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325J/202403-00029 | 组配分类: | 土地供应计划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
名称: | 额尔古纳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 文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4-03-31 | 发布日期: | 2024-03-31 |
一、计划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
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参考上年度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定本计划。
二、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
2024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100公顷。
(二)、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结构
在2024年度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中,商服用地30公顷,工矿仓储用地18公顷,公共管理与服务用地35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0公顷,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公顷,特殊用地2公顷,住宅用地3公顷(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2公顷、普通商品房用地1公顷)。
三、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坚持计划控制引导,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必须严格按照《额尔古纳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确保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365体育投注重点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特殊用地均实行指导性计划控制,根据年度用地需求保障供应,不确定具体指标。乡镇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指标按照实际需要机动安排。
(三)严格遵行土地供应方式程序。对商业、旅游、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和新增工业用地(不含原地内改扩建)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其他符合国家《划拨用地目录》的建设项目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地。
(四)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严格控制增量。鼓励对国家支持的产业(房地产开发除外)项目用地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方式供应,优化产业项目周期与土地使用权年期的匹配程度。
四、计划实施保障
(一)积极强化措施,确保供地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点大项目用地、政策性住房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跟踪服务,全程保障,切实满足项目建设用地需求。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市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住建局等相关部门要密切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各乡、镇政府、办事处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健全机制,强化建设用地供后监管。高效运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和监管系统。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土地市场有序供应。合理预测下一年度土地供应指标,为下一年度供应计划编制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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