锡尼河西苏木政府清理填平,剩余约一千平米未完成治理,将于2021开展剩余的恢复治理工作。
21D1HL202008150020鄂温克旗锡尼河西苏木巴彦呼硕嘎查集体草场上(草原站东侧河道旁)在2016年被施工队挖沙,原苏木达那础格同意的,未经嘎查同意,面积大概20亩,深度4—5米,挖沙采的坑至今未恢复。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经锡尼河东苏木政府调查核实,巴彦胡硕嘎查草原站东侧河道旁采沙料坑为历史遗留料坑,一直为附近居牧民所用,主要是居牧民自家房屋建设用料。
    根据调查苏木政府及嘎查均未同意施工队在该采沙地进行采沙,反映2016年时任苏木达那础格同意,未经嘎查同意施工队在该采沙地进行采沙问题不属实。该采沙面积大约1000平方米,深度最深处不到2米,2020年6月份苏木政府已对该区域全部治理。
    反映采沙面积大概20亩、深度4—5米、采沙未恢复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22D1HL202008150021鄂伦春旗甘河镇新区养老院后面有一家养猪场(老板姓张),臭味很大,举报人家井水发黄,水质不如以前。鄂伦春自治旗
大气
    甘河镇政府组成由镇综合执法局、畜牧站、水利站、大白山社区等单位参加的工作组,对举报反映的大白山社区新区养老院周围住户进行实地调查。
    甘河镇新区位于甘河镇大白山社区,共有住户320户,养猪户2户。确有一张姓养殖户,但不从事养殖业多年。有猪粪臭味,目测发现井水有发黄现象,与旗疾控中心联系,水质取样正在送检中。
部分属实    一、督促检查养殖户对养殖产生的粪便进行日产日清。
    二、将养殖户迁至鄂伦春自治旗方元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养殖小区)进行集中管理、规范养殖。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23D1HL202008150022海拉尔区河西鑫国府大酒店院内建了个圆形带有高压气阀的物体(具体不详),粉尘大,飘黑色炭灰,影响周围环境。海拉尔区大气    8月16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到现场进行调查,呼伦贝尔市鑫国府酒店服务有限公司正常经营,该单位已办理环评备案手续,投诉举报的圆形带有气阀的物体为呼伦贝尔市鑫国府酒店服务有限公司生物质颗粒锅炉的布袋除尘器。
    现场检查时,除尘器正常运行,未发现该单位烟囱粉尘大,飘黑色炭灰的情况。
不属实    下一步,将对该单位锅炉烟气其进行监测,如存在超标现象,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将依法处理。
24D1HL202008150023鄂伦春旗甘河镇新区大白山社区举报人家井水无法饮用,水管呈黑色,附近有几家养牲畜的。鄂伦春自治旗    8月20日,由甘河镇人民政府组成调查组深入大白山社区新区(新区为群众俗称,位于大白山社区内)实地调查核实。
    1.甘河镇大白山社区(新区)养殖户基本情况。大白山社区(新区)现有养猪户2户,均属于家庭养殖户,共养殖牲畜320头。大白山社区(新区)为禁养区,现有的养殖场户均为《鄂伦春自治旗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年7月)划定前原有养殖户,养殖产生的粪便用于农田施肥使用。
    2.调查组对大白山社区(新区)现有养殖户周边群众5户进行走访,经现场水样采集,水井水管内壁无黑色现象,水井为手压井改装自吸泵取水,直观水质清澈透明无异味,但养殖户附近有粪便气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1.督促检查养殖户对养殖产生的粪便进行日产日清。
    2.将养殖户迁至鄂伦春自治旗方元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养殖小区)进行集中管理、规范养殖。整改时限:2021年4月30日。
25D1HL202008150024陈巴尔虎旗哈达图15队煤矿采矿结束后至今未恢复生态,随处是坑,出行很不方便。陈巴尔虎旗生态    8月13日,经陈巴尔虎旗自然资源局、巴彦哈达苏木政府现场调查核实,该处采坑为希日乌苏煤矿历史遗留采坑。该坑为1970年由哈达图牧场开办的一处小煤矿,是以自采自用为主的自建煤矿。1974年,旗政府聘请扎赉诺尔矿务局进行初步勘探后开始筹建,1975年经黑龙江省呼伦贝尔盟批准建立地方国营陈巴尔虎旗希日乌苏煤矿,建斜井两眼,当年见煤,日产原煤42吨。1976年,建立露天矿,由于当时技术、设备等多方面因素,年产原煤也只达到1.5万吨。1985年,开发建设宝日希勒煤田后,希日乌苏煤矿整体迁移至宝日希勒,至此希日乌苏煤矿停止生产。 1998年,陈旗政府决定重新开发希日乌苏煤矿,但采矿许可证始终未能办理。1998年至2006年期间,希日乌苏地区存在严重非法盗采情形,盗采资源主体有王志军和圣地亚经贸公司,原陈旗国土资源局先后多次下达责令停产通知书、专题报告陈旗政府违法开采情况、提出处罚建议、 出具移交案件公函等相关文件。2005年1月25日,原陈旗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出具《土地违法结案报告》,认定违法开采处以5万元罚款,罚款交齐结案,2006年旗政府强制将其关闭。
