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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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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 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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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5体育投注 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365体育投注 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5-12-28 00:00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 浏览:665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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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在卫生计生工作中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国卫办发〈201418号)、《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内人常发〈201028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扶持和促进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决定》(内政发〈201355号)精神,进一步扶持和促进365体育投注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为指针,以推动蒙中医药事业科学发展为根本任务,以向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方便、价廉的蒙中医药服务为目标,进一步完善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工作机制,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协调。

(二)基本原则。坚持蒙中西医并重,蒙中医药与西医药相结合;坚持继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既保持特色优势又积极利用现代科技,进一步推动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机制,激活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活力与潜力,提升蒙医中医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扶持,促进蒙医药中医药医疗、预防、保健、科研、教育、传承、文化、产业、旅游、养老、康复、医疗外交等方面全面发展。

二、完善蒙医中医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体系

(一)健全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按照《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资源配置标准》、《呼伦贝尔市全面推开旗市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365体育投注蒙医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将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建成中医蒙医特色突出,管理和服务一流的三级甲等中蒙综合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成蒙医药特色优势突出,集蒙医医疗、蒙药制剂研发、预防、保健、康复、教学为一体的现代化三级乙等蒙医综合医院,以两家医院为依托打造365体育投注蒙医中医区域医疗中心,在365体育投注起到蒙中医药示范引领带动作用。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按照不低于100张床位的标准进行建设,5万人口以下旗市区床位达到60张以上,建成旗市区蒙医中医区域医疗中心。逐步建立起以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蒙医医院为龙头,各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为骨干,各级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蒙医科、中医科为补充,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蒙医中医科为网底的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现有的公立蒙医中医医院原则上不得撤销、削弱、擅自合并或改变性质。

(二)加强基层蒙中医药服务规范化建设。苏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按要求设置蒙医科蒙药房或中医科中药房,在编制内配备2名以上蒙医药或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置蒙医或中医基本诊疗设备,使用80种以上《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药物增补目录》中的蒙药或中药以及6种以上的蒙医或中医适宜技术,能够提供蒙医药或中医药医疗、预防、康复、保健、计划生育和健康教育服务。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要配备1名中医类别医师或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医师,嘎查村卫生室要配备能够提供蒙中医药服务的医生,并配置必要的蒙医中医诊疗设备,运用蒙药中药饮片或蒙医中医非药物疗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使用蒙药中药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到2020年力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7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嘎查村卫生室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蒙中医药服务能力。

(三)加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着力改善蒙医中医医疗服务条件,优化就医环境和布局,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建设鄂温克族自治旗蒙医医院病房综合楼、新巴尔虎左旗蒙医医院住院楼和扎赉诺尔区中蒙医院综合业务楼;鼓励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出资与市残疾人联合会共同建设、运营管理呼伦贝尔市残疾人康复中心,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通过改建、扩建进一步完善额尔古纳市、新右旗、陈旗、根河市、牙克石市中蒙医医院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尽快达到二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要依据有关要求合理配备蒙医中医药人员,合理配置蒙医中医诊疗设备和现代化大型医疗设备。

(四)积极开展蒙医药中医药预防保健服务。统筹蒙医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区域规划,以“治未病”理念为核心,建立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治未病”中心,旗市区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治未病”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其它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借助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蒙中医药健康管理工作建立“治未病”服务点,打造365体育投注“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创新“治未病”预防保健服务内容和方法,规范技术方案,完善评价体系,运用具有中医蒙医特色的药物和非药物方法,开展蒙医中医体质辨识和健康管理,定期开展蒙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讲座和健康指导,到2020年,初步建立满足人民群众不同层次需求的蒙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体系,形成多元化的蒙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格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蒙中医特色预防保健服务。

