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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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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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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落实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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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落实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31 17:03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浏览:848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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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字〔2021〕58号  2021年10月21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

经365体育投注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落实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呼伦贝尔市落实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

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365体育投注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位置,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祖国北疆万里绿色长城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坚决整改、彻底整改,做到整改一个、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改到位。通过反馈问题整改,切实解决一批生态环境问题,推动365体育投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三、整改任务

自治区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共51项。按性质分类,水污染防治方面22项,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28项,建制镇污水、农村垃圾方面1项。

(一)水污染防治方面

1.牙克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质量控制不健全,无中间数据。

责任单位: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有存档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

2.牙克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后无储存设施,堆放在厂区外空地;污泥含水率未检测。

责任单位: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污泥存储设施,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污泥处理厂运营单位益晟源水务有限公司建设污泥暂存场地,将污泥全部运至污泥处理厂集中处置。

3.阿荣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计长期无法正常运行,数据采集失真,至今未解决;化验室质控不严,无中间数据;进水水质频繁出现异常波动,未查明原因。

责任单位:阿荣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校定污水计量设施,保证采集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存档。稳定污水处理厂进口水质。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生产厂家重新安装进口管道耦合器,更换数据传输线,并对设备参数进行校准。二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四是对厂区工艺设备及污水管线进行认真细致排查,定期检查观察井及提升泵站内浮渣情况,及时打捞,确保进水水质稳定。

4.阿荣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管理台账记录不全,含水率未检测;污泥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泥长期临时堆存。

责任单位:阿荣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新建污泥无害化处置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依托阿荣旗蒙西水泥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海创蒙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作建设水泥窑综合利用固废危废项目,将产生的污泥运输至蒙西水泥厂进行无害化处置。

5.扎兰屯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流量计不准;有工业废水,进水浓度偶尔超出处理能力,5月15日至5月28日出厂水超标。

责任单位: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校定污水计量设施,保证采集数据真实有效。按照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标准,达标排放。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生产厂家核查设备状态,依据核查结果,校准或更换设备。二是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进水工业企业管理,督促主要工业企业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增加监测频次和力度,建立污水处理厂、入网企业、行政监管联合调度机制,做到发现及时、反应迅速、措施到位,坚决遏止超标、超量工业废水冲击污水处理厂。

6.扎兰屯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无污泥转运台账,无检测报告。

责任单位: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7.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不准确;运行记录台账不规范;化验室危险品未按规定处置。

责任单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校定污水计量设施,保证采集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有存档。规定处置化验室危险品。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生产厂家核查设备状态,依据核查结果,校准或更换污水计量设备。二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对照化验标准,重新制作运行记录表,规范记录。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

8.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没有污泥转运台账,无含水率检测。

责任单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新建污泥处置项目。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建设年处理14400吨污泥处置项目。

9.陈巴尔虎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设施未运行,直接填埋,无含水率检测。

责任单位: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启动好氧堆肥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采购设备,启动好氧堆肥处理设施。

10.新巴尔虎左旗城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废液无处理;设备运行台账不规范。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建立设备运行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二是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城镇污水处理运营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办法》,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管,建立设备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台账利用效率。

11.新巴尔虎左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台账不规范,含水率约80%的污泥进填埋场。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新建6吨/天污泥处置项目。

12.新巴尔虎右旗城镇污水处理厂化验记录不规范,废液无处理方向。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

13.新巴尔虎右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未达到含水率标准进入填埋场。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实施污泥处置项目,将污泥含水率降到60%以下,达到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要求。

14.扎赉诺尔区城镇污水处理厂6月17日、6月30日直排两次。

责任单位: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制定污水事故处置紧急预案。排查山洪暴发线路雨污合流管网,实施雨污管网分流。

整改措施:一是扎赉诺尔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制定事故紧急处置预案。二是对山洪暴发线路雨污合流管网进行排查,逐步开展改造工程,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避免雨季大量雨水进入污水处理厂造成外溢。

15.扎赉诺尔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三联单没有含水率检测。

责任单位: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16.满洲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无中间记录,废液未处理;有5次溢液直排。

责任单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废液委托三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排查雨污合流管网,新建膜处理系统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四是开展排水管网普查工作,待普查完成后根据管网情况逐步开展改造工程。五是新建2个廊道膜系统设备,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17.满洲里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转运三联单,无含水率报告;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未运转,未验收。

责任单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调试污泥处置车间,验收投入运行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调试污泥处置车间,尽快验收投入运行。

18.根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设备运行台账不规范,化验室无过程数据。

责任单位:根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有存档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

