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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3-25
  • 发布文号

    呼政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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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 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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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 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365体育投注办公厅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 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3-25 00:00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浏览:94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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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365体育投注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度实施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16年度实施方案



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水环境质量,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要求,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水环境现状

2015年,呼伦贝尔市辖区17个国控断面、7个区控断面、13个市控断面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水质的18个,占48.65%,Ⅳ-Ⅴ类水质16个,占43.24%,劣Ⅴ类水质3个,占8.10%。额尔古纳河干流水质保持在IV类,海拉尔河、免渡河水质为Ⅲ类,呼伦湖、克鲁伦河水质为劣Ⅴ类,其他河流水质为Ⅳ-Ⅴ类;嫩江干流水质保持在Ⅲ-Ⅳ类之间,甘河水质Ⅳ类,其他河流水质在Ⅱ-Ⅲ类之间。主要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总磷、总氮。列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水质目标清单的18个考核断面(其中,14个呼伦贝尔市监测断面,4个松辽委监测断面)16个达到2020目标要求,2个未达到2020年目标要求。

二、年度目标

在控制辖区水环境质量恶化趋势的基础上,《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确定的总目标任务完成10%以上。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工业污染防治

全面排查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企业,编制项目清单,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取缔方案,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十小”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上报备案。

对辖区内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6年完成10%工作任务。新建、改建、扩建上述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造纸行业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2016年完成40%工作任务,2017年全部完成。

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推进工业集聚区工业废水预处理、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安装工作,2016年完成县级以上的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的排查,制定实施计划,完成总任务的40%2017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开展阿拉坦额莫勒污水处理厂、满洲里市污水处理厂、扎赉诺尔区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工程,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2017年全部完成。到2016年底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1%201691%201792%201893%201994%202095%)、83%201683%201783.5%201884.0%201984.5%202085%)左右。到2020年底,地级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根据自身实际采用相应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2016年底前完成海拉尔区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对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进行调查统计,制定20162017两年工作计划,明确各年度关闭或搬迁数量、时限和区域,完成2016年度任务。调查统计365体育投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情况,推进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求,配套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包括机械干清粪、漏缝地板等收集设施,固液分离、粪便堆沤、污水厌氧消化、畜禽尸体处理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沼渣沼液还田利用等综合利用设施。已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3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制定实施365体育投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测土配方施肥,加大测土配方施肥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在实施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的乡镇、村进行宣传、发布施肥指导意见(或者采用信息化手段提供科学施肥指导意见)。改进施肥方式,推广机械深施、适期追肥、水肥一体化、增施有机肥等技术。大力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以提高防效、降低成本、减少用药、保障生产为目标,以优化技术、创新服务、规范管理为突破口,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融合。到2016年底完成年度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指标,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7%以上。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发展旱作节水农业技术,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或杂粮杂豆,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016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

(四)推进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依据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并上报备案。

严格环境准入。开展呼伦贝尔市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研究,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建设,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确保到2020年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推动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梳理水域岸线利用控制与管理情况,确定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建设项目退出年度任务并完成。

推进工业水、再生水利用,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建设中水设施。

(五)水资源节约保护

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高用水效率。2016年365体育投注用水总量控制在20.86亿立方米。严控地下水超采,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25眼。

抓好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完善高耗水行业取用水定额标准。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365体育投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

发展农业节水。到2016年底,365体育投注节水灌溉面积达到433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

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

(六)环境执法监管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划,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监测、土壤监测、重金属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自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按时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

(七)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各地区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满洲里城市建成区饮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推进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满洲里市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推进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工作,确保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对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加强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按时完成规划项目建设。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控制。

推进生态健康养殖。在重点河湖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开展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2017年底前完成),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加强黑臭水体治理。开展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编制年度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工作任务和目标,定期公布治理进展情况,并通过住房建设部“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上报。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植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全面调查沿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石油平台等状况,以排查排放重金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石油平台为重点,建立重点风险源清单。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保障措施内容等。自2016年起每年对重点风险源开展环境和健康风险评估,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要求企业落实相应的防控措施;每年定期开展水污染事故应急演练、评估与预案修订,并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突发水污染事故后,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相应处置措施。

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考核断面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完成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完善工作机制