(五)建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对口帮扶长效机制。鼓励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上下联动,建立长期对口支援关系,并探索建设蒙医中医医疗联合体。市级中蒙医院、蒙医医院要充分发挥龙头带动作用,利用卫生信息化平台,指导帮扶旗市区提升蒙医药中医药服务能力;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充分发挥城乡纽带作用和蒙医药中医药服务体系骨干作用,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和基本技能培训,结合地区实际,将符合条件的、常用的蒙药中药院内制剂纳入“家庭小药箱”工程。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蒙医医院负责各对口帮扶3所旗市级蒙医中医医院,各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至少要对口帮扶辖区内3-4所苏木乡镇卫生院或2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强化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内涵建设。合理配备蒙医药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和相关规定,各级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要按照蒙医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合理核定床位及人员编制,且蒙中医药专业人员应占主体,等级医院标准床位人员比达到1:1.2-1:1.8的比例配备,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要达到60%以上。蒙中医科室占临床科室的70%以上,并设置满足临床需求的一级科室、二级科室和蒙医中医特色专科专病门诊。突出蒙医药中医药特色优势,蒙医药中医药治疗率要达70%以上。加强门诊综合治疗区和病房综合治疗室建设,筛选蒙医中医优势病种,梳理研究特色诊疗技术,融药物和非药物疗法于一体,优化完善诊疗方案,推行蒙医中医临床路径管理,着力探索体现蒙中医药特色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以自治区级和呼伦贝尔市级名蒙医名中医为基础,开展“树名医、创名科、建名院”活动。增强蒙医中医医院综合能力建设,重点加强蒙医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启动新一轮蒙医中医领先学科、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特色专科创建工作。

(七)提高蒙医中医医疗机构急诊急救能力。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尽快纳入呼伦贝尔市120医疗急救网络体系,积极争取国家急诊急救能力建设项目,提高蒙医中医医院院内急诊急救能力和应急能力。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要设立急诊科或急救站,购置救护车,配备急诊急救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各级蒙医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依托市传染病医院,加大传染病和应急能力培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蒙医中医应急救助能力。

(八)鼓励蒙医中医医疗机构承担社会医疗服务。要将蒙医中医医院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交通事故等伤害救治医疗机构、职业病和地方病防治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构等范围。在确定招生、用工、征兵体检以及伤残病退鉴定定点医院和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时,要将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与其他医疗机构同等对待。

(九)加快推进蒙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加强蒙中医医疗机构信息化硬件基础设施和网络安全建设。遵循蒙中医药相关标准和规范,逐步建立以电子病历为核心,与新农合、城镇医保、综合统计等业务系统兼容的蒙中医药业务应用系统,实现蒙中医药服务信息采集整合、分类统计与共享。要依托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基本构建与国家、自治区相衔接的盟市、旗市区蒙中医药信息平台,满足各级管理部门业务应用需要。积极探索基于互联网的移动医疗、远程医疗业务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应用,实现蒙中医远程会诊、双向转诊、预约挂号、远程培训等功能,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的蒙中医医疗保健服务。

(十)大力推广基层蒙中医药适宜技术。以防治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为重点,按照自治区要求,加强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建设。各地要充分利用旗市区级蒙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平台,结合本地区疾病谱和群众就医需求,筛选技术成熟、安全性、适用性强的蒙医中医适宜技术开展培训,并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广使用,切实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简、便、验、廉”的蒙中医药服务。

三、加快推进蒙中医药继承与创新

(一)做好蒙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保护。加大对蒙中医药文物、实物、文献、古迹保护力度,加强蒙中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传承,积极筹建呼伦贝尔市蒙医药博物馆,加强古籍文献收集、整理、翻译、出版、研究和利用。支持有条件的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积极争取国家级名老蒙医工作室建设项目,认真整理并推广名老蒙医中医学术思想、临床经验,探索传承高层次蒙中医药临床人才,逐步建立名老蒙医中医典型医案共享平台,提高蒙中医药学术水平。

(二)强化民间蒙医药中医药管理。加快建立365体育投注民间蒙医药中医药专家库和民间验方、传统方剂台账,实行统一管理。制定民间蒙中医药管理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捐献蒙中医药秘方、验方,挖掘、整理、研究民间蒙中医药传统技艺。建立蒙中医药秘方和验方的发掘、整理、研究、鉴定、专利申请等服务机制,制定权利人合法权益保护办法、有偿使用制度及相关程序。

