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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11-00023 组配分类: 市365体育投注
发布机构: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呼政字〔2023〕61号
成文日期: 2023-11-18 发布日期: 2023-11-18
365体育投注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 00:00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呼伦贝尔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年1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


为更好地贯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7〕49号),促进365体育投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365体育投注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作为检验高质量发展成效的根本标准,聚焦高质量完成“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夯实产业基础,扩大就业规模,优化分配结构,拓展增收渠道,完善保障机制,促进365体育投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到2025年,城乡居民收入达到全区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持续稳步提高,全体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二、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

(一)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深入贯彻《内蒙古自治区就业促进条例》,加快实施《呼伦贝尔市“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组织参与的促进就业保障体系,健全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的机制。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持力度,落实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持续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负担,援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对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政策支持,在重点工程项目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农牧局、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等单位配合,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二)着力打造新的就业增长点。统筹一产、二产、三产协同发力,推深做实产业发展“五大行动计划”,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快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全力构建绿色特色优势产业体系。聚焦8大产业集群和10条重点产业链,发挥优质特色旅游、农畜林产品加工、泛口岸经济等比较优势,扩大招商引资,以产业发展提升就业岗位创造能力。(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局、农牧局、文旅广电局、林草局、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配合)

(三)大力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持续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激发市场活力和创业动力,促进各类群体创业。推进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入实施“创业内蒙古”行动,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面向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开展创业培训。全面升级创业服务,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组织开展各类创业大赛和创业服务活动。构建以海拉尔区、扎兰屯市为中心,覆盖周边地区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退役军人创业园或在创业园开辟退役军人创业专区。发挥各部门优势,为城乡各类创业者打造各具特色的低成本创业平台载体。到2025年,365体育投注至少建设5个自治区级示范性创业园。(市人社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单位配合)

(四)扶持重点人群就业。实施分类兜底帮扶和实名制动态管理,兜牢民生底线,帮扶就业困难群体就业。落实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促进计划,通过实践引导、分类指导和跟踪帮扶,帮助青年群体实现市场化就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服务乡村建设行动做好“特岗计划”“三支一扶”等基层项目落实工作,鼓励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实习见习和参加技能培训。稳定和扩大农村牧区劳动力就业规模,广泛开展跨区域劳务协作,健全对接协调机制。通过“春风行动”等大型专项招聘活动、有序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创建就业帮扶车间等措施,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和支持农牧民工返乡创业,持续深化京蒙劳务协作,帮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就业。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创业,按照规定将退役军人纳入现有就业服务、教育培训等扶持政策覆盖范围,大力推行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做好残疾人就业政策宣传,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牧局、乡村振兴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市委、市残联等单位配合)

(五)强化职业技能培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就业技能培训政策,结合不同群体特点和需求,积极调整培训专业和培训方式。组织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培训过程监管,强化培训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强化就业技能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高质量培训促进高质量就业。实施技能强企计划,发挥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主体作用和政策激励作用,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支持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对申请开展补贴性培训且符合政策要求的企业给予补贴资金支持。加快构建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激发培训主体积极性,有效增加培训供给。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开展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2.9万人次,其中城镇就业技能培训1.9万人次左右,农牧民转移就业技能培训1万人次左右。(市人社局牵头,市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等单位配合)

(六)促进技能人才增加收入。完善技术工人薪酬待遇,健全技能岗位等级设置,探索建立“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企业对在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对关键核心岗位的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贯通职业资格、学历等认证渠道,积极落实职业资格与职业教育学历“双证书”制度。落实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施意见,畅通高技能人才成长发展渠道,推动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融合发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价认定,建立健全青年技能人才评价选拔制度,适当突破学历、年龄、资历和比例等限制,完善高技能人才评价使用机制。(市人社局牵头,市教育局、国资委、总工会、工商联等单位配合)

(七)促进科研人员增加收入。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将成果转移转化所获收益用于奖励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完善国有企业对科研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机制。改进科研项目及其资金管理,全面取消劳务费比例限制,调整劳务费开支范围。完善间接费用管理,项目承担单位结合一线科研人员实际贡献公开公正安排绩效支出。改进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留用处理方式。允许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科研人员兼职创新和在职创办企业。(市科技局牵头,市财政局、人社局、国资委,呼伦贝尔学院、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扎兰屯职业学院等单位配合)

