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本级各预算单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旗市区财政局:
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段问题的通知》(财库〔2022〕17号)要求,为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电子化系统实施应用,保证集中采购机构、主管预算单位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顺利实施框架协议采购,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内购函〔2023〕7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实施框架协议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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