(三)加强蒙中医药科研创新。加强蒙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和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疑难重症的临床研究,推广疗效确切的蒙中医药治疗规范和制剂应用。发挥蒙中医学术团体作用,健全激励机制,鼓励蒙中医科研课题立项。

四、加强蒙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一)完善蒙中医药从业人员保障政策。积极开辟绿色通道,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可根据人才供求情况,面向学校和社会统一招聘或自主招聘应往届毕业生,对于紧缺的蒙医药中医药专业人员,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二级以上蒙中医疗机构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所占比例未达到30%的,不允许引进其它类别专业技术人员,以优先确保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比例尽快达到60%的标准。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的蒙中医药专业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苏木乡镇卫生院、嘎查村卫生室工作的,可以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薪级工资高定l2级。

(二)加快发展蒙中医药职业教育。依托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和扎兰屯职业技术学院,合理设置蒙中医、药、护、康复等专业,加强学院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充实师资队伍,着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呼伦贝尔蒙中医药事业发展培养人才。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和蒙医医院要积极申请成为自治区医学院校的教学医院,加强教学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教学实习水平。

(三)完善蒙中医药师承教育。开展名老蒙医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加强师承教育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探索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师承教育模式,丰富蒙中医药人才培养方式和途径。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可作为师承教育指导老师开展师承教育、带徒授业,传授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承人员取得出师证书后,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以不受现聘资格年限限制。国家级蒙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人达到相应要求的,可以申请高一级师承学位考试。各级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返聘离退休蒙中医药知名专家,继续带徒授业并在本单位从事诊疗活动。

(四)规范蒙中医药继续教育和在职培训。建立蒙中医药人员终身教育模式,落实好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继续教育项目,多形式、多层次开展蒙中医药继续教育。以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呼伦贝尔市中蒙医院、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扎兰屯市中蒙医院三个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协同基地为依托,以实用型和复合型人才为目标,制定人才培训相关制度及培训规划,着力开展好全科医师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支持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和规范化培训。发挥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培训职能,积极开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蒙中医药知识和临床技能系统培训。

(五)支持蒙中医药从业人员积极开展诊疗活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蒙医药中医药条例》规定,允许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蒙医中医从业人员,在执业范围内运用现代医学诊疗技术和药物开展诊疗活动。基层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蒙医中医师承人员以及确有专长人员,经卫生计生部门统一组织进行以临床技能和工作实践为主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报考执业助理医师或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可以在嘎查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六)完善蒙中医药人才考评奖励机制。对在365体育投注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特别是长期坚持在蒙中医药临床第一线诊治疑难病症成绩突出的,在蒙中医药科研、教学、管理、开发、推广等方面取得杰出成就的,捐献重要文献、实物或者发掘、整理有价值的蒙中医药秘方、验方及做出学术贡献的,蒙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取得突出成绩的,在促进蒙中医药事业发展中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蒙中医药工作人员等,在“名蒙医名中医”、“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呼伦贝尔市英才”评选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荣誉中给予优先推荐申报。

(七)实行蒙中医药人才旗乡村一体化管理。旗市区有关部门可按照岗位需要定期招录蒙中医药专业人员。新招录人员经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医院1年规范化培训后,统一调配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和嘎查村卫生室工作。工作满4年以上,在旗市区级蒙中医医疗机构有编制的前提下,经考核合格后可调回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医院工作。该类蒙医中医专业技术人员在定级定职时,要高定12级薪级工资;在晋升职称、评选基层名蒙医名中医、遴选名师带徒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八)建立蒙中医药人员双向流动机制。呼伦贝尔市级蒙医中医医院的蒙医中医医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评选名医前,须在旗市区级蒙医中医医院服务累计1年以上;旗市区级医院的蒙医中医医师在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评选名医前,须到苏木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累计3个月以上。各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要建立轮流选派蒙医中医医师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出诊长效机制,每年至少安排20%的蒙医中医医生到苏木乡镇卫生院坐诊3个月;苏木乡镇卫生院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选派蒙中医药人员轮流到旗市区蒙医中医医院跟师或进修3个月,保证苏木乡镇蒙中医药服务的连续性。

