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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按照呼伦贝尔市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部署,365体育投注决定自2016年10月31日起在海拉尔辖区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不动产统一登记区域: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委托海拉尔区政府承担海拉尔辖区内(包括呼伦贝尔经济技术开发区、呼伦贝尔新区河东部分)的不动产登记工作。
二、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海拉尔辖区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由呼伦贝尔市不动产登记局海拉尔分局负责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具体业务工作由呼伦贝尔市海拉尔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
三、不动产统一登记类型包括:不动产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四、不动产登记有关事项说明
(一)自2016年10月31日起,除农村牧区土地、草原经营权登记仍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外(过渡期为5年,过渡期后由不动产登记局海拉尔分局办理),海拉尔范围内的其他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呼伦贝尔市不动产登记局海拉尔分局受理,原有关业务部门停止受理。
(二)2016年10月31日前已颁发的土地证、房产证等证书继续有效。按照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的原则,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三)自2016年10月31日起,启用“呼伦贝尔市不动产登记局海拉尔分局不动产登记专用章”,之前使用的土地、房屋等登记专用章不再使用。
五、不动产统一登记办理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一楼东侧。
六、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土地、房屋等登记工作,直至10月31日统一开展不动产登记。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