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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档日期:2020-11-30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转办问题 2020年8月11日)

信息来源: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网站 发布时间:2020-08-20 11:18 浏览:10411 【字体大小:
内蒙古自治区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问题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三批转办问题  2020年8月11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
1D1HL202008110001海拉尔区河东新区索伦桥下河边经常有人烧烤、乱丢垃圾,影响周边生态环境。海拉尔区土壤    今年入夏以来,高温天气居多,受疫情影响,居民出游受到限制。包括海拉尔城区及奋斗镇居民、鄂温克旗居民以及少数外来旅游人员,将索伦桥河边作为度假、消暑好去处,在河边野炊、烧烤,带老携幼来河边玩耍,野餐后的生活垃圾部分被丢弃在河道周边,影响河湖生态环境。海拉尔区水利局通过日常巡查,发现此类问题有不断扩大趋势。属实    通过及时在河道进口醒目处,设立警示牌,提醒居民“严禁在河边烧烤、野炊、乱扔垃圾等破坏水体及河道行为”。同时,海拉尔区水利局安排专人在重点时间段盯守、劝阻、疏散,新闻媒体第一时间到现场录制视频,以“不文明消消乐、烧烤切莫‘烧焦’素质”为题,通过微信、电视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提醒广大市民文明出行,切实保护海拉尔区伊敏河的良好河湖生态环境。
    1.统筹落实管护主体责任。水利部门严格落实河湖长巡河湖管护责任,其他相关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能,共同维护好索伦桥南伊敏河的生态环境。
    2.对拒不服从劝阻,继续野炊、烧烤、乱扔垃圾行为的,将依据《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在城市水域内清洗物品,倾倒生活废水、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并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3.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环境。按照河湖管理保护要求,增加城区重点河段警示牌设立,通过电视、广播及新媒体加大保护河湖的宣传力度,多措并举提高群众保护河湖的意识。组织各级河湖长、民间河湖长及志愿者,开展爱河护河专项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2D1HL202008110002、D1HL202008110003D1HL202008110002经济开发区驰宏铅锌冶炼厂生产时冒黑烟,臭味很大,村民地下水水质发黄。D1HL202008110003
呼伦贝尔市经济开发区互助村驰宏铅锌冶炼厂,生产时产生浓烟,臭味很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地下,污水处理设备未使用。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有很大的影响。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于2007年6月9日成立,设计产能年产铅6万吨、锌14万吨及铟等稀贵金属综合回收产品,铅锌冶炼工程于2008年7月3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立项备案 ,《铅锌冶炼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10年7月28日获国家环保部的批复(环审〔2010〕223号),2010年8月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完成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于2014年10月10日同意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进入试生产。2015年12月完成验收监测,向自治区环境保护部厅申请环保竣工验收。2018年1月13日完成生产废水和大气方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2018年1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下发了对其固体废物和噪声方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的批文(内验[2018]12号)。
    二、调查过程
    信访受理编号D1HL202008110002和D1HL202008110003举报对象均是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举报内容部分重复,因此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实行并案调查,对举报内容进行逐条核查,具体调查如下:
(一)“驰宏铅锌冶炼厂生产时冒黑烟,生产时产生浓烟”
    1、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⑴在铅、锌精矿仓、转运站、石灰乳制备及破碎站设置了集气罩及布袋除尘系统。在铅厂奥炉、烟化炉、短窑及锌厂熔铸工频感应电炉加料口、出渣口、出铅口均配置有集气罩和褶式滤筒除尘系统;
    ⑵在奥斯麦特熔炼炉车间、电铅车间及烟化炉车间加料口、出铅口、出渣口等产尘点,采用集气罩+旋风除尘+褶式滤筒脉冲除尘器多级处理达标后由60m烟囱排放;
    ⑶对铜浮渣处理车间炉窑产生的废气采用表冷器+脉冲除尘器处理后由30m烟囱排放;
    ⑷奥斯麦特熔炼炉烟气送硫酸车间制酸,制酸尾气与烟化炉烟气通过离子液脱硫系统进一步吸收SO2后,尾气由60m烟囱排放;
    ⑸锅炉采用静电除尘、炉内加石灰石脱硫工艺和脱硝工艺等污染治理设施。
    2、烟气排放情况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有组织排放口3个:锅炉烟囱、环境集烟烟囱、制酸尾气烟囱,有组织排放口均已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控设备,在线数据未发现超标情况。有组织排放口排气量较大,属于浓烟,但因在线监控设备实时监测颗粒物,颗粒物浓度未存在超标情况,因此不存在黑烟。
    (二)“臭味很大”