    为了解决该地区地质环境被严重破坏的问题、消除地质灾害隐患、避免对周边牧民牲畜造成伤害,旗自然资源局2009年至2017年期间共编制4次治理方案,向上级申请治理项目(资金)3次。按照2016年《陈巴尔虎旗希日乌苏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实施方案》,陈巴尔虎旗希日乌苏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总预算资金为1644.94万元,采坑面积为213.4亩。由于资金量大、落实困难等原因,该治理项目至2019年底一直未能实施。举报人所反映的“随处是坑,出行很不方便”问题,经现场核实,采坑位置不在居民出行道路附近,未对居民出行造成影响,但历史遗留的采坑对牧民放牧及生产生活产生一定影响。
基本属实    按照2020年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明确希日乌苏煤矿盗采资源主体为王志军和圣地亚经贸公司。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第三条“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由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以下称土地复垦义务人)负责复垦。但是,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确定土地复垦义务人的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复垦”,治理主体应为王志军和圣地亚经贸公司。按照煤炭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展,希日乌苏非法盗采资源问题已提级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监委查办。
    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呼伦贝尔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已组织开展工作,严格要求责任人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及义务,及时对遗留矿坑进行恢复治理。
    8月21日,旗自然资源局按照2020年6月11日呼伦贝尔市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主体责任办公室《关于开展365体育投注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20200112号)文件中整改问题清单:“1998年至2006年期间,王志军和呼伦贝尔市圣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呼盟圣地垭经贸公司)在希日乌苏地区非法盗采煤炭资源长达8年,获得巨额非法利益”相关内容,及 2020年7月30日《呼伦贝尔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呼伦贝尔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呼党办发电﹝2020﹞17号)要求,同时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要求,对呼伦贝尔市圣源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马洪祥)下达了《关于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的通知》(陈自然资字﹝2020﹞109号),要求圣源经贸有限公司并马洪祥本人承担治理主体责任和治理费用,将希日乌苏煤矿213.4亩非法盗采遗留矿坑进行恢复治理。现旗自然资源局已提请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监委将通知转交至当事人,要求其履行复垦义务。
    整改措施:按照《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第二巡视组对呼伦贝尔市开展煤炭资源领域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旗已组织开展工作,严格要求责任人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及义务,及时对遗留矿坑进行恢复治理。同时,我旗将立足长远,建立长效机制,严控矿山征占用草原审核审批,统一草原地类划分标准,加强草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引入先进草原监测技术手段,强化日常监管,杜绝非法盗采情况发生。
