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五牧场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改造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内政发〔2017〕65号),同意建设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五牧场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改造工程项目。具体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蒙东呼伦贝尔鄂温克五牧场110千伏变电站1、2号主变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305-150724-04-01-505068。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1.五牧场110千伏变电站现有1台31.5兆伏安(1号主变)和1台40兆伏安(2号主变)主变压器,本期1号主变退役,2号主变压器搬迁至西山110千伏变电站,同时新增2台20兆伏安主变压器。
2.西山110千伏变电站现有1台40兆伏安(1号主变)和1台31.5兆伏安(2号主变)主变压器,本期2号主变退役,同时在2号主变位置新增1台40兆伏安主变压器(利旧五牧场110千伏变电站原2号主变)。
3.建设相应二次系统工程。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83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鄂温克旗伊敏镇。
五、建设年限
2024年-2025年。
六、项目单位
国网内蒙古东部电力有限公司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七、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函、营业执照、土地权属证明。
八、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各项节能措施。在相关要件手续齐全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后,工程方能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行。
(二)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招标工作,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本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专此批复。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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