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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字〔2020〕3号 2020年1月3日
根河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调整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根政发〔2019〕71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调整根河市得耳布尔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二、你市要强化规划的综合管控。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加强耕地的保护,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镇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控制指标要严格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各旗市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确定的指标执行。
三、你市要严格实施规划。你市及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四、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好规划的前瞻性、可操作性,严肃规划的实施监管。
专此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