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和公益林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作,具有较大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森林资源对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确保局一把手负总责,林场场长负主责,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切实做好档案建设,明确资金管理与使用,加强管护辖区监管,严格落实“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的管理机制。
二、加强天然林公益林管护队伍建设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护林员在林草资源保护中的基础性、前端性、重要性,严格选聘标准,选人用人上做好文章,重点考察护林员业务能力和责任心,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要科学划分公益林管护网格,与护林员签订森林管护协议,明确管护内容及责任,要多形式多渠道地加强护林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护林员的整体素质,要制定护林员管理办法,建立林场、管护站、护林员绩效考核制度,进行季度、年度检查考核,建档立卡,做到奖惩分明。
三、强化天然林公益林资金管理
各单位要规范天然林和公益林资金兑现的管理和落实,中央财政、自治区财政拨付的天然林和公益林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范围、标准分配兑付资金,遵从管护核查、公示公告、上报审核及拨付兑现等程序,切实保障国家、省级补偿政策落实到位,准确实施补助兑现,进一步强化监管,适时对天然林和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兑现、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指出纠正整改,结合管护实施情况,做好年度天然林和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绩效评价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