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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林业和草原局
市林业和草原局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随机抽查事项名称
未完成造林任务的检查
实施主体
市林业和草原局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完成造林任务;逾期未完成的,可以处应完成而未完成造林任务所需费用2倍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连续两年未完成更新造林面积的;(二)当年更新造林面积未达到应更新造林面积50%的; (三)除国家特别规定的干旱、半干旱地区外,更新造林当年成活率未达到85%的; (四)植树造林责任单位未按照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的要求按时完成造林任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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