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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为了切实保障365体育投注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履责”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学校教育阵地和社会关爱载体的重要作用,构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确保留守儿童学业有教、监护有人、安全有保、亲情有护、活动有地,让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生活自理,行为自控,学习自主,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等5部门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13〉1号)精神,结合365体育投注农村牧区留守儿童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增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随着365体育投注农村牧区外出经商、进城务工人员不断增多,各地留守儿童数量也在不断增加。据统计,目前365体育投注14个旗市区义务教育阶段共有学生160712人,其中留守儿童7664人。留守儿童中女童3611人,单亲儿童3923人。留守儿童占学生总数比例为4.76%。留守儿童因与父母长期分离,在亲情关怀、生活照顾、家庭教育和安全保护等方面存在比较多的困难和问题。做好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是关系家庭和谐、社会稳定、民族发展的大事,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需要。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留守儿童的关爱、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管理创新体系之中,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留守儿童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二、明确留守儿童关爱和教育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
各地要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根据地域环境特征、经济社会状况、留守儿童分布及工作进展情况,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各旗市区教育、综治、妇联、共青团和关工委等部门要依职履责、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全方位监护留守儿童,积极开展探索实践,形成有效的留守儿童关爱机制。
(二)家校联动、形成合力
充分发挥学校和家庭在关爱留守儿童成长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明确家庭亲情关怀具有不可替代性,共同关注留守儿童在校学习期间和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需求。家校要及时相互沟通,对母亲外出、单亲家庭、无人照管、特殊困难家庭和留守女童等特殊群体的留守儿童给予更多关爱,形成学校与家庭亲情接力、密切配合、有机联动、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
(三)社会参与、共同关爱
鼓励、动员和组织社会各部门、各界人士参与关爱留守儿童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活动,建立全社会立体式关爱服务网络,逐步形成长效机制,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方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充分依靠和发挥社会专业组织作用,不断提高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三、多方协同,建立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体系
(一)切实改善留守儿童教育条件
各旗市区要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寄宿需求,努力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和初中校舍改造工程,改善办学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留守儿童较为集中的地区尤其是岭东各旗市区,要科学规划建设农村寄宿制学校,适当增加寄宿制学校的数量,加大投入,使农村寄宿制学校的教室、宿舍、食堂、厕所、浴室等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有安全卫生的饮用水,保障留守儿童用餐需求,确保每名寄宿生有一个标准床位,为当地留守儿童提供相对完善的成长环境。同时要为寄宿制学校配备必要的生活教师,杜绝出现寄宿制学校管理的断层和真空。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交通需求。留守儿童集中的地区,要充分考虑留守儿童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保留必要的村校或教学点,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能够就近走读入学,减少上下学交通风险。对于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的地区,要合理规划公共交通,为留守儿童上下学提供交通条件。对于公共交通难以满足的地区,要创造条件提供校车服务,加强安全管理,保障留守儿童优先乘坐。
(二)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
各旗市区教育、综治、妇联、共青团和关工委等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发挥部门优势,建立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动态监测机制。各地要掌握留守儿童总体情况,要在每个新学期开学后及时汇总留守儿童变动情况,准确掌握本地留守儿童的相关信息。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门的留守儿童档案,要充分运用电子学籍系统,细化统计指标,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准确,详细记录每一位留守儿童的基本情况。教育部门要加强义务教育管理工作,落实好各项教育资助政策,做好控辍保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确保他们不因贫困流失和辍学。
(三)积极做好预防留守儿童违法犯罪、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各旗市区综治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各方力量,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各种手段,预防留守儿童犯罪,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为留守儿童创造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妇联要充分发挥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关爱工作
一是妇联组织要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与落实,要切实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到实处,注意跟踪和评估这些法律的实施对留守儿童产生的影响,确保留守儿童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二是妇联组织要以留守儿童为工作重点,建立健全关爱服务机制。要把关爱的重点放在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上,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培养他们乐观向上的阳光心态;放在留守儿童特别是女童的安全保护问题上,促进学校、家庭、社区共同尽责,预防侵权伤害事件的发生;要强化家长的监护责任,提升监护人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让每个留守儿童都在家庭关爱和社会关心下健康快乐成长。
三是妇联组织要切实发挥“妇女之家”的阵地作用,使“妇女之家”真正成为留守妇女儿童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通过开展代理家长、爱心妈妈、父母学堂、巾帼志愿服务、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关爱活动,使留守儿童和其他孩子一样快乐生活、健康成长。
(五)共青团少先队要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把培养照顾好留守儿童落到实处
一是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对留守儿童的人文关怀。团队组织是与留守儿童联系最为密切的基层组织,在优化社区环境的基础上,基层团队组织要充分利用社区的服务导向功能,积极加强与留守儿童及其家庭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留守儿童遇到的问题,建立学校、家庭、团队组织三结合的留守儿童监护网络。