各旗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落实职责分工,按月调度水污染防治工作进展,定期分析水环境质量状况。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不力完不成任务的,监管不力发生严重污染事件的,严厉追究责任。

(二)强化宣传教育

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加强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知识教育,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报道,及时报道先进经验,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努力形成全民治水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投入

各旗市区、各部门要增加水污染防治财政投入,加大对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促进多元化融资,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水环境保护,推进PPP模式。

(四)严格目标考核

365体育投注组织对各旗市区、各部门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依据考核办法,奖优罚劣。

 

附件:1.呼伦贝尔市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2.呼伦贝尔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清单

附件1

  呼伦贝尔市地表水水质目标表

序号

流域

断面名称

所在水体

2020年水质目标

达标时限

1

松花江流域

甘珠花

呼伦湖

COD≤50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2020

2

松花江流域

小河口

呼伦湖

COD≤50mg/L,其它指标为Ⅴ类

2020

3

松花江流域

嵯岗

海拉尔河

2016

4

松花江流域

陶海

海拉尔河

2016

5

松花江流域

嘎洛托

额尔古纳河

2016

6

松花江流域

根河口内

根河

2016

7

松花江流域

黑山头

额尔古纳河

2016

8

松花江流域

室韦

额尔古纳河

2016

9

松花江流域

伊木河

额尔古纳河

2016

10

松花江流域

李屯

甘河

2016

11

松花江流域

查哈阳乡

诺敏河

2016

12

松花江流域

成吉思汗

雅鲁河

2016

13

松花江流域

新发

阿伦河

2016

14

松花江流域

音河水库

音河

2016

15

松花江流域

博霍头

嫩江

2016

16

松花江流域

富源村

嫩江

2016

17

松花江流域

加格达奇上

甘河

2016

18

松花江流域

拉哈

嫩江

2016

附件2

 呼伦贝尔市2016年度水污染防治规划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所在旗市区

责任单位

项目建设内容

1

新巴尔虎右旗广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场加工项目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建设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广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内容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沉砂除油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取样池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d

2

新巴尔虎右旗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屠宰加工项目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建设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宏大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内容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沉砂除油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取样池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d

3

新巴尔虎右旗缘隆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建设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缘隆肉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内容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沉砂除油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取样池、污泥储藏池、活性炭除臭系统等,污水处理站应全站封闭,并建设防渗设施;建设防渗事故池,容积不小于80m?,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大于50m?/d

4

新巴尔虎右旗先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建设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先达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内容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沉砂除油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取样池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d

5

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及事故池建设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内容包括格栅间、调节池、气浮池、沉砂除油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取样池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为50m?/d

6

新巴尔虎右旗皇花有机肥加工有限公司年产20000吨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项目

新巴尔虎右旗

新巴尔虎右旗皇花有机肥加工有限公司

本项目建设1条年产20000吨有机肥和生物有机肥生产线及其辅助附属生产系统。包括原材料堆场500平方米,生产厂房500平方米(包括进料间、生产车间、出料间等),包装间,有机肥发酵间,产品库300平方米,办公室、值班室、宿舍、食堂以及其他辅助附属设施。

 

 


 

 

 

 

 

 

 

 

 

 

 

 

 

 

 

 

 

 

 

 

 

 

 

 

 

 

 

 

 

 

 

 

 

 

 

 

 

 

 

 

 

 

 

 

 

 

 

 

 

呼伦贝尔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责任分工方案

序号

牵头部门

参与部门

工作内容

1

经信委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

取缔“十小”企业。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编制项目清单,制定取缔方案,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取缔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上报备案。

2

经信委

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发改委

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对辖区内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重点行业进行排查,建立档案,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2016年完成10%201735%201865%201980%2020100%

3

环保局

经信委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4

经信委

环保局

争取在2017年底前,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2016年完成40%工作任务。

5

环保局

科技局、经信委、发改委、商务局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工业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严把环评审批关,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对365体育投注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情况进行排查,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2016年,完成总任务的40%2017年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工业集聚区一律不得新建晾晒池、蒸发塘。对365体育投注工业集聚区现有晾晒池、蒸发塘开展摸底调查,不得以晾晒池、蒸发塘替代规范的污水处理设施,对现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晾晒池、蒸发塘制定整改计划,开展清理整顿。

