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旗市区农牧局、财政局:
为组织实施好国家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按照《2023年自治区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了《2023年呼伦贝尔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呼伦贝尔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呼伦贝尔市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国家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按照《自治区农牧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3年内蒙古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奶发〔2023〕516号)要求,结合365体育投注奶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市场导向、科技驱动,以内强素质、外强能力为重点,通过政策支持,引导带动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由数量增长向量质并举转变,提高奶业生产效率和奶农生产经营能力,推动奶牛单产、生鲜乳质量和养殖效益保持在较好水平,促进奶业新型经营主体与现代奶业发展有机衔接,为深入推进奶业振兴、增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目标
2023年自治区安排365体育投注中央转移支付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1157万元,对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全覆盖补贴,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巩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三、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365体育投注39家养殖荷斯坦等用于挤奶、存栏规模在100-3000头的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 项目支持的奶业生产经营主体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依法设立且正常经营,财务等管理制度健全规范,符合当地奶牛养殖发展规划等相关政策要求;具备养殖备案码和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积极配合奶业监管监测工作;标准化适度规模奶牛养殖基础较好,全混合日粮、机械化挤奶等先进生产技术适度应用,配备一定规模的设施装备和一定数量的饲草料地等现代奶业生产要素,奶牛单产水平较高。原则上不支持单纯扩大养殖规模的建设内容。
四、补贴内容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支持饲草料种植、收获、加工、贮存及养殖设施装备升级改造,支持与奶牛养殖规模相适应的饲草料收储,推进饲草料资源本地化开发利用,加强提升标准化水平的挤奶、防疫、质量检测等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依靠自有奶源发展乳制品加工试点;支持精准饲料营养、选种选配、健康养殖、饲养管理、疫病防控和环境控制等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促进智能化数字化技术与奶牛养殖融合发展,鼓励通过社会化服务提高生产技术水平。
五、补贴方式
采取“先建后补”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每头牛398元的标准给予补贴,项目验收合格后拨付补贴资金。项目实施中要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其他农业生产支持政策资金和自治区奶业振兴相关项目资金。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项目管理实行“任务、资金、审批、验收”四到市及旗市区。旗市区农牧局会同财政局根据资金下达情况,依据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条件,对申请建设主体的真实性和有关条件把关,汇总申报项目,负责项目相关资料归档立卷。市农牧局会同财政局完善立项和考核验收标准,组织专家评审,做好旗市区申报项目的审批、验收工作,严格履行公示程序,监督项目实施情况,并开展绩效评价。
(二)细化实施方案。各旗市区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确保项目实施成效。各旗市区实施方案要以正式文件报送至市农牧局、财政局备案。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或实施主体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审批,调整后资金优先在原实施主体所在旗市区统筹,原旗市区没有符合条件的项目承担单位,由市农牧局统筹安排。
(三)强化政策公开和宣传引导。各旗市区农牧局要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将市本级和旗市区项目实施方案及政策解读等向社会发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发挥主流媒体、新媒体作用、创新形式和内容,积极宣传报道项目成效,总结典型经验,走出一条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路径。
(四)开展绩效评价。各旗市区农牧局会同财政局要加强对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相关生产数据的收集整理,及时跟踪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各旗市区要科学制定项目绩效目标考核办法,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及绩效评价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扎实做好项目督促检查和跟踪服务,并于2023年11月30日前将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报送至市农牧局、财政局。市本级将依据下达的任务清单和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步项目资金安排的依据。
(五)加强进度调度。各旗市区农牧局要会同财政局建立项目执行情况定期调度机制,及时掌握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认真填报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推进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市农牧局、财政局报告。旗市区农牧局务必于2023年10月31日向市农牧局报告项目中期监控情况,包括推进进度、验收结果和资金拨付情况。
(六)加强技术指导。依托畜牧兽医技术推广部门、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组建专家技术服务团队,通过培训授课、现场考察、座谈研讨、技术交流等方式,帮助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建立个性化的生产技术方案,提升生产经营能力与生产效率。
(七)总结典型经验。项目实施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结束后对项目经费执行情况,支持奶业新型经营主体生产经营能力提升、养殖设施设备升级、促进节本增效等项目实施成效,加强项目监管的做法经验,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考虑等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年度工作总结,于2023年12月5日前报送市农牧局。
附件:1.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分配表
2.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绩效目标表
附件1
2023年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资金分配表
序号
|
旗市区
|
养殖场数量
|
补贴资金(万元)
|
1
|
陈旗
|
1
|
24.8
|
2
|
阿荣旗
|
3
|
220.1
|
3
|
额尔古纳市
|
26
|
552.1
|
4
|
海拉尔区
|
9
|
360
|
总计
|
39
|
1157
|
附件2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
|
市本级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财政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3
|
旗市区财政部门
|
陈旗财政局
|
旗市区
主管部门
|
陈旗农牧局
|
项目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4.8
|
其中:中央补助
|
24.8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本资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巩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
1个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效性
|
一年内
|
资金下达3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6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养殖成本
|
降低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牧场环境控制能力
|
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养殖场生产积极性
|
保持稳定
|
稳定奶产量
|
保持稳定
|
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
|
市本级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财政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3
|
旗市区财政部门
|
阿荣旗财政局
|
旗市区
主管部门
|
阿荣旗农牧局
|
项目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220.1
|
其中:中央补助
|
220.1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本资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巩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
3个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效性
|
一年内
|
资金下达3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6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养殖成本
|
降低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牧场环境控制能力
|
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养殖场生产积极性
|
保持稳定
|
稳定奶产量
|
保持稳定
|
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
|
市本级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财政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3
|
旗市区财政部门
|
额尔古纳市财政局
|
旗市区
主管部门
|
额尔古纳市农牧局
|
项目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552.1
|
其中:中央补助
|
552.1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本资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巩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
26个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效性
|
一年内
|
资金下达3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6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养殖成本
|
降低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牧场环境控制能力
|
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养殖场生产积极性
|
保持稳定
|
稳定奶产量
|
保持稳定
|
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奶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资金区域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专项(项目)名称
|
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培育)
|
市本级主管部门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
财政局
|
专项实施期
|
2023
|
旗市区财政部门
|
海拉尔区财政局
|
旗市区
主管部门
|
海拉尔区农牧局
|
项目情况(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360
|
其中:中央补助
|
360
|
地方资金
|
|
年度目标
|
通过使用本资金,提升生产经营能力、升级养殖设施装备,降低养殖成本,巩固奶源供给保障能力。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值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支持奶牛家庭牧场和奶农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
9个
|
时效指标
|
项目执行时效性
|
一年内
|
资金下达3个月内预算执行率
|
≥60%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降低养殖成本
|
降低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生产经营能力
|
提升
|
生态效益指标
|
牧场环境控制能力
|
提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养殖场生产积极性
|
保持稳定
|
稳定奶产量
|
保持稳定
|
满意度指标
|
技术指导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群众满意度
|
≥85%
|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办公室 2023年10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