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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5〕64号 2025年9月5日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
二、新建水源井取水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手续,并纳入水资源日常管理。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管理档案,实现“一源一档”。要
强化执法监管,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保障供水安全。
四、要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按相关规定开展风险源调查、编制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将新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社会公告。
专此批复。
附件: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