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满洲里市、牙克石市、额尔古纳市、陈巴尔虎旗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管理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牧区人口相对集中地区生活垃圾和污水集中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共呼伦贝尔市委员会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精神,提升365体育投注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持续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我局制定了《2024年呼伦贝尔市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7日
2024年呼伦贝尔市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农村
牧区生活垃圾治理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改善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有关要求,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深入实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有序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基础设施补短板,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现结合365体育投注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聚焦自治区“闯新路、进中游”目标,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紧紧围绕国家、自治区和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的村镇建设领域重点任务,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365体育投注生态文明思想,在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中找准定位,统筹谋划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优布局、补短板、提品质、保运维,健全收集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持续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水平,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建设美丽富饶、和谐安宁的呼伦贝尔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以人口相对集中地区建制镇生活污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为重点,不断加强设施建设,全力补齐工作短板,提升污水和垃圾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到2024年底,365体育投注具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力争达到50%以上,365体育投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力争达到80%以上。完成7个人口1000人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
三、主要任务
(一)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
1.合理选择污水收集处理模式。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加强污水处理模式和处理工艺前期论证。综合考虑建制镇建设规划和区位特点,基于人口规模、用地现状、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生态环境治理需要等因素,因地制宜合理选择处理模式、工艺路线、资源化利用方式,既要满足当前需要,又要避免盲目贪大或过度超前建设。靠近城镇的建制镇优先选择纳管处理模式;人口密集、污水产生量较大的建制镇采用集中处理模式;人口居住分散、地形起伏大的建制镇采用分散处理模式,充分利用改厕成果,通过分户式、联户式等就近就地处理;局部分散、污水量小的地区采用拉运处理模式或小型化、生态化处理设施。集中处理设施要考虑周边人群防护距离,防止建成后恶臭扰民。各旗(市、区)可依据实际采用一种或者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收集处理模式。
2.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各旗(市、区)要高度重视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按照“一镇一策”的原则持续抓好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项目前期工作,有序补齐建制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短板。新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建制镇,应明确污水管网路由和处理设施规模,确保配套管网与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投运。已有污水处理设施的建制镇,要逐步消除管网空白区,提高污水收集率。
3.推动污水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强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坚持“就近处理,就地循环”原则,促进资源化利用。拓宽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途径,有条件的建制镇基于实际需求和产业布局,鼓励将达标排放水按照有关规定就近用于市政杂用、工业生产、景观用水、生态补水、农业灌溉等。
(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
1.科学选择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各地要立足区位实际,综合考虑镇村分布、政府财力、垃圾产生量、转运条件、运输距离等因素,科学选择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模式。城镇周边可采用“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转运、旗市区处理”的城乡一体化治理模式;人口较密集地区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苏木乡镇处理”的苏木乡镇集中治理模式;地处偏远、人口分散嘎查村可采取“农牧户集、嘎查村收、嘎查村处理”的村庄分散治理模式,建设小型化、分散化、无害化处理设施,推进生活垃圾就地就近处理,降低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和运行成本。
2.统筹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设。以旗(市、区)为单元,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处理需求,统筹规划布局生活垃圾基础设施。鼓励农牧民自备垃圾收集容器。加强村庄垃圾收集房(点、站)建设,逐步淘汰非封闭的垃圾集中收集设施,增加密闭垃圾转运设施配置,提高垃圾转运能力,防止转运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加强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补齐设施建设短板。
3.推动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巩固农村牧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推广符合农村牧区特点和农牧民习惯、简便易行的分类处理模式,积极探索就地就近消纳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分类减量。推动易腐烂垃圾就地堆肥消纳;灰渣土、碎砖旧瓦等惰性垃圾在村内铺路填坑或就近掩埋;可回收垃圾纳入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有毒有害垃圾单独收集贮存和处置,有效推动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各旗(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的实施主体和责任主体,应强化对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的组织领导,把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列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统筹安排部署。各旗(市、区)主管部门要在本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做好信息沟通和技术指导工作,形成工作合力,结合建制镇、行政嘎查村实际,科学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等,加强统筹协调,建立推进机制,全力推进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任务落实。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要做好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嘎查村民委员会应当通过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督促、动员、引导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各旗(市、区)要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科学论证,确保设施项目建一个成一个,避免造成资金浪费和产生新的污染。已建成的项目要尽快投入运行,发挥效益。
(二)多措并举,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将建制镇生活污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积极争取经费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可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激励企业或社会资本参与建制镇生活污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鼓励社会帮扶、捐资捐赠治理建制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
(三)加强监督落实,推动工作落实。按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调研督导工作,重点针对污水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生活垃圾随意堆放、恶臭扰民等问题,加强排查整治,建立工作台账和定期报告制度,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对工作进展慢、政策措施不落实的责令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四)多渠道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旗(市、区)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等网络新媒体,及时开展政策解读,提高农牧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广泛宣传建制镇生活污水和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好经验好做法,回应社会关切,增强社会公众认知,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