    开发区管委会结合驰宏矿业生产工序和原辅材料信息分析产生的污染物,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项目进行比对,未发现恶臭污染物质产生。8月14日经开区环保局在驰宏矿业厂界周围和厂内检查时未闻到臭味。调取内蒙古航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4月1日—4月30对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进行的监测数据显示厂内各工段、厂界四周、联合村和互助村的无组织污染物浓度和环境质量均达标。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
    (三)“村民地下水水质发黄”
    村民地下水存在发黄情况,水质发黄主要是因为水中铁含量影响色度造成,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取水设施和管道老旧或生锈;二是开发区规划范围内地下水铁锰本底值超标。
    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调取内蒙古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编制的《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现状环境质量分析篇章,2014年12月29日—12月31日呼伦贝尔环境监测中心站对红星一队农业点、联合村、哈克村、谢尔塔拉镇进行了地下水监测,监测数据显示氨氮、高锰酸盐指数、锰、铁、总大肠菌群均超标。上述数据与2009年4月7日—9日驰宏矿业未建厂之前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北京矿冶研究总院对互助村、联合村和孙家屯饮用水井监测数据铁锰超标情况一致。海拉尔周边村镇地下水中铁锰超标由来已久,驰宏矿业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水站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村镇地下水铁锰超标不是驰宏矿业造成。
    (四)“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地下,污水处理设备未使用”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已建设并投运处理能力120m3/d污酸处理站、800m3/d污水处理站、3000m3/d废水深度处理站、384m3/d浓水处理站、6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共计5套水处理系统。生产废水经120m3/d污酸、800m3/d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用于公司湿法炼锌系统;厂内生活区产生的生活污水经600m3/d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分别回用于生产系统及厂区绿化;厂内雨水及设备循环冷却水经3000m3/d废水深度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动力及公辅系统;384m3/d的浓水处理站对废水深度处理产的浓水进一步净化处理,优化水质指标,保障各类废水的资源化回收利用。自2014年试生产至今,各废水处理系统均与铅锌冶炼主体设施一同运行,经开区环保局在历次环境监察中均未发现废水处理设施停运、存在通往地下的排水管道和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未经处理外排情况。举报内容不属实。
     三、调查结论
     经调查,举报内容部分属实。反映经济开发区驰宏铅锌冶炼厂生产时冒黑烟,臭味很大,废水通过管道排入地下,污水处理设备未使用,对周边居民生产生活有很大的影响不属实;村民地下水水质发黄,驰宏矿业生产时产生浓烟情况属实,但均不是污染造成。
部分属实    因地下水铁锰含量高和取水设施生锈,造成水质发黄,这是当地地质条件天然形成,客观原因,不存在人为影响,因此并无问责问题。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正在建设给水厂,2021年年底将实现园区集中供水,提供的水质将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届时如果村民愿意纳入供水范围,开发区管委会将与海拉尔区人民政府协商供水方案,解决村民饮水安全。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驰宏矿业的废水、废气和环保设施运行状态监管力度,要求企业提高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效能,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要求,依标准按时进行污染物自行监测,并公开环保信息。
3D1HL202008110004扎兰屯市金鼎小区A栋楼下晓荷塘火锅,该饭店营业时小区和楼道里有异味。扎兰屯市大气    2020年8月12日,扎兰屯市综合执法局、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扎兰屯市分局牵头,繁荣办事处配合的调查组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环保手续办理情况。
    经核查,“扎兰屯市金鼎小区A栋楼下晓荷塘火锅”位于扎兰屯市新桥街金鼎家园东二门高层楼下门市,即名都晓荷塘火锅店,经营面积400平方米。该火锅店于2015年6月5日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同年10月开始试营业,2015年11月取得卫生食品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2018年5月30日完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登记备案号:201815078300000183)。
    二、关于“该饭店营业时小区和楼道里有异味”问题
    经核查,该店排放废气主要为火锅蒸汽和室内空气的混合气体,通过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至室外。由于金鼎家园小区楼体外墙保温材料脱落,金鼎小区开发商整体对金鼎小区楼体外墙进行维护。金鼎小区物业要求名都晓荷塘火锅店拆卸外挂的油烟净化器和烟道,以方便维修楼体外墙。2020年8月9日,名都晓荷塘拆卸了外挂的油烟净化器和烟道,导致经营中油烟未经处理排至小区中,影响金鼎小区居民。综上所述,“该饭店营业时小区和楼道里有异味”问题属实。