五、逐步推进蒙药中药产业化发展

(一)促进蒙药中药资源可持续发展。继续开展蒙中药资源普查,建设蒙中药资源监测和信息网络,加强蒙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与保护,完善蒙中药材追溯系统。加强珍稀野生资源保护,实行道地药材标志制度,鼓励蒙中医药企事业单位和技术人员在药材、药效物质、新用途以及制药工艺等方面,积极申请专利、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

(二)加快推进现代化蒙药中药产业体系建设。统筹规划蒙药中药产业化发展,制定有利于蒙药中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现代蒙药中药新技术产业化扶持力度。建立以阿荣旗、扎兰屯、陈旗为试点的蒙中药材种植基地,加快推动蒙中药材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引进蒙药中药企业与科研机构(工作站),整合优势资源,建设现代蒙药中药产业研究、生产基地,鼓励研究开发道地药材为主的蒙药中药保健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绿色产品,着力打造集农业、工业、商业以及旅游、休闲、保健为一体的蒙药中药产业体系。

(三)科学管理蒙药中药,重视蒙药中药院内制剂生产。合理规划365体育投注蒙药中药制剂室,鼓励和支持医疗机构研制和应用特色蒙药中药制剂,建设好一批国家制剂室能力建设项目,加强管理,提高制剂配制水平,切实保证蒙中药制剂质量和临床需求。按照国家《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蒙药中药传统处方积极申报制剂批准文号。实施蒙药材中药材和蒙药中药饮片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加强流通监管。严格规范蒙药材中药材进药渠道,建立质量验收制度,规范加工炮制和制剂配制行为,切实保证质量。

(四)支持蒙药中药院内制剂调剂使用。允许蒙药中药院内制剂在365体育投注各级公立医疗机构调剂使用,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调剂使用蒙药中药院内制剂;蒙药中药院内制剂应由医院制剂室蒙药中药人员严格按照炮制加工等地道程序来生产,保证蒙药中药原有的特色和疗效;生产流通药品的企业不得参与蒙药中药院内制剂和饮片的采购、加工、管理和调剂。允许蒙医中医经典处方、协定处方、经验方在符合规定的蒙医中医医疗机构制剂室按照传统的调配方法配制使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制膏(含膏药)、丹、丸、散等传统蒙药中药制剂,并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简化申报和注册程序。

(五)积极发展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采取多种融资方式,举办形式多样的蒙中医药特色养老机构。鼓励开展蒙中医药与养老服务结合试点,探索蒙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新模式。二级以上蒙医中医医院可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开展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结合蒙中医适宜技术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优质服务。支持养老机构开展融合蒙中医特色健康管理的老年人养生保健、医疗、康复、护理服务。有条件的蒙医中医医院可开展社区和居家蒙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

六、加强蒙中医药文化建设

(一)推进蒙中医药文化基地建设。建立健全蒙中医药文化平台,加强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蒙医药文化展馆内涵建设,扩大展馆规模,提升展馆层次和品味,打造蒙中医药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品牌,传播传统医药文化。各级蒙医中医医院要在办院理念、医院管理、人才培养、诊疗活动、建筑风格、着装服饰和服务品牌塑造等方面充分体现蒙中医药特色,使之成为弘扬和传播蒙中医药文化的重要阵地。医院及科室名称要严格按照民族语言文字使用规定,规范使用蒙汉两种文字标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建设蒙中医药文化氛围浓郁并相对独立的蒙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形成多种诊疗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蒙中医药综合服务模式。探索蒙中医药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结合旅游开发,打造具有蒙中医药内涵及特色疗法的景点景区。

