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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2〕2号 2022年1月12日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修改<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河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呼自然资发〔2021〕50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河东河西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进行修改。
二、你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要求,确保《规划》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有效衔接,符合中心城区项目建设实际需要。
三、你局要扎实开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科学严谨组织规划修编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修编及报批程序。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