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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政办发〔2018〕76号 2018年12月29日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365体育投注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文件审查登记号:HGS—2018—0002)已经365体育投注2018年第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7〕4号)有关精神,充分发挥住房租赁市场在改善居民住房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方面的积极作用,现就加快培育和发展365体育投注住房租赁市场,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紧密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根本,积极支持租赁住房方式,加快构建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鼓励发展现代住房租赁产业;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夯实经济社会长久发展的住房基础。
第二条 到2020年,365体育投注基本形成政府、企业和个人互相补充、协同发展的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租赁住房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诚信体系完善、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租赁住房制度体系。
第三条 充分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中、小租赁住房企业蓬勃发展,多层面支持住房租赁消费需求,实现租者幸福居住,切实推动城镇居民特别是新市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第二章 培育市场供应主体
第四条 鼓励各类投资主体和自然人发起和成立住房租赁企业,各旗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为设立住房租赁企业办理工商登记提供便利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通过向房屋产权人承租房屋后以自己名义出租,或者接受房屋产权人委托代为出租,或者直接购买房源出租。
第五条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里长期持有部分房源或将其持有的存量住房用于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或者转成租赁型养老地产,旅游地产等,推动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单一销售经营模式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进一步发展住房租赁产业。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自营出租,也可委托专业住房租赁企业经营所配建租赁住房的出租业务。支持房地产企业通过“以租代售”方式对新建商品房实行零首付销售,购买者在一定期限内按月支付房款(租金)和利息后取得房屋所有权。
第六条 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从事住房租赁服务,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住宅小区的优势,支持物业服务企业接受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产权人的委托,将未售或未居住住房进行租赁,提高住宅小区入住率。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参与住房租赁信息采集和租赁服务管理工作,为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提供便利条件。
第七条 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合法住房,鼓励个人将拥有合法产权的成套或非成套住房采用规范合同文本依法出租。鼓励个人委托住房租赁企业或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出租住房,通过当地政府建立的住房租赁信息平台发布房源信息。
鼓励住房产权人与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合同关系,再由住房租赁企业作为出租人对房屋进行出租。
第八条 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新建租赁住房,房地产库存压力小的旗市区要结合住房供需状况等因素,将新建租赁住房纳入住房发展规划,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
第三章 完善租赁住房管理
第九条 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转变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采取实物保障与租赁补贴相结合并逐步转向租赁补贴为主。支持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给予租赁补贴。各地区要完善租赁补贴制度,明确准入条件、保障面积等,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市场租金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保障对象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保障对象的住房困难程度和支付能力,分类别、分层次对在市场租房居住的保障家庭予以差别化的租赁补贴。
第十条 适当放宽户籍、收入等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扩大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农牧业转移人口、新就业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凡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条件的,全部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第十一条 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积极建设二手房网签及信息查询平台,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物业服务企业与二手房网签系统建立连接,为房屋承租人或买受人提供房屋相关信息查询,保护各方利益。
第十二条 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房地产租赁协会建设,制定和完善房屋租赁中介行业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强化行业自律。督促指导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及时采集、上报租赁房屋、租住人员等信息,加强行业内部管理和信息共享,增强交易的透明度和信息的使用效率。
第四章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第十三条 各旗市区政府要制定支持住房租赁消费的优惠政策措施,引导城镇居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问题。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积极简化用于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非本地户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享受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医疗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第十四条 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给予税收优惠政策支持。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由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售后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个人承租住房的租金支出,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按国家规定扣除相关费用。
第十五条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给予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必要的融资和长期租房贷款支持;支持金融机构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以租代售”资产融资包的债权证券化业务和不动产证券化产品;鼓励基金或民间资本进入房屋租赁市场。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库存商品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金融机构可给予流动资金贷款或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将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的,地方政府在培育租赁市场初期可给予贴息补助。
第五章 责任主体要求
第十六条 各旗市区要高度重视现代租赁产业这一新的经济增长极的发展潜力,加快建设租购并举的住房体系,促进365体育投注经济长期向好发展。要进一步提高对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全面落实住房租赁消费支持政策,加快建立符合地区实际的住房租赁市场。各旗市区根据本本办法,结合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或办法,确保各项工作有效推进。
第十七条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负总责,要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作用,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加快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
第十八条 地方政府要明确负责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的机构,充实人员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十九条 各旗市区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通信、工商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定期交换中介机构登记和备案信息,并在政府网站等媒体上公示备案、未备案的中介机构名单。
第二十条 要利用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全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严肃查处中介机构发布虚假信息、挪用占用租赁押金、违规租赁、“黑中介”等行为,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第二十一条 房地产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管理作用,组织制定完善行业执业规范和行为准则,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