二是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各旗市区团队组织要充分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和创造力,积极建立学校团队之间的帮扶制度。
三是充分发挥自身的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行动宣传教育,不断优化留守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的社会环境。团队组织要利用自身的职能优势和号召力,深入社区和学校,针对外出务工父母和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宣传教育,真正发挥关爱留守儿童的引导作用。
(六)积极倡导“大手牵小手、老少交朋友”,充分发挥关工委在留守儿童教育关爱中的作用
各旗市区关工委组织要将留守儿童关爱工作作为重点,优先考虑对留守儿童的支持与帮助,重视并优先开展留守儿童的心理关爱工作。每个学期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留守儿童学生座谈会,了解留守儿童生活和学习情况,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实际困难,鼓励留守儿童形成积极乐观向上的学习生活方式。
(七)充分发挥中小学校的主导作用
一是建立健全留守儿童关爱教育工作领导机构。学校是留守儿童学习和生活的主要场所,学校在留守儿童关爱教育中起主要作用。各地中小学校要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制订详细的关爱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逐步使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建立留守儿童成长档案。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分布、数量及留守原因。其基本内容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长姓名、家庭详细住址、联系电话,家长务工单位详细地址、联系电话,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职业、详细地址、联系电话等。每学期开展一次入户调查,及时补充或变更有关内容,做到数量准确、情况明晰,形成全面详细的系统档案。
三是建立心理关爱机制,注重心理疏导。学校要充分发挥心理咨询室功能,开设针对留守儿童身心发展规律的心理课程,共同对其显性和隐性的心理压力进行疏导,引导他们走过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要通过设立“心理导航”或“倾诉信箱”等渠道,开展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心理辅导、心理干预和心理健康咨询活动,增强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培养学生健康的心理、健全的人格和高尚的品质。
四是建立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制度。学校要根据留守儿童的实际情况,开展非留守儿童与留守儿童互助互学活动,动员和组织学校年龄、性别适当的教职员工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做他们生活知情人、学习引路人和成长保护人。参加结对帮扶的老师须每学期制定帮扶计划和撰写情况总结。寄宿制学校要优先解决有寄宿要求的留守儿童寄宿;对走读的孩子,结对的老师要定期家访,及时反馈孩子在校期间的情况,会同留守儿童的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做好孩子的思想教育工作,使其得到学习、生活、心理健康、情感交流和思想上的关怀和帮助。
五是要建立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培训制度。学校要结合实际对留守儿童监护人开展教育方法、关心爱护常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监护人教育和管理留守儿童的能力和水平。明确家长作为子女第一监护人的责任,要求家长在进城务工时,妥善安排好子女接受教育;夫妻双方同时外出打工而将孩子留在家里的,要指定法定监护人,父母要经常与孩子所在的学校保持联系。
六是要建立定期亲情交流制度。学校要建立留守儿童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交流与沟通的“绿色通道”,通过开设亲情专用电话或电子信箱等方式,让学生家长与孩子定期保持联系。
七是建立留守儿童安全应急机制。各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完善安全教育和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学校安全网络,层层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安全工作预案,建立留守儿童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各学校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防溺水、防火灾、防欺骗、校园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食品安全等教育,使留守儿童学会自救自护知识。在校期间如遇突发事件,学校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要依法迅速采取适当的救助处理措施,并立即告知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和在外务工的家长,同时按规定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八是注重因材施教。各地中小学校要结合课程改革,转变教学方式,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要关注个体差异,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避免留守儿童因厌学而辍学。要特别关心留守儿童的学业情况,鼓励教师主动无偿地为学业成绩较差的留守儿童进行专门辅导,缩小与其他学生成绩差距。
九是丰富课外生活。各地中小学校要创设活动条件,丰富课外生活,定期举行文艺、体育、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有意识地根据留守儿童的特点专门设立有关节目或活动项目,让其主动积极地参与,使他们能自然融入集体生活,为留守儿童增进与同龄人的交流沟通、师生间的关爱互动、社会环境人际交往等搭建健康和谐的情感交流平台,让他们在欢乐和睦、积极向上的环境中学习、成长。要创造条件为留守儿童开辟图书阅览、体育锻炼、上网阅读、卡拉OK、绘画书法等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场所,乡村少年宫对留守儿童要充分开放,以丰富他们的课外生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十是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强化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在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接受比较完整的法制教育。对在校留守儿童进行基本公民道德教育,培养基本的公民意识,了解法律与公民生活的紧密联系;循序渐进地教导孩子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初步建立必要的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法来规范自己的行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政府在关爱留守儿童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各旗市区政府要建立关爱留守儿童保障机制,确保必要的经费投入并纳入财政预算,要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障体系,明确妇联、民政等部门救助主体责任,使留守儿童得到应有的社会救助。
(二)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
各级教育、综治、妇联、共青团和关工委等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统筹进度安排,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合力推进关爱工作目标的实现。
(三)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宣传部门的先导和服务作用,围绕加强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加大宣传的广度与深度,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新闻媒介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宣传工作,弘扬正能量,营造全社会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的浓厚氛围。
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各级教育、妇联、综治、共青团和关工委等部门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推广典型经验,不断提升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水平,努力做到让每一个留守儿童都能接受良好的教育,在全社会的关爱呵护下愉快学习,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