(八)加大小微创业者致富支持力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细则》,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开办、准营、注销全流程优化措施,全面实施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登记改革,依托“一网通”服务平台实现办理营业执照、申领发票、社保登记、印章刻制、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约开户全流程一站式的“一网填报、一次认证、多项联办、一日办结”。稳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在政策允许范围内,进一步简化贷款审批手续,缩短各个工作环节上的审批时间,规范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人社局、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九)实施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激励计划。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按年度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工资指导价位信息,为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参考。严格执行企业工资指导线,加强对企业工资增长机制的监督管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科技人才、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健全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建立企业工资总额与干部职工工资收入、企业负责人绩效薪酬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机制。研究企业负责人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探索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推动管理人员竞争上岗、末等调整和不胜任退出制度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落地实施。推广呼伦贝尔创业园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模式,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国资委等单位配合)

(十)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国家关于定期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政策,积极向国家和自治区争取,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类别。按照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提高绩效考核奖、苏木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事业编制人员参照公务员标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根据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和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根据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政策和工作部署,推进公务员工资调整制度化,定期开展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调查比较,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现同城同待遇,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体系,贯彻执行公务员奖金制度。(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国资委、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三、加快促进农牧民增收

(十一)挖掘现代农牧业增收潜力。加快农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牧林结合、种养加一体、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推动农牧业产业提质增效,聚焦延链强链补链,加强农牧业全产业链建设,积极开发特色种养业、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重点加强粮食主产区建设,推进单产提升、黑土地保护、高标准农田和粮改饲等工程项目。坚持稳羊增牛,推进草牧业发展,努力形成“为养而种、为牧而草”。加快奶牛冻精改良,在牧区全力推广三河牛,同时利用自治区良补西门塔尔牛冻精,做好本地肉牛品种改良,提高养殖效益。积极发展设施蔬菜、优质牧草、林下经济、庭院经济,培育农牧民收入新的增长点。(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十二)大力发展休闲农牧业和乡村旅游。保护具有特色的传统生产技艺,充分挖掘各地区生产生活习俗等特色资源,依托数字文旅平台,逐步完善乡村旅游商品生产和销售体系。重点扶持一批具有自主品牌和乡村特色的旅游商品研发企业、生产企业及乡村旅游购物商店。深入挖掘乡村旅游资源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充分发挥现代农牧业、林业等资源要素与旅游的叠加效应,积极创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打造“乡村四时好风光”精品旅游线路。到2025年,创建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2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5个自治区级乡村旅游重点村,4个自治区级以上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创建5个自治区文明旅游示范村(嘎查)。带动农牧民直接就业1万人,间接就业4万人。(市文旅广局牵头,市农牧局等单位配合)

(十三)培育壮大农牧业经营主体。扶持壮大本土龙头企业和加快引进国内外知名大型企业,鼓励农牧民发展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对农牧民的带动作用。支持农牧民从事电子商务创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农牧民通过联合“科技小院”、特色科技产业化基地等模式,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的研发、试验、推广、应用,提高农畜产品质量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稳定在170家以上,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力争达到70%。(市农牧局牵头,市工信局、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十四)积极开拓农畜产品销售市场。针对农畜产品集中收获期和上市期,开展产销对接活动,在巩固传统销售市场的同时,积极向外开拓市场,防止出现农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市场销售组织化程度,围绕“呼伦贝尔”金字招牌,聚焦农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全力打造呼伦贝尔草原羊肉、牛肉、牛奶、黑木耳、芥花油、马铃薯、蓝莓、大豆、冰香稻9个区域公用品牌体系,大力扶持和发展奶联社、羊联社、蔬菜合作社等专业合作组织,开拓国内外市场。指导品牌运营主体持续做好呼伦贝尔物产营销中心运营,积极对接呼和浩特、北京等地的“内蒙古优质农畜产品营销中心”,组织优质农畜产品展销,努力开拓全国市场。加强农畜产品品牌建设,拓宽电商销售渠道,提高冷链配送效率,推动优质绿色农畜产品走向全国。(市农牧局牵头,市财政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配合)

(十五)强化惠农惠牧政策落实。进一步加强政策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惠农惠牧政策,保证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发放,有效增加农牧民转移性收入。健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支持政策,完善财税、信贷、保险、项目支持等政策,培训发展家庭农牧场、专业大户、农牧民合作社、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各项农牧民政策落地生根,切实维护农牧民利益。(市农牧局牵头,市发改委、财政局、金融办,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四、拓展居民财产性增收渠道