属实    2020年8月14日,检查组已要求名都晓荷塘火锅店立即整改,污染治理设施未安装前不得营业。2020年8月14日名都晓荷塘火锅店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和烟道,并委托呼伦贝尔市原野有限责任公司对油烟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将于8月20日出具。经现场核查,油烟净化器和烟道安装后现小区及楼道内已无明显异味。
4D1HL202008110005鄂伦春旗大杨树镇兴安明苑小区11号楼下有两个大垃圾箱,异味很大,夏天无法开窗通风。鄂伦春自治旗大气    2020年8月11日,大杨树镇组织城乡建设和资源环保局、平安建设办公室、市政环卫中心、兴安名苑物业公司负责人实地到兴安名苑小区调查核实。经核实,兴安名苑小区总面积7.66万平方米,住宅楼10栋,共有住户761户,商户8个。为便于垃圾收储转运工作,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鑫磊公司曾在距离兴安名苑小区11号楼25米左右位置放置垃圾箱两个,放置时间为2012年,当时兴安名苑小区11号楼尚未开发建设。现场检查,垃圾箱放置地点有异味散出,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属实   将兴安名苑小区11号楼的两个垃圾箱挪走,重新选择合适位置放置垃圾箱,对原放置垃圾箱的位置进行消杀处理。
5D1HL202008110006前两周举报人给牙克石环保局12369热线反映过11道街好哥俩电动车非法收集电池,经举报人了解该店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举报人给12369热线打电活询问过事情的进展,工作人员简单地给举报人说过该店收集废旧电池属于正常行为,会给举报人明确的答复,但至今未给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牙克石市土壤    2020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前去牙克石市好哥俩电动车修理部进行现场问询,现场制作《牙克石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该修理部废铅蓄电池来源为以旧换新,暂时存放在修理部内,数量130块。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与牙克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对该修理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牙克石市好哥俩电动车修理部经营过程中存在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12369热线举报时,工作人员未回复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只回复修理部有售后服务合同,该信访事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对该修理部下达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牙环责改字[2020]030022号),责令该修理部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将暂存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妥善处置。
    为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已于2020年7月31日对电瓶销售店、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店、电动车修理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的通知书》(牙环字[2020]159号),并提出相关要求。
6D1HL202008110007前两周举报人给牙克石环保局12369热线反映过大江电动车非法收集电池,经举报人了解该店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举报人给12369热线打电活询问过事情的进展,工作人员简单地给举报人说过该店收集废旧电池属于正常行为,会给举报人明确的答复,但至今未给反馈问题的解决情况。牙克石市土壤    2020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到牙克石市兴旺发摩托车商场(大江三轮)进行现场问询,现场制作《牙克石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该修理部废铅蓄电池来源为以旧换新,暂时存放在修理部内,数量130块。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与牙克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对该商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牙克石市兴旺发摩托车商场(大江三轮)经营过程中存在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12369热线举报时,工作人员未回复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只回复商场有售后服务合同,该该信访事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对该商场下达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牙环责改字[2020]030025号),责令该商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将暂存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妥善处置。
    为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已于2020年7月31日对电瓶销售店、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店、电动车修理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的通知书》(牙环字[2020]159号),并提出相关要求。
