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财政局,呼伦贝尔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全区统一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2020 年版)的补充通知》(内财购函〔2023〕99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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