(十六)拓宽投资渠道。加强对城乡居民金融理财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引导居民培养正确投资理财观念和能力。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投资产品,完善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体系,更好满足多样化、差异化、特色化的金融需求。加快培育住房租赁市场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建立多渠道租赁住房供应体系,强化金融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支持。持续开展金融助企纾困专项行动,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优化金融服务,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担保费率,减免手续费等方式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重点支持单户金额1000万元及以下市场主体,不收取担保费以外的任何费用,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持续开展形式丰富、灵活多样的政金企对接活动,全力保障市场主体资金需求。(市金融办牵头,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呼伦贝尔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呼伦贝尔分局等单位配合)

(十七)激活农牧民资产收益。深化农村牧区土地草原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改革,坚持稳定土地草原承包关系,健全土地草原流转服务体系,探索建立农牧户承包土地草原依法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和风险防范。持续深化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健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和产权交易市场体系,积极发展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探索闲置住宅和闲置宅基地利用,推进农村牧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试点,不断拓宽农牧民投资渠道,提高农牧民投资收益。(市农牧局牵头,市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单位配合)

五、全面提升托底保障能力

(十八)扩大基本保障覆盖范围。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摸清人员底数,精准扩面,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鼓励进城灵活就业农牧民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落实自治区工伤保险扩面政策,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到2025年,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7.5 万人和63.9万人以上,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7万人以上,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9.9万人以上。(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呼伦贝尔市税务局等单位配合)

(十九)合理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执行全国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政策,按照国家、自治区统一部署,落实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政策。按照自治区要求适时提高调整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各地区应根据当地实际,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完善医疗保障待遇保障机制。优化基本医疗保障筹资和支付机制,完善生育保险政策措施,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到2025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5%以上,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稳定在85%左右和70%左右。(市医保局牵头,市财政局等单位配合)

(二十一)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和365体育投注经济发展状况,逐步建立与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挂钩的社会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足额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群体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完善社会福利制度,强化困难群体兜底保障,对高龄老人、经济困难老人等发放补贴,健全孤儿救助保障制度,按时足额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合理扩大补贴范围。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完善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探索建立慈善力量参与应对突发事件的机制,发挥慈善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市民政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市残联等单位配合)

(二十二)防范化解返贫风险。落实防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持续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抓好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后续扶持。发挥政府投入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结构,突出资金支出重点,确保政府投入力度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相适应。(市乡村振兴局牵头,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农牧局、卫健委、医保局等单位配合)

六、加强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市级促进城乡居民增收联席会议制度,设立统筹办公室和四个工作专班。统筹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统筹调度各专班工作;四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市人社局牵头成立“稳步提高居民工资性收入水平”专班和“全面提升托底保障能力”专班、市农牧局牵头成立“加快促进农牧民增收”专班、市金融办牵头成立“拓展居民财产性增收渠道”专班,“一办四专班”要形成工作合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对本地促进城乡居民增收工作负主体责任,比照市级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统计调查。国家统计局呼伦贝尔调查队牵头负责城乡居民收支统计调查工作,市统计局及各地区、相关部门配合,扎实做好住户收支与生活状况调查,强化城乡居民收支调查户、辅助调查员培训指导。城乡居民收支调查户、辅助调查员补贴纳入365体育投注和旗市区政府财政预算,保障城乡居民收支调查户、辅助调查员补贴和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和数据质量有效提升。国家统计局呼伦贝尔调查队、市统计局加强数据综合比对分析,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三)强化督查评估。坚持督帮一体,办公室要统筹各专班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持续传导压力,及时发现解决问题;要将推进落实中的重要情况适时上报市委、365体育投注;要加强对实施意见执行情况的阶段性评估,确保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各项部署落地落实。365体育投注将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

(四)强化舆论引导。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和宣传阵地的作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大力弘扬勤劳致富精神,加强创业带动就业、依法保护产权、弘扬企业家精神、改善民生等方面的舆论引导,对投身创业、诚信经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致富带头人的事迹加强宣传报道,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谋发展、共同致富的良好氛围。

自本实施意见印发之日起,《365体育投注关于促进城乡居民增收的实施意见》(呼政字〔2017〕253号)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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