7D1HL202008110008三周前举报人去牙克石市环保局反映过二道街风帆蓄电池,经举报人了解该店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非法储存非法收集废旧电池,反映问题的当天牙克石环保局赴现场进行检查,反馈给举报人的答复是该店收集储存废旧电池是正常经营行为。牙克石市土壤    2020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前去牙克石市鑫志强农机配件商店(风帆蓄电池)进行现场问询,现场制作《牙克石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该修理部废铅蓄电池来源为以旧换新,暂时存放在修理部内,数量160块。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与牙克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对该商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牙克石市鑫志强农机配件商店(风帆蓄电池)经营过程中存在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12369热线接受举报时,工作人员未回复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只回复商店有售后服务合同,该信访事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对该商店下达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牙环责改字[2020]030024号),责令该商店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将暂存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妥善处置。
    为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已于2020年7月31日对电瓶销售店、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店、电动车修理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的通知书》(牙环字[2020]159号),并提出相关要求。
8D1HL202008110009三周前举报人去牙克石市环保局反映过二道街东北蓄电池,经举报人了解该店未取得危险废物收集许可,非法储存非法收集废旧电池,反映问题的当天牙克石环保局赴现场进行检查,反馈给举报人的答复是该店收集储存废旧电池是正常经营行为。牙克石市土壤    2020年8月12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前去牙克石晟华电瓶商行(东北蓄电池)进行现场问询,现场制作《牙克石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市分局调查询问笔录》。该修理部废铅蓄电池来源为以旧换新,暂时存放在修理部内,数量140块。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与牙克石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联合对该商行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牙克石晟华电瓶商行(东北蓄电池)经营过程中存在无经营许可证从事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12369热线举报时,工作人员未回复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只回复商行有售后服务合同。该信访事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8月13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对该商行下达了《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牙环责改字[2020]030023号),责令该商行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将暂存的废铅蓄电池委托有危废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妥善处置。
    为做好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工作,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牙克石分局已于2020年7月31日对电瓶销售店、电动车摩托车销售店、电动车修理部下发了《关于加强废铅蓄电池回收、处置和转运管理的通知书》(牙环字[2020]159号),并提出相关要求。
9X1HL202008110001莫旗五宝山镇卧罗河村三组孙国林,未经举报人同意开垦举报人一垧多地,变成耕地占为己有。孙国林还在河套边未经政府同意开荒。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态    2020年8月12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塔温敖宝镇工作组到卧罗河三组进行调查:一是莫旗塔温敖宝镇卧罗河村三组孙国林,开垦一垧多地,变成耕地并占为己有,经调查,查无此地块,故该反映情况不属实。二是举报孙国林在河套边开垦耕地,经旗林草局和塔温敖宝镇工作组核查,2003年河套边耕地经旗自然资源局航测,航测面积为25.69亩。2020年8月15日塔温敖宝镇综合执法局聘请齐齐哈尔建华区源泉测绘公司进行现场勘测,勘测面积34.18亩(其中旱地25.66亩,占用天然牧草地8.52亩),经核算新增耕地8.49亩,故该反映情况属实。部分属实    根据调查,该地块存在违法开荒行为,塔温敖宝镇执法局决定立案,将于8月18日,依据测绘报告做出处罚决定,案件现正在调查处理中。
    塔温敖宝镇综合执法局对孙国林下达了整改通知书,要求8月30日前将地块恢复原样。
10X1HL202008110002鄂温克旗巴彦嵯岗苏木扎格达木丹嘎查,在没有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已经开垦约400亩自然草场,后经了解,该草场被出租给了外地来的农户,现该地已被开垦后已进入耙地状态,不久将会具体实施耕地行为。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2020年8月12日,鄂温克旗林草和水利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前往巴彦嵯岗苏木扎格达木丹嘎查对举报问题进行实地核查该问题部分属实。2020年巴彦嵯岗苏木扎格达木丹嘎查与杨传勇签订农业用地租赁合同,将该地块租赁给杨传勇经营,承包面积357亩。由旗林草局实地核实,并与国土二调数据对比,该地块属性为在册耕地,并非自然草场。部分属实
11D1HL202008110010扎兰屯市山水嘉园9号楼西侧有一个养殖牲畜的,具体养殖什么牲畜不详,有很大的异味。扎兰屯市大气    经现场核查,山水嘉园9号楼周边1公里范围内未发现有从事牲畜养殖的居民,未发现有牲畜粪便、牲畜养殖痕迹。经走访小区业主,山水佳苑9号楼异味来源应为该小区建设时原施工单位搭建的简易临时厕所。该厕所位于山水嘉园9号楼西侧墙外,距离山水嘉园9号楼直线距离60米。使用石棉瓦、铁皮进行搭建,已停止使用多年,周边通行道路已长满杂草无法通行,近期无使用痕迹,异味产生原因主要是受近期高温、雨季影响出现发酵的现象。部分属实    由于无法联系到建设小区施工单位,经小区物业对接,采取拆除该厕所的方式解决异味问题,目前已完成拆除。山水嘉园9号楼居民,对厕所的拆除表示满意,异味已消除。
