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组配分类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发布文号
关键词
信息来源
主题导航
信息名称
内容概述
呼政办字〔2021〕24号 2021年4月29日
各旗市区党委、政府,市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驻呼伦贝尔市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2021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
“博爱一日捐”是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红十字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公益活动。十六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族各界群众广泛参与,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形成了募捐长效机制。通过开展“博爱一日捐 春节送温暖”“博爱一日捐 助你上大学”“光明行”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手术、“红十字博爱便民桥”“红十字博爱送万家”等社会公益活动,实施救助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援建博爱家园等人道救助公益项目,为困难群众送去了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温暖,在改善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助力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开启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学习领会365体育投注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一切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理念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博爱一日捐”活动在凝聚人道力量、补充民生短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重要作用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博爱一日捐”活动作为聚人心、暖民心、促和谐,助力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的长期任务认真落实好、坚持好。
二、组织开展好“博爱一日捐”活动
募捐活动由各级红十字会牵头,在当地组织“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宣传动员,带头捐款献爱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加募捐活动。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党员干部的人民情怀、群众观念培育,结合推进群众性文明呼伦贝尔建设,将“博爱一日捐”募捐工作作为机关党建志愿服务的重要内容,精心策划、集中组织开展“博爱一日捐”活动。要切实做好思想动员,大力倡导人人参与公益、人人奉献爱心的公益理念,大力宣传“博爱一日捐”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升活动的知晓率、认同率、支持率。要集中宣传报道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褒扬爱心奉献行为,引导社会文明风尚,使“博爱一日捐”活动成为促进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参与社会公益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巩固“博爱一日捐”长效机制。
三、管好用好“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
各级红十字会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自律机制,严谨、规范、高效地做好“博爱一日捐”善款接收、管理和使用工作。要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博爱一日捐”募捐资金收支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安排和使用募捐资金,组织实施好各项人道救助项目和活动,确保最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救助,确保管好、用好每一笔善款,把善款用好、把好事办实,发挥最大的社会效益。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通过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及时、准确向社会发布“博爱一日捐”捐款接收、管理、使用情况,让捐赠者放心、使受助者满意。要进一步加强各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内部监督工作,严格落实“博爱一日捐”资金年度审计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确保捐赠资金安全有效运行,维护红十字会公信力。
2021年“博爱一日捐”活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至9月15日结束。市各部门、各单位捐款直接转账或将现金交至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地址:呼伦贝尔市政务综合楼D-1430;联系电话:8217153、8217154;开户名:呼伦贝尔市红十字会;开户行:工商银行河东支行;账号:0607030129026400168),捐款后请及时到市红十字会开具捐款发票。各旗市区所属部门、单位将捐款交至当地红十字会。
附 件
“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捐款明细表
单位: 收据票据号: 日期:
捐款人姓名 |
捐款金额(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填写收据票据号,以备日后查询捐款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