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政字〔2020〕53号 2020年6月22日
鄂温克族自治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修改伊敏河镇等7个苏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方案>的请示》(鄂政发〔2020〕1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鄂温克族自治旗伊敏河镇等7个苏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修改方案。
二、强化规划的整体管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加强农用地转用管理,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三、严格实施规划。你旗及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用途管制,严格建设项目审批。
四、建立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定期评估和依法规范修改机制,创新规划动态管理,更加注重生态保护、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多规合一”,进一步维护规划的严肃性、约束性和可实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