12D1HL202008110011莫旗西瓦尔图永安村四组刘金达非法开垦十多垧林地,04年5月6日先开了五十多亩,罚了两万多块钱,未追究刑事责任,近几年年年开垦林地,现在有十多垧,后来又打药草都死了。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态   
  
    2012年,莫旗毁林毁草打击办公室在巡护过程中发现刘金达有非法开垦草原资源行为,该案件办理时,当事人刘金达(曾用名刘会波)称开垦了草原资源39.6亩,莫旗毁林毁草打击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二万五千元整,2004年没有被处罚过。
    2020年8月12日,莫旗林草局将此案移交森林公安局,经莫旗森林公安局调查,现已经对刘金达的三块耕地进行勘察。因近期雨水过大,剩余三块耕地和一块退耕还林地无法到达现场,计划于2020年8月19日聘请林业工程师对剩余三块耕地和一块退耕还林地的面积及地类属性进行勘察鉴定。
基本属实   根据莫旗森林公安局完成的勘察结果,做出处罚决定并提出整改要求。
13D1HL202008110012鄂温克旗大雁镇宏图搅拌站离居民仅一墙之隔,每天早上6点多就开始生产。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休息,86岁的老人休息不好,震的脑袋嗡嗡的,心也跳。鄂温克族自治旗噪音该举报同D1HL202008100015,D1HL202008110012,D1HL202008130008,X1HL202008140001为重复举报,目前正在调查中。待明确属性
14D1HL202008110013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华洋电工层压木厂,在生产时产生甲醛污染非常严重,异味刺鼻,周边居民深受其害。鄂伦春自治旗大气     2020年8月8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鄂伦春自治旗分局赴内蒙古阿里河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内蒙古阿里河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8年12月16日,为内蒙古阿里河林业局层压板厂转制而成。原隶属于阿里河林业局(森工公司),前身为阿里河林业局机修厂,1988年引进纺织层压板生产,从1996年开始生产电工层压木一直到现在。该公司位于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阿里河镇中心位置,地理坐标为:东经123°10′—124°2′、北纬50°30′—51°24′。厂界西侧约10m处为林海路,约20m处为集中居民区(距离锅炉房边界130m),东侧约40m处为零星居民点(距离锅炉房边界70m),南侧为雪糕棒厂,北侧约30m处为零星居民点(距离锅炉房边界180m),用地边界东侧约600m处为阿里河(距离锅炉房670m)。
    二、环评手续情况。经查该企业整体生产线及生产车间粉尘治理项目、1台10蒸吨生物质锅炉均已完成环评审批及验收,1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改造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正在调试。
    三、排污许可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办理情况。该公司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办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编制完成并备案。
    四、污染防治设施建设情况。1台10吨DZL10-1.25-S型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旋风+布袋除尘两级除尘,已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工作;1台4吨DZL4-1.0-AII型生物质蒸汽锅炉采用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目前正在调试。热压机顶部设置了排气罩,将蒸发的甲醛气体收集后,由15米高排气筒排放。
    五、现场检查情况。现场检查时,新建的1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正在调试运行,企业生产线处于半运行状态,现场检查时未闻到明显甲醛气味,企业配有智能型空气质量检测仪,每月对制胶等工段的甲醛含量进行检测。用于制胶使用的甲醛由专用贮存罐贮存,存放在独立的甲醛存储库内,甲醛库已采取地面硬化及防泄漏措施,采用双人双锁的管理制度,在制胶、涂胶、干燥、热压工序会有部分隐含在树脂中的游离甲醛随蒸发的水汽逸出。企业按环评要求采取两项防治措施,提升治理效果:一是用先进的制胶工艺,用低克分子比配方,减少树脂中的游离甲醛含量。二是热压机顶部设置了排气罩,将蒸发的甲醛气体收集后,由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经调查,现场检查未闻到明显甲醛气味,甲醛是否影响附近居民,需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另行报告。
待明确属性    一、处理情况
    已聘请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华洋电工层压木有限责任公司厂界甲醛情况进行检测,8月11日检测人员已到达现场完成检测,待8月25日检测结果出来后,另行报告。
    二、整改情况
    一是督促企业加快推进对1台4蒸吨生物质锅炉的环保竣工验收工作。二是督促企业定期对制胶、涂胶、热压等工段进行甲醛含量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二是待企业正常生产,工况正常后,对甲醛收集排口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三是督促企业定期对制胶、涂胶、热压等工段进行甲醛含量检测,做好检测记录。
15D1HL202008110014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互助村驰宏矿业于2010年建厂时因铅厂有危害,所以承诺搬迁周边居民,但该厂早已投产,周边老百姓一直未予搬迁,觉得环境有危害,不安全,多次上访未解决。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气    一、被举报单位基本情况
