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5210001159019XQ/202308-00012 | 组配分类: | 审批信息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批复 |
名称: |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蒙东呼伦贝尔2024年中央预算内 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文号: | 呼发改行审能源字〔2023〕90号 |
成文日期: | 2023-08-29 | 发布日期: | 2023-08-29 |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关于2024年中央预算内10千伏以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呼电配网〔2023〕235号)及七个相关旗市区发展改革委文件收悉。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16〕671号)、《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第712号令)等文件精神,为保障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供电营业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改善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供电营业地区供电质量和农业生产条件,同意由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建设呼伦贝尔2024年中央预算内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
2308-150723-04-01-858993
二、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及改造10千伏线路314.17千米,0.4千伏线路19.1千米,变压器12台,容量2400千伏安,户表636块。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6612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本金及企业自筹项目资金。
四、建设地点
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扎赉诺尔矿区、陈巴尔虎旗、额尔古纳市、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
五、建设年限
2024年。
六、项目单位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七、要求
(一)项目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抓紧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工作。
(二)请有关旗市区能源主管部门做好本批次中央预算内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并协助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做好项目实施工作并执行好项目投资计划,切实加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
(三)请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做好各项前期工作,落实有关建设条件,尽快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及时准确上报工程进度数据和信息。
专此批复。
附件:国网内蒙古东部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2024年中央预算内10千伏及以下农村电网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明细表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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