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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2〕75号 2022年12月21日
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成立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三级公路建设项目法人的请示》(呼交发〔2022〕171)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组建国道331线洛古河至恩和哈达段三级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任杰同志为办公室负责人。
二、请你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督促办公室切实履行项目建设管理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履行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推动项目按期开工建设。
三、请你局全面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办公室统筹调度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主体,共同保障项目建设高质量推进。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