19.根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三联单,无含水率检测。

责任单位:根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

20.额尔古纳市城镇污水处理厂化验室记录不全,废液无处理,去向不明;设备运行台账不规范。

责任单位: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有存档。规范处置化验室废液。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二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

21.鄂伦春自治旗城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量比出水量大20%;出水水质经常性超标;化验室检测无中间数据,废液未处理;运行台账失真。

责任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校定污水计量设施,保证采集数据真实有效。建立化验室检验试验质量管控制度,规范化验中间数据留存,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有存档。规定处置化验室危险品。

整改措施:一是聘请生产厂家核查设备状态,依据核查结果,校准或更换污水计量设备。二是根据《污水处理厂化验室标准手册》流程要求,对照《污水处理厂水质检测质量控制标准》,完善化验记录过程,确保化验中间数据真实有效。三是加强日常化验数据监督管理,制定化验室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按化验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要求留存手工化验原始记录、分析记录,做到数据详细记录,纸质版存档。对照化验标准,重新制作运行记录表,规范记录。四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化验室危险品进行规范化处理。

22.鄂伦春自治旗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无运转联单和含水率检测,污泥干化设施未启用,污泥填埋处理。

责任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建立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按规范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启用污泥干化车间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污泥转运监管力度,实行污泥转运三联单制度。二是定期对污泥含水率进行检测,建立污泥管理台账。三是启用污泥干化车间,达标后进行填埋处理。

    (二)固体废弃物处置方面

23.海拉尔区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已停运。

责任单位: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签订海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合作协议,启动海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

整改措施:一是履行法定程序,重新与运营单位签署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合同。二是启动海区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设施,加强餐厨垃圾运行日常监督管理,加大对违规处理餐厨垃圾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

24.海拉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处于试运行阶段,还未验收。

责任单位:海拉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完渗滤液处置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海拉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渗滤液处置项目已邀请海拉尔区住建质量监督站、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部门进行了初验,对不满足竣工验收标准的部分已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尽快完成竣工验收备案。二是建立渗滤液处置规范化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和操作技术规范,确保渗滤液处置设施稳定运行。

25.牙克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气体没有收集,且监测频次不足,无监测设备及记录而直排;地下水监测井未按季度监测水质(半年一次),报告不及时,2020年以后无报告;未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废气处理,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加强监测。

整改措施:一是因地制宜,根据填埋气体实际产生量、环评报告及竣工环保验收报告要求,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进一步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二是根据排污许可证要求,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三是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26.牙克石市无建筑垃圾处置设施,且城区周边存在积存垃圾。

责任单位: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运。逐步清运、处理掉城区周边积存建筑垃圾

整改措施:一是在城区周边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二是组织力量对城区周边历史遗留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确保再无偷倒乱卸建筑垃圾的现象发生。三是加强湿地日常巡查监管,由环卫监察部门安排专人定点定期巡查,制定专人专管方案,从源头上遏制偷排乱倒建筑垃圾的行为。

27.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不规范,台账记录混乱;场容场貌差;填埋作业不规范,作业区不覆盖、不分区;导气石笼不规范管理;一号库区未按要求封场;履带式推土机故障长期未得到解决;检测报告存疑。

责任单位:阿荣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场容场貌整洁,完善制度化管理,实现内业外业规范化管理。

整改措施一是查缺补漏,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理顺改正各项制度、报表。二是安排专人详实填写消杀记录、计量记录、检验记录、覆土记录、巡查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性台账。三是对所有绿植进行修剪、并设立指示标牌,加强场区清扫保洁,改善场容场貌。四是严格按照填埋作业流程操作,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合理划分单元格,一个填埋单元填埋结束并及时覆盖后,再进入下一个单元作业。五是安排专人指挥检验后的入场垃圾车按指定位置倾倒,严禁乱倒、散倒,由推土机进行摊铺、压实。六是维修填埋区作业设备,安排专业修理人员随时养护。七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八是对达到封场条件的区域按照规范实施封场;九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持原始监测记录真实完整。

    28.阿荣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储、处理问题严重,无处理设施,超量储存,存在严重隐患。

责任单位:阿荣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渗滤液处置设施,安全存储,及时转运。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超量垃圾渗滤液处置,及时解决安全隐患。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监管措施:一是加强监督管理。按旬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指导阿荣旗开展整改工作。二是强化预警监管。如整改进展缓慢或逾期未完成整改,及时向整改责任单位预警督办,并向旗市区政府通报信息。

29.扎兰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积大,覆盖不及时;无气体收集、处置;消杀频次低。

