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巴尔虎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左旗阿镇热源46MW×3扩建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新左发改字〔2023〕10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内发改环资字〔2020〕1300号)及自治区节能审查相关规定。经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新左旗阿镇热源46MW×3扩建项目。
项目代码:2202-150726-04-01-315416
总投资:1100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扩建一座锅炉房;建设烟塔合一烟囱一座;购置安装三台46MW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三台布袋除尘器、三套脱硫脱硝设备、配套电气设备及其配套附属工程、新建输煤廊、新建干煤棚一座,新建设综合楼一座。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完成主厂房土建工程、安装两台46MW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二期工程改造综合楼一座、安装一台46MW热水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设施,项目最终规模2年建设完成。
建设地点: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
建设年限:2023年。
二、能源消费情况
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为4939.97吨标准煤(当量值)、7616.08吨标准煤(等价值)。该项目实施后替代原有锅炉房供热,核减替代新巴尔虎左旗阿木古郎镇集中供热工程改扩建项目综合能源量6845.47吨标准煤(等价值)。
三、有关要求
(一)优化建设方案。改善燃烧技术,采用分层燃烧技术以减少炉渣含碳量、提高锅炉热效率;科学合理对新建供热管网进行保温措施,减少热损失。合理设计供电系统,变电站靠近负荷中心,减少电能损耗。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最大程度节约水资源。建筑物的主要布置和设计朝向充分考虑自然通风和日照。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要选用达到国家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和设备,特别是锅炉、鼓风机、引风机、除尘器、各类水泵。公共照明选用效率高、寿命长、安全和性能稳定的灯具、配线器材及调光控制设备及光控器件,照明光源采用新型高效节能光源。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加强和改进节能工作。
(三)切实加强节能管理。根据《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管理通则》(GB17167)、《能源管理体系要求》(GB/T23331)等标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完善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
(四)严格落实节能审查意见。项目实际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不得超出节能审查意见批复的能耗,请你委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33号令)有关要求,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最终修改后的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按照自治区能耗预算管理相关规定,将该项目纳入本地区能耗预算管理并监督执行。我委将适时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能耗预算管理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本节能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相应节能审查机关申请延期。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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