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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任字〔2025〕30号 2025年9月25日
市公安局:
根据工作需要,决定:
学明同志任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邰忠义同志任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路明同志任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林琦同志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秦明杰同志市公安局海雁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罗永胜同志市公安局伊敏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石宏杉同志市公安局呼伦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分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凤忠同志市公安局大兴安岭农垦分局局长职务。
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