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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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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1-06
  • 发布文号

    呼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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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 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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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 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 资问题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1-06 00:00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浏览:625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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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内党发〈2015〉22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120号)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从2016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1月25日前)在全区组织开展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检查。为落实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切实做好365体育投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治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重点和目标

    多年来,365体育投注拖欠农牧民工工资的突出问题是工程建设领域开工发包程序不规范,造成建筑市场管理混乱,由于挂靠承包、违法分包、举债借贷施工、以房顶资、用工主体不明确导致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为此,专项检查的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同时,对其他劳动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

    2016年底,365体育投注全面建立拖欠农牧民工资历史欠账台账,并清理完成重大历史欠账任务的70%以上,政府应急周转金落实率达到100%,工资保证金落实率达到100%。

    2017年上半年,市住建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行业监管部门(以下简称“行业监管部门”)健全完善工资保证金、实名制管理、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办法、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工作制度和机制;到2017年底,健全完善企业征信体系、欠薪预警、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各地区清理完成历史欠账任务。

    2018年底,各地区全面实施实名制管理、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银行按月代发工资、施工现场维权公示等制度,不再发生新的拖欠。

    2019年底,恶意欠薪、欠薪逃匿违法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2020年底,全面治理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基本实现无拖欠目标。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责任分工检查

    1.检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是否对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负具体责任,是否将此纳入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各相关部门是否对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进行履职,是否健全问责制度,是否对监管责任不落实、组织工作不到位、问题没有解决而引发突发或极端事件的进行责任追究,是否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责任追究制度(365体育投注责任追究制度另行印发)。

    各旗市区发改部门是否严格对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进行监管,严格审查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依法依规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失信企业纳入365体育投注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各旗市区财政局是否严格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资金进行监管,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健全完善应急周转金制度;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拖欠工程款并引发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的,是否追究项目负责人责任。

    各旗市区人社局是否积极组织协调工作,是否重点依法检查本地区化工、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按时足额支付农牧民工工资情况并进行治理,是否监督检查国家、自治区相关制度的有效落实。

    各旗市区国资部门是否对授权履行出资人监管的企业组织开展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支付工作。

    各旗市区司法局是否开展了法律宣传以及为农牧民工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是否对因劳务分包引发的纠纷积极引导农牧民工调解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各旗市区公安局是否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主动受理、侦办,依法处置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否将有关部门认定的拖欠工资失信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是否督导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实施惩戒。

    各旗市区工会是否组织对企业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是否及时发现、通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拖欠工资的问题;是否广泛宣传法律,提高农牧民自我维权意识,引导农牧民工通过法律或行政途径解决劳资纠纷。

    各旗市区人民银行是否指导银行业务机构,将农牧民工工资(含劳务费)专用账户纳入专户管理,由农牧民工工资(含劳务费)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依照账户管理协议约定办理付款业务,并对账户用途进行监督。

    各旗市区文新广局是否指导媒体加大治理工作宣传力度,实施正面引导,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检查各类企业对工资支付是否承担了主体责任,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工资支付是否履行了具体责任。

3.检查行业监管部门主体责任。行业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有关建筑管理和工资支付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是否严肃查处由挂靠承包、违法发包、转包、分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二)工资支付保证制度检查

    1.检查各旗市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是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国办发〈2016〉49号)要求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切实做好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内建工〈2016〉334号)等有关规定,建立落实农牧民工工资保证金情况。

    检查各旗市区是否全面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周转金情况。(由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2.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对施工企业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行为落实监控措施。(由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是否对建筑施工企业农牧民工工资(含劳务费)作为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是否账户名称统一规范为:法人名称+项目名称+农牧民工工资专户。(由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

    4.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督促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牧民工工资。(由行业监管部门,市人社局、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5.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督促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施工企业与农牧民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全面实行劳动用工网上备案;对劳务承包行为的劳务用工,总承包方是否进行劳务人员实名登记造册,纳入实名制信息管理。

    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监督建设单位、工程监理方、施工企业、农牧民工代表成立施工现场农牧民工工作办公室及职能发挥。(由行业监管部门,市人社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6.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制定完善施工现场公示等管理制度。(由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立健全维权和预警机制检查

    1.检查行业监管部门、司法、工会、总承包企业、劳动保障检查等部门和单位是否建立健全联动举报投诉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分类受理处置。(由市人社局牵头,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

    2.检查行业监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是否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进行检查和综合分析研判、预警防范。(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市人社局牵头)

    3.检查各旗市区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行业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失信惩戒措施;市人社局是否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法人劳动保障信用失信惩戒办法》(内人社发〈2014〉97号)实施惩戒。(由市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人民银行、行业监管部门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工资支付源头治理检查

    1.检查各旗市区发改、财政、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坚持“先落实资金,后立项建设”原则,加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由市发改委和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检查监管部门是否落实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不颁发开工许可;政府投资项目是否存在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建设,是否存在将带资承包有关内容写入工作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的情况;检查各旗市区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滞留工程项目资金、拖欠工程款等问题。(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组织培育发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化队伍,鼓励建设专业队伍承揽建设项目,组建专业作业公司,加快农牧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由行业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理顺工资支付依法治理渠道情况检查

    1.检查各旗市区公安局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的受理、侦办情况;开展打击、震慑恶意欠薪和欠薪逃匿违法犯罪情况。(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市人社局、公安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2.检查对因劳务承包合同引发的劳务费(含劳动报酬)争议纠纷,是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检查各旗市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否对拖欠工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加强调裁、调审、裁审衔接,及时办理欠薪争议案件的情况。(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市人社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3.检查各旗市区是否按照内党发〔2015〕22号文件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积极协助各级政法委处置因拖欠农牧民工工资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情况。(由行业监管部门和市公安局、总工会、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六)检查组织落实情况

    检查各旗市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旗市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的工作体制,相关部门是否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检查各旗市区是否按照内政办发〔2016〕120号文件要求组织自查自纠、逐项落实,是否对重点领域和地区进行排查、检查和督查,及时处理整改。

    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呼伦贝尔市全面治理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领导小组设立专项工作组,分领域开展具体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发文)。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及各专项工作组务于2017年1月21日前向365体育投注报送专项检查书面总结材料,365体育投注将视情况组织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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