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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2〕8号 2022年2月25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批复<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河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的请示》(呼自然资发〔2022〕5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原则同意《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河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地块修改成果。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修改成果实施规划审批和监督管理,严格依法行政,抓好规划实施工作。
三、请你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根据修改成果确定的各项技术指标,高效配置城市空间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为建设管理提供技术依据。如需变动,应按有关规定履行报批程序。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