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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未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未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检查
实施主体
市公安局
设定依据
《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取消其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资格。第九条 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应当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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