6

住建委

发改委、环保局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新巴尔虎右旗、扎赉诺尔区、满洲里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到2020年,365体育投注所有旗县(市区)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城市、城镇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201691%201792%201893%201994%202095%)、85%201683%201783.5%201884.0%201984.5%202085%)左右。

7

住建委

发改委、环保局

加强配套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到2020年,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8

住建委

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农牧业局

推进污泥处理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快污泥处置设施建设,指导各地根据自身实际采用相应的污泥无害化处置方式。到2020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9

农牧业局

 

环保局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制定工作计划,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到2030年,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基本实现全覆盖。

10

农牧业局

发改委、经信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制定实施365体育投注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完成年度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指标,到2020年,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2016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77%以上,化肥利用率达到37%以上,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11

农牧业局、水利局

发改委、国土资源局

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12

环保局

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旗县(市、区)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指导推进有条件的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13

经信委

发改委、环保局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自2015年起,将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根据自治区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计划,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14

环保局

规划局、水利局、发改委

严格环境准入。禁止建设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建设向河流排放砷、汞、镉、铬、铅等重金属污染物及含有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项目。严格控制河道挖沙等开采项目。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开展呼伦贝尔市水资源与水环境承载能力研究,以水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15

发改委、经信委

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按照国家产业政策相关要求,做好行业准入管理,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松花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16

经信委

环保局

推动污染企业推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钢铁、有色金属、造纸、印染、原料药制造、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应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

17

国土资源局、规划局

环保局、水利局

积极保护生态空间。严格城市规划蓝线管理,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应保留一定比例的水域面积。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规占用水域。严格水域岸线用途管制,土地开发利用应留足河道、湖泊的管理和保护范围,非法挤占的应限期退出。

18

发改委、经信委

水利局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矿井水综合利用,煤炭矿区的补充用水、周边地区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鼓励钢铁、纺织印染、造纸、石油石化、化工、制革等高耗水企业废水深度处理回用。

19

住建委

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交通局、水利局

促进再生水利用。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利用。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

20

水利局

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

具备使用再生水条件但未充分利用的钢铁、火电、化工、制浆造纸、印染等项目,不得批准其新增取水许可。

21

水利局

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牧业局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2016年365体育投注用水总量控制在20.86亿立方米,到2020年,365体育投注用水总量控制在24.45亿立方米以内。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2017年完成水资源监控平台建设工作,2018年完成全部农业用水取水许可办理工作并完善用水计量设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用水要达到行业先进水平,节水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水资源论证工作,严肃查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的编制、重大建设项目的布局,应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

22

水利局、国土资源局

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农牧业局

严控地下水超采。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排查登记已建机井,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一律予以关闭,20162020年每年关闭25眼。编制日取水量大于1万立方米的重要水源地水位、取水量控制方案,地面沉降区等区域地下水压采方案。在地面沉降、地裂缝、岩溶塌陷等地质灾害易发区开发利用地下水,应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

23

水利局

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

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将再生水、疏干水、雨水和微咸水等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到2020年,365体育投注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3年分别下降35%30%以上。

24

水利局、经信委

发改委、住建委、市场监督管理局

抓好工业节水,严格用水定额管理。到2020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25

住建委

发改委、经信委、水利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城镇节水。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公共建筑必须采用节水器具,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鼓励居民家庭选用节水器具。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到2017年,365体育投注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积极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建设滞、渗、蓄、用、排相结合的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面积要达到40%以上。

26

水利局、农牧业局

发改委、财政局

发展农业节水。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喷灌、微灌等节水灌溉技术,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推进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推广农作物节水抗旱技术。到2020年,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基本完成,365体育投注节水灌溉面积达到613万亩(2016433万亩、2017478万亩、2018523万亩、2019568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

27

水利局

发改委、环保局

健全水资源保护考核评价体系。认真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水功能区管理办法》,加强水功能区监督管理,从严核定水域纳污能力。

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保障枯水期生态基流,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力度,发挥好控制性水利工程在改善水质中的作用。

28

卫计委、环保局

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

加强从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各地区及供水单位应定期监测、检测和评估本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等饮水安全状况,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满洲里城市建成区饮水安全状况自2016年起每季度向社会公开。自2018年起,所有县级及以上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向社会公开。

29

环保局

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卫计委、规划局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依法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不入河)。

