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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5〕13号 2025年4月14日
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额尔古纳市上库力街道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额尔古纳市三河回族乡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额尔古纳市苏沁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的请示》(额政发〔2024〕3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库力街道、三河回族乡、苏沁管委会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
二、新建水源井取水应依法履行取水许可手续,并纳入水资源日常管理。改变用途或废弃的水源井应加强规范管理,与城镇供水管网断开,不得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向居民供水,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要纳入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呼伦贝尔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相关规定,开展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管理档案,实现“一源一档”。要强化执法监管,依法开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建设项目限期拆除或者关闭。
四、要切实提高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管理水平,按相关规定开展风险源调查、编制应急预案等应急管理工作,全面提高饮水安全保障水平。
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要求,将新批准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向社会公告。
专此批复。
附件:额尔古纳市上库力街道等3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