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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0〕5号 2020年1月3日
扎兰屯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修改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等11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扎政发〔2019〕38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等10个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扎兰屯市成吉思汗镇、中和镇、卧牛河镇、大河湾镇、哈多河镇、柴河镇、浩饶山镇、洼堤乡、达斡尔民族乡、萨马街鄂温克民族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你市要强化规划的整体管控。严格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加强耕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各乡镇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旗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指标执行。
三、你市要严格实施规划。市及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严肃规划的实施监管。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