30

住建委

环保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卫计委、规划局

开展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呼伦贝尔中心城区、满洲里城市建成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建设。

31

规划局

环保局、水利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

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

32

水利局

环保局、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卫计委、规划局

依法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入河),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水质检测。

33

环保局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商务局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定期调查评估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等区域环境状况。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和工业园区、矿山开采区、垃圾填埋场等区域进行必要的防渗处理。2017年底前,加油站地下油罐全部更新为双层罐或完成防渗池设置。报废矿井、钻井、取水井应实施封井回填。

34

环保局

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

加强良好水体保护,对江河源头及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贯彻落实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到2020年,松花江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呼伦湖污染程度减轻。环境容量较小、生态环境脆弱,环境风险高的地区,应执行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汇入富营养化湖库的河流实施总氮排放控制。

35

农牧业局

环保局

在重点河湖划定限制养殖区。实施水产养殖池塘、养殖网箱标准化改造,鼓励有条件的渔业企业开展集约化养殖。积极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加强养殖投入品管理,依法规范、限制使用抗生素等化学药品,开展专项整治。

36

环保局

经信委、农牧业局

2017年底前完成环境激素类化学品生产使用情况调查,监控评估水源地、农产品种植区及水产品集中养殖区风险,实施环境激素类化学品淘汰、限制、替代等措施。

37

住建委

环保局、水利局、农牧业局

评估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在高寒地区适用性,开展黑臭水体治理技术研发与创新,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每半年向社会公布治理情况。呼伦贝尔中心城区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完成整治目标70%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38

环保局、林业局

财政局、国土资源局、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加强河湖水生态保护,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已侵占的要限期予以恢复。强化水源涵养林建设与保护,开展湿地保护与修复,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加大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保护力度,开展珍稀濒危水生生物和重要水产种植资源的就地和迁地保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39

环保局

水利局

明确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逐一排查达标状况。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自2016年起,定期向社会公布完成情况及环境质量状况。对水质不达标的区域实施挂牌督办,必要时采取区域限批等措施。

40

环保局

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生活、农业、移动源等各类污染源纳入调查范围。对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41

 

环保局、安监局

经信委、卫计委

防范环境风险。定期评估沿江河湖库工业企业、工业集聚区环境和健康风险,落实防控措施。

评估现有化学物质环境和健康风险,根据国家公布的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国家2017年底前公布),对高风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进行严格限制,并逐步淘汰替代。

42

环保局

安监局、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卫计委

稳妥处置突发水环境污染事件。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和完善水污染事故处置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

43

环保局

 

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2015年底前,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其他污染源于2017年底前完成。加强许可证管理,以改善水质、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将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总量、排放去向等纳入许可证管理范围。禁止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许可证规定排污。

44

发改委

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加快水价改革。海拉尔、牙克石、根河、扎兰屯、额尔古纳市2015年底前开始实施居民阶梯水价,其他旗市区和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2020年底前,全面实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45

发改委、财政局

 

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完善收费政策。修订排污费、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合理提高排污费、水资源费、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做到应收尽收。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地表水,超采地区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应高于非超采地区。

46

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发改委、经信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健全税收政策。依法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

47

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发改委、财政局

环保局、住建委、银监局

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水污染防治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财建[2015]90号),针对水污染防治领域项目特点,遴选一批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河流环境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污染场地修复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重点项目实施PPP模式,实现组合开发,吸引社会资本投入水环境保护。积极推动设立融资担保基金,推进环保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推广股权、项目收益权、特许经营权、排污权等质押融资担保,鼓励社会资本加大水环境保护投入。

48

财政局

发改委、环保局

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各地区和各部门加大对水环境保护项目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河道整治、饮用水水源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应急清污等项目和工作。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及运行费用分级予以必要保障。

49

发改委

经信委、财政局、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

健全节水环保“领跑者”制度。鼓励节能减排先进企业、工业集聚区用水效率、排污强度等达到更高标准,支持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和污染治理等示范。

50

人民银行呼伦贝尔中心支行

经信委、环保局、水利局、银监局

推行绿色信贷。积极发挥政策性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水环境保护中的作用,重点支持循环经济、污水处理、水资源节约、水生态环境保护、清洁及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领域。引导金融机构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限制贷款类,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环保、银行、证券、保险等方面要加强协作联动,于2017年底前分级建立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进一步深化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鼓励涉重金属、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高环境风险行业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51