责任单位: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运行管理,规范处置渗滤液。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的规范化作业方式,根据每日垃圾量,合理规划单元格,尽量缩小作业面,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四道工序操作,及时覆盖;二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三是增加消杀频次,做好消杀记录。

    30.扎兰屯市无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临时堆放。

责任单位: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

整改措施:新建日粉碎处理建筑垃圾500  吨项目,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运,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堆放二次污染问题。

    31.扎兰屯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呼伦贝尔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垃圾渗滤液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渗滤液处置。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32.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积大,覆盖不及时,医疗废弃物处理后未单独分区填埋;填埋气体无检测,无收集处置设施;监测井点位名称不准确、不一致,检测报告不规范。

责任单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进一步提高规范化运行水平,消除环保、安全等各类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设计标准进行生活垃圾填埋处理,对散户收运、二级转运站、入场计量、倾倒、摊铺、压实、覆土、封场生态恢复流程进行严格管理。二是对已填埋区进行封场处理,缩小填埋区作业面积,合理规划分区,明确医疗垃圾处置中心废弃物填埋区域。三是按季度对填埋场区及周边地下水、大气、噪声、土壤进行监测,监督第三方检测机构,规范选取监测井点位,规范检测报告。

    33.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无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

责任单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所。

整改措施:在尼尔基镇建成区周边建设临时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运,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堆放二次污染问题。

    34.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置设备皮带未做防护。

责任单位: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做好渗滤液皮带安全防护

整改措施:安装渗滤液处置设备皮带防护罩。

    35.鄂温克族自治旗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不及时;无气体收集处置设施;地下水质监测数据观测井数据与本底井数据差值大,各井无井盖。

责任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及时覆盖,对无井盖的地下水质监测数据观测井增添井盖。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填埋作业流程操作,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合理划分单元格,一个填埋单元填埋结束并及时覆盖后,再进入下一个单元作业。二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三是修建井台、安装井盖;四是委托第三方进一步做好环境检测工作,严密监测此井数值。

    36.鄂温克族自治旗无建筑垃圾消纳处置场所。

责任单位: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处置场所。

整改措施:在巴彦托海镇周边新建一座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处置场所,对建筑垃圾进行统一收运,解决建筑垃圾无处堆放二次污染问题。

    37.陈巴尔虎旗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混乱,台账失真,作业面积大,未分区、无覆盖;无填埋气体收集处理。

责任单位: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监督管理,定期对相关台账进行检查,严格分区域作业,按相关要求进行填埋覆土作业。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理顺改正各项制度、报表。二是安排专人详实填写消杀记录、计量记录、检验记录、覆土记录、巡查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性台账。三是严格按照填埋作业流程操作,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合理划分单元格,一个填埋单元填埋结束并及时覆盖后,再进入下一个单元作业。四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五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流程不规范的行为,按照绩效考核制度进行扣分处理。六是组织相关人员赴先进旗县学习考察,督促运营企业按时完成填埋分区、覆盖工作。 

    38.陈巴尔虎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陈巴尔虎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渗滤液处置。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渗滤液处置。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39.新巴尔虎左旗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粗放、覆盖不及时、台账失真;地下水监测井监测频次不足,数据超标;防飞散措施不到位;填埋气体未收集、处置,未检测浓度。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生活垃圾填埋场管理,做到及时覆盖,建立健全台账;提高地下水监测井监测频次;做好防飞散措施;对填埋气体进行收集、处置并检测浓度。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理顺改正各项制度、报表。二是安排专人详实填写消杀记录、计量记录、检验记录、覆土记录、巡查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性台账。三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模式,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工序操作,及时覆盖;四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持原始监测记录真实完整;五是建防飞散网,加强防飞散措施。五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

    40.新巴尔虎左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左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渗滤液处置。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41.新巴尔虎右旗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大,覆盖不及时;消杀频次低;运行台账不规范;监测数据波动大、数据失真,报告不规范;无填埋气体检测、收集、处置。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右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划分填埋区域,加强消杀作业频次,建立健全运行台账、记录,完善气体检测、收集、处置能力。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模式,根据垃圾量合理规划单元格,缩小作业面积,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四道工序操作,及时覆盖;二是加强消杀作业频次,常备消杀物资。对进入厂区的车辆进行全方位消杀,办公区、填埋区、生活区每日早晚各进行一次全面消杀作业。三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理顺改正各项制度、报表,安排专人详实填写消杀记录、计量记录、检验记录、覆土记录、巡查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性台账;四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保持原始监测记录真实完整;是根据填埋量,设置足够的导气石笼,做好填埋气体导排处置及监测工作。

