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
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规依纪依法实施容错免责,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执法风险,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16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呼伦贝尔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统计局办公室印发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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