财政局

发改委、环保局、水利局

实施跨界水环境补偿。探索采取横向资金补助、对口援助、产业转移等方式,建立跨界水环境补偿机制,开展补偿试点。深化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

52

科技局

发改委、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重点推广饮用水净化、节水、水污染治理及循环利用、城市雨水收集利用、再生水安全回用、水生态修复、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适用技术。发挥企业的技术创新主题作用,推动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组建产学研究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示范推广控源减排和清洁生产先进技术。整合科技资源,加快研发重点行业废水深度处理等技术。开展水污染对人体健康影响、新型污染物风险评价、水环境损害评估等研究。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发展。

53

发改委、财政局

科技局、经信委、环保局、住建委

明确监管部门、排污企业和环保服务公司的责任与义务,完善风险分担、履约保障等机制。鼓励发展包括系统设计、设备成套、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的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54

环保局

 

所有排污单位必须依法实现全面达标排放。逐一排查工业企业排污情况,达标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稳定达标;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一律停业、关闭。自2016年起,定期公布环保“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定期抽查排污单位达标排放情况,结果向社会公布。

55

环保局

公安局、住建委、规划局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渗井、渗坑、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有害污染物废水、含病原体污水,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或者未经批准拆除、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对造成生态损害的责任者严格落实赔偿制度。严肃查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领域越权审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久试不验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强化环保、公安、监察等部门和单位协作,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受理、立案、通报等规定。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监督。

56

环保局

交通局、水利局、农牧业局

完善流域协作机制。健全与流域上下游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定期会商,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

57

环保局

发改委、国土资源局、住建委、交通局、水利局、农牧业局

完善水环境监测网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统一规划,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设置监测断面(点位)。提升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水生生物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生态监测、土壤监测、重金属监测及环境风险防控技术支撑能力。

58

环保局

财政厅

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应急等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执法、监测等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具备条件的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工业园区要配备必要的环境监管力量。

2016年起实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

59

环保局

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水利局、卫计委

定期公布水环境质量状况。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信息公开的时间和频次要求,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水环境质量状况。

“黄牌”和“红牌”企业名单。

黑臭水体治理情况、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排污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公开其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研究发布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城市环境友好指数等信息。

60

环保局

 

为公众、社会组织提供水污染防治法规培训和咨询,邀请其全程参与重要环保执法行动和重大水污染事件调查。

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健全举报制度,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和网络、微信平台作用。限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的环境问题,一经查实,可给予举报人奖励。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

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

61

环保局

教育局、住建委、水利局

树立“节水洁水,人人有责”的行为准则。加强宣传教育,把水资源、水环境保护和水情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提高公众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客观规律的认识。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支持民间环保机构、志愿者开展工作。倡导绿色消费新风尚,开展环保社区、学校、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推动节约用水,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

62

环保局

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

各旗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统筹城乡水污染治理,强化监管,确保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各旗市区工作方案报365体育投注备案。

63

环保局

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住建委、水利局、农牧业局

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呼伦贝尔市各相关部门要把目标任务纳入到重点工作内容当中,认真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水污染防治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呼伦贝尔市环保局要加强统一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进展及时向呼伦贝尔365体育投注报告。

64

环保局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各类排污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责任。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带头落实,工业集聚区内的企业要探索建立环保自律机制。

65

各旗市区、各相关部门

 

各旗市区、各相关部门以解决水环境质量问题为导向,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流域控制单元达标等重点任务,认真组织好项目的筛选、储备、申报工作。对项目的前期材料准备、申报、实施、验收进行全程监管。同时,明确资金来源(项目资金来源以地方资金为主,引导和鼓励多种投融方式)、工程内容、完成时限和责任主体,实施精准化管理,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发挥应有的环境效益。

66

环保局

考核办

365体育投注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形式分解落实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制度,每年对各旗市区、各部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67

财政局、发改委

环保局

考核结果将作为水污染防治相关资金分配的参考依据。

68

环保局

监察局

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要约谈相关地区及部门有关负责人,对有关地区和企业实施建设项目环评限批。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水环境污染事件的,以及干预、伪造数据和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对不顾生态环境盲目决策,导致水环境质量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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