(二)加强蒙中医药文化宣传普及。以每年1022日“世界传统医药日”为契机,开展呼伦贝尔市蒙中医药主题宣传周活动,组织卫生、教育、文化、科技、广电、新闻出版等部门,特别是蒙医中医医疗机构、行业协会、学会,成立一支文化素养较高的蒙医中医文化科普巡讲团队,开展丰富多彩的巡回宣讲,进一步宣传、弘扬蒙中医药文化,普及蒙中医药知识,正确引导群众选择蒙中医药服务,营造理解和关心支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七、发展蒙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

充分利用365体育投注地缘优势,密切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医疗卫生合作。落实与蒙古国东方省医疗合作协议,充分发挥呼伦贝尔市与蒙古国协作医院的作用,促进双方在蒙医医疗、教学、科研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开展中俄中蒙医药学术交流、专家互访和义诊活动,借助我国传统医药优势,加强对外交流与人才培养。促进与周边邻国蒙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和中草药种植等项目合作,举办国际性蒙中医药研讨与交流活动,加强与其他国家相关学术团体间蒙中医药互通互访,加大蒙中医药对外交流和宣传力度,提升蒙中医传统医药的国际影响力。

八、强化组织领导和政策扶持

(一)强化对蒙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蒙中医药工作的统筹协调,成立由卫生、发展改革、财政、民族事务、商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科技、文化、法制、经济和信息化、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蒙中医药工作协调小组,每年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各地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情况,专题研究、协调落实蒙中医药各项扶持和促进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制约蒙中医药事业发展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蒙医药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各旗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挂蒙中医药管理局牌子,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各级蒙医中医医院管理人员中蒙中医药专业人员比例要达到80%以上。

(二)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投入。充分利用国家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政策,积极扶持蒙中医药发展,各级政府依照国家政策和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对蒙中医药事业投入,重点支持蒙医中医机构医疗设备配备、制剂室、重点专科(专病)以及信息化建设。各级蒙医医院人员经费实行全额预算,中医医院人员经费达到80%以上。

(三)鼓励在医疗保障制度中使用蒙中医药服务。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在确定蒙医中医医院定额付费标准时给予政策倾斜。视城镇医保和新农合基金筹资和结余状况逐步落实“在蒙医中医医院就医报销起付线降低20%50%,报销比例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20%,最高不超过95%。将各种针刺、灸疗、推拿、拔罐、针刀、熏蒸、耳贴、药浴、放血、沙疗、敷疗、刮痧、点穴、捶正、策格、整骨术、震脑术、清肠术、心身医学等蒙医中医特色诊疗项目,纳入医保和新农合住院报销范围,大力推广应用蒙医药中医药适宜技术”。认真执行“将蒙药成药、饮片、院内制剂和符合条件的中药成药、饮片、院内制剂纳入报销目录,蒙药执行甲类药品政策”的规定。

(四)实行对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倾斜政策。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享受财政补贴、税收减免及基本建设免交有关附加、配套费用等优惠政策。公立蒙医中医医疗机构的建设用地,依法以公益性用地划拨方式取得。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蒙医中医医院建设纳入本地区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工程投资要纳入政府投资计划,统筹安排建设经费。新建或改扩建蒙医中医医院要按照相应等级要求并充分考虑医院长远规划进行设计。制定优惠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资支持蒙中医药事业发展。

(五)推进蒙中医药事业改革与发展。各地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要坚持蒙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将公立蒙医中医医院纳入公立医院改革总体部署,统筹安排。发展改革及相关部门要贯彻执行自治区对蒙医医疗服务价格的调整方案,合理确定蒙医中医医疗服务价格,充分体现服务成本和技术劳动价值。充分发挥蒙药中药在基本药物制度中的作用,将蒙药成药、饮片、院内制剂纳入各级医疗机构用药范围,按照基本药物使用,不受数量和品种的限制。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策措施,鼓励医疗卫生机构使用蒙中医药,落实蒙药及中药饮片价格政策。旗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使用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中药饮片不取消药品加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苏木乡镇卫生院和一体化管理的嘎查村卫生室使用中药饮片、蒙药不取消药品加成;在开展城市、旗市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效果评价,计算基本药物占比和药品收入占比时,将蒙药院内制剂和蒙药中药饮片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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