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文件的公告
各旗市区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工作,现已印发《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工信电力字〔2023〕73号)文件,原《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重要电力用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呼工信电力字〔2020〕11号)文件予以废止,特此公告。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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