    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简称驰宏矿业)年产14万吨电锌、6万吨电铅项目2008年7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并立项备案。2008年初,驰宏矿业委托国家环境总局环境发展中心编制《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2010年7月,该项目取得原环境保护部环评报告书批复文件(环审【2010】223号),2010年8月开工建设,2014年建成。2014年10月,原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铅锌冶炼工程试生产的审查意见》(内环字【2014】105号),同意项目试生产。该项目2015年10月至12月试生产。后因铅成品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经济价值不高,故铅系统在2015年验收监测期间运行约60天后便停止运行,仅锌系统生产线运行,2019年8月铅系统生产,目前铅、锌系统生产负荷在100%。
    二、调查过程
    “海拉尔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互助村驰宏矿业于2010年建厂时因铅厂有危害,所以承诺搬迁周边居民,但该厂早已投产,周边老百姓一直未予搬迁,觉得环境有危害,不安全,多次上访未解决。”
2020年5月15日呼伦贝尔驰宏矿业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航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环境空气、地下水、噪声和土壤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综上所述驰宏矿业铅锌冶炼项目未造成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土壤污染,环境质量达标。
    三、调查结论
    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将严格履行环境保护职责,于2020年12月底前对开发区辖区和周边村庄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并将此项工作列入每年工作计划,长期掌握并分析环境质量变化,保障居民居住环境质量,并为发展规划提供科学依据。
16D1HL202008110015海拉尔区河西海旺家园离居民一墙之隔在2018年12月开了一家小亮烧烤店,这家店的油烟和噪声严重影响到居民正常生活,居民和物业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污染问题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海拉尔区大气
噪音
     一、油烟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8月12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经调查,小亮烧烤位于独栋建筑内,安装了排烟道在楼顶排放油烟,油烟净化设备运转正常。
     二、噪音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经查,被投诉的烧烤店为海拉尔区新小亮烧烤店,位于海拉尔区巴彦托海路187号,海旺家园东侧约15米处,经营场所为独立建筑,紧邻交通主干道巴彦托海路,已备案环境影响登记表。
   (一)以往举报及处理情况。2019年11月1日,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接到居民投诉,称该店噪声扰民。经调查,该店主要噪音源为1台排风机和1台空调机,其中空调机基本不启用。经噪声监测,该店厂界噪声排放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限值。针对其噪声超标的情况,责令该店进行隔音降噪改造,并处罚款1000元。2019年12月17日,小亮烧烤已将罚款缴纳完毕,同时,将排风机由临近海旺家园的西侧墙中间位置挪至西北角。投诉处理完毕后,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时,信访人表示对处理结果满意。
   (二)本次举报调查处理情况。此次投诉该店噪声扰民问题,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于2020年8月14日22时至23时对该店排风噪声进行了现场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店夜间厂界噪音等效声级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限值0.14分贝。
属实    一、油烟问题整改措施
    8月14日,海拉尔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根据《呼伦贝尔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原有净化设备的基础上再新加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油烟净化设备,及时整改,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8月14日,商家已完成油烟净化设备进行清洗。目前,正在联系商家购买设备。同时,区综合执法局将继续监督其完成整改。
    二、噪音问题整改措施
    由于该店风机夜间噪声排放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限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呼伦贝尔市生态环境局海拉尔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责令该店立即对排风机进行隔音降噪改造。
17D1HL202008110016鄂温克旗伊敏苏木红花尔基嘎查牧民投诉2003年伊敏至红花尔基路段修路挖坑取土,到现在未恢复草场,因此坑里年年牛羊死亡,严重影响周边牧民生活,请督察组解决。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态    2020年8月12日,经伊敏苏木政府工作人员实地核查,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举报件中提及的伊敏至红花尔基公路,修建于2003年,由呼伦贝尔公路管理局在原砂石路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为三级沥青混凝土公路,该公路建设时在公路边取土用料。目前,经多年自然生长,取土料坑植被已自然恢复,未发现死牛死羊。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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