26D1HL202008150025陈巴尔虎旗巴彦库仁镇永兴肉业西侧300米左右有一家养猪户,粪便乱到、污水横流,八月三日举报过,过两天之后有人到现场检查过,但目前还是在继续随意倾倒粪便,气味影响周围居民。陈巴尔虎旗水,大气    2020年8月15日,巴彦库仁镇政府组织,陈巴尔虎旗农科局牵头、住建局、综合执法局、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旗分局配合开展调查,该养殖户为联富养猪场,法人代表为姚树霞,此养猪场为我旗准备迁出户。姚淑霞本人残疾、丈夫患有癌症、家中老人年岁已高,原本家中只有200多头生猪,近三年,旗残联为支持残疾人创业就业,扶持姚淑霞扩大养殖,生猪头数逐渐增多。
    2019年11月,我旗印发《巴镇禁养区规模养猪场的迁出方案》,3家生猪养殖规模场已迁出2家,剩余的1家为被举报户,因姚树霞补偿要求较高,加之未找到合适的搬迁场地,一直未达成迁出协议。
    2020年8月5日,我旗开展联合检查,发现猪场正常运营,有生猪500头,猪场建有水泥地面,无环评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猪粪便随意堆放至场区南侧空地,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猪圈七天进行一次消毒处理(不产生冲洗水)。当日,旗农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二十条规定,对该养殖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8月8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陈旗分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对该养殖户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我旗一直积极与养殖户沟通,劝说其接受旗政府拆迁方案,处理牲畜,拆迁养猪场,但因该养殖户索要补偿过多,未能达成协议。旗农科局已规划了一处生猪养殖区,建设生猪养殖场,解决巴镇迁出养殖户的生猪养殖问题。
    8月15日,对现场进行查看,养猪场粪污依然随意向外倾倒,为尽快解决因粪便乱倒,气味影响周围居民问题,巴彦库仁镇政府制定了相应清理计划。
属实    一、针对养猪场南侧两处粪污倾倒点,巴彦库仁镇政府将使用环境美化剂(目前正在购置环境美化剂和有机酸消毒剂,预计8月21日投入使用),将产生气味的粪污垃圾及周围尽可能全面喷撒试剂,降低养猪场粪污垃圾中有害气体的浓度,控制养猪场孳生的病毒、细菌、真菌等其他微生物及蝇虫等孳生。
    二、责令该养殖户将现有生猪逐步出栏,不再继续补栏。旗农科局提供移动式污水处理车,将粪污干湿分离处理后,制作有机肥,实现粪污资源化利用。
    三、继续积极与养殖户沟通,做好思想工作,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选址新建生猪养殖场。
27D1HL202008150026陈巴尔虎旗宝日希勒煤矿神宝小区到处都是生活垃圾,无人清运,无人管理。陈巴尔虎旗土壤    2020年8月18日,由宝日希勒镇人民政府牵头,陈巴尔虎旗住建局、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投公司)配合组成了调查组,对宝日希勒镇神宝小区进行了实地调查。经现场调查核实,依托宝日希勒镇“三供一业”剥离移交工作的开展,宝日希勒镇神宝小区物业相关资产正在由神宝公司转交给旗国投公司,转交期间已委托神宝公司继续负责小区内部垃圾清运工作,不存在垃圾无人清运、无人管理的情况。
    神宝小区物业管理由神宝公司负责,因企业资产剥离移交,现物业公司已不完全承担相应管理职责,目前仅能完成院内垃圾清运工作,整体物业工作需引进一家物业公司接手。属地政府宝日希勒镇已协助小区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并同时协调旗住建局帮助其引进物业企业。下一步,属地镇政府、旗住建局将积极帮助业主委员会引进企业,待企业进驻后旗住建局将指导其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并加强监督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部分属实    陈巴尔虎旗政府将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及企业尽快完成资产剥离移交工作,同时立即组织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协调帮助小区业主委员会引进有实力的物业公司,指导其做好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物业企业进驻并开展物业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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