    42.新巴尔虎右旗生活垃圾填埋场无渗滤液处理设施。

责任单位: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

整改措施一是新建渗滤液处理设施,做好渗滤液处置二是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定期开展环境监测。

    43.扎赉诺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标识不健全、消杀记录不完整。

  责任单位: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健全扎赉诺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安全标识,完善消杀记录。

整改措施:已经健全安全标示,完善消杀记录。

44.扎赉诺尔区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按照环保要求开启渗滤液二级处理。

责任单位: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开启运行渗滤液二级处理。

整改措施:在渗透液调节池东侧新扩建渗透液处理站,改造原有渗滤液导排管等设施。利用自然高低差将调节池渗滤液流入到新扩建的渗透液处理站进行及时处理,改变原来的用循环泵抽取到渗透液处理站处理的情况。改造后将改变原来的渗滤液抽取管线长,终端处理能力差的弊病。开启运行渗滤液二级处理。

45.满洲里市生活垃圾填埋场未批先建,无环评验收;监测井数据高于本底井数据。

责任单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

整改目标:履行法定程序,加快整改。

整改措施:聘请有资质第三方开展评估,编制整改方案,待专家论证后组织实施。

    46.满洲里市垃圾渗滤液出水不达标。

责任单位:满洲里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渗滤液出水达到标准要求。

整改措施:更换渗滤液设备反渗透膜片,确保出水达标后排放。

    47.根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积大,覆盖消杀不及时,填埋区雨水汲存量大,台账记录不规范。

责任单位:根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营管理,缩小场区作业面积,及时覆盖和消杀,减少填埋区积存雨水,规范台账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模式,根据垃圾量合理规划单元格,缩小作业面积,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四道工序操作,及时覆盖,加强消杀频次,及时处理雨水积存问题。二是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台账记录工作,定期自查台账记录工作。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8.额尔古纳市生活垃圾填埋场作业面积大,覆盖消杀不及时。

责任单位:额尔古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垃圾处理场运行管理,做到日产日清,及时覆盖、消杀。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台账。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模式,根据垃圾量合理规划单元格,缩小作业面积,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四道工序操作,及时覆盖;二是认真落实消杀工作,保证场区内蚊蝇密度达到标准。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49.鄂伦春自治旗生活垃圾填埋场覆盖不及时,裸露面大,填埋作业不规范;台账失真;消杀频次低。

责任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规范运行管理,对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做到日产日清,建立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台账。及时覆盖、消杀。

整改措施:一是采取分区分层分单元作业模式,根据垃圾量合理规划单元格,缩小作业面积,垃圾进场后按照倾倒、摊铺、压实、覆盖四道工序操作,及时覆盖,加强消杀频次;二是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理顺改正各项制度、报表,安排专人详实填写消杀记录、计量记录、检验记录、覆土记录、巡查记录和运行日志等记录性台账;三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违反生活垃圾填埋场违规填埋行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要求规范台账记录工作。

50.鄂伦春自治旗生活垃圾填埋雨水与渗滤液混合存放的量存在溢流隐患。

责任单位:鄂伦春自治旗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将雨水与渗滤液妥善处理

整改措施:委托第三方在符合环保要求的基础上,利用应急处理装置渗滤液进行规范化处理。

    (三)建制镇污水、农村垃圾方面

51.牙克石市农村垃圾多数简易填埋。

责任单位: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监管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1年12月

整改目标:加快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水平。

整改措施:一是采用压缩式垃圾转运车对11个乡镇、14个行政村的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运输至绿野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二是计划实施牙克石市乡镇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积极推进垃圾处理厂房建设,购置生活垃圾高温热解气化炉和生活垃圾收转运设施                    四、组织保障

(一)压实整改责任。制定细致周密的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整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完成时限,动真碰硬、一抓到底,确保问题一一得到整改、件件取得实效。反馈问题整改由各旗市区承担主体责任,市住建局承担行业监管责任。

(二)严格督导检查。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根据整改进展情况,采取多种方式,督促相关旗市区落实整改责任。对整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地区,通过通报、预警、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视情况向旗市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提出追责问责意见,倒逼整改落实。

(三)落实监管措施。切实发挥监管单位职能职责,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按旬调度问题整改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区开展整改工作。强化预警监管,针对整改进展缓慢或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地区、部门,及时向整改责任单位预警督办并进行通报。

(四)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各种渠道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有效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通过公众、媒体监督,加强检查、巡查、暗访等手段,进一步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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