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旗林草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林业和草原保护职责,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护绿行动”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内林草咨函〔2024〕455号)文件转发给你局,请各部门积极配合认真研读文件内容,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地务必要提升政治站位,以林长制为统领,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组织领导,认真筹划,迅速行动,对照“护绿行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明细表,逐条梳理问题线索,严格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台账,严格落实查处整改,问责“三到位”的要求,依法依规逐一认真整改。
二、加快工作进度
各地需利用整改机会加快进度,对进度慢、工作不力的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采取通报、约谈等警示措施。所有问题必须在11月底前整改完成,12月中旬前,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将联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内蒙古专员办进行验收,并向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报告整改结果。国家规定,年底前未完成整改的将通报省级林长。各地要全面审查历年林草湿执法情况,确保自查结果准确,违法状态消除,案件查处到位,防止自查不严不实、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三、坚持举一反三
各地需反思问题,加强林草湿执法,配备必要人员和装备,提高执法能力。利用资源图和自查数据,分析问题规律,关注高发地区和趋势性问题,主动打击违法行为。重点整治违法占用林草湿资源行为,特别是政府主导的破坏行为,严格整改和问责,持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快推进国家“护绿行动”反馈问题整改的通知》(内林草咨函〔2024〕455号)
2.“护绿行动”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明细表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0月24日
(联系人:娜拉,联系电话:0470-8295592)
(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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