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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632B/202305-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农牧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号: 呼农牧办发〔2023〕134 号
成文日期: 2023-05-29 发布日期: 2023-05-29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9 来源:市农牧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农牧局:

为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贯彻落实2023 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和自治区农牧厅部署,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制定《呼伦贝尔市农村 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按时完成专项行动。

2023年5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


呼伦贝尔市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巩固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贯彻落实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 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精神,切实加强农村牧区集 体资产监督管理,维护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牧民 群众利益,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 管提质增效行动的通知》 (农政改发〔2023〕2号)和自治 区《关于开展全区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 的通知》(内农牧政改发〔2023〕215号)要求,结合365体育投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365体育投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盯"资产资源管理、经济合同管 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五个关 键环节,集中整治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精 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 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牧区集 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 断推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牧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 行动内容

重点聚焦以下8类问题,开展排查整治:

(一)整治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排查已经在农牧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集体经济组织是否完成登记赋码;集体经济组织初次登记赋码、变更登记的申请手续是否完整、规范,因信息变更换发证书的,原组织登记证书是否按要求交旗市区登 记赋码管理部门收回统一保管;是否按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嘎查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变动情况是否按要求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市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集体经济组织重复确认成员保留、退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流程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指导各地尊重群众意愿、尊重市场规律发展集体经济,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牧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整治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农 村牧区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指导各地扎实做好确权到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 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针  对2022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中扶贫资产数据匹配异常的 情况,加大匹配异常数据的核对工作,针对未完成移交或账  实不符的资产,待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相关手续后及时纳入集体资产登记台账并录入全国监管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整治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 全面清 理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 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 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 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 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 “人情包” “权力包”现象。

(四)整治农村牧区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全面整 治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 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嘎查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财务票据 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报表的财务公开情况,重点排查财务收 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 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 不到位问题。及时解决村财乡代管中存在的“只顾埋头记账,不理村级实情”现象。

(五)整治农村牧区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 严  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 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 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  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 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鼓励各地完善村级债 务监测内容,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排查工  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 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 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 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 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整治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 重 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 题。督促各地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 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 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鼓励各地探索对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                                                   

(八)整治其他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 重点 治理其他对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三、 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专项行动从2023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 一 )动员部署阶段(6月5日前完成)。各旗市区要  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行动 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  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要分级成立工作专班, 一把手亲自  部署,层层动员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各旗市区实施方案要于5月31 日前报市农牧局政策和改革科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完成)。各旗市区以 苏木乡镇(街道)、嘎查村(社区)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做到全覆盖、不遗漏、无盲区。各旗市区要建立整改台账,并在全国农村 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中及时进行填报(平台已上线提质增 效台账填报功能,具体操作说明见附件4,请各旗市区于9 月30日前在系统中完成相关数据的上报)。每一个嘎查村(涉农社区)都需建立问题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 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同时, 市农牧局将以旗市区为单位,对所有苏木乡镇(街道)进行 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实地抽查阶段(10月31 日前完成) 。市农牧局 组成调查组赴各旗市区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检查工作开展情 况及问题整改情况等。对工作走过场、发现问题偏少甚至“零 报送”的地方进行重点督促指导,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 题线索较集中的地方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 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地方视情况将通报纪检监察机关并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5日前完成) 。各旗市区 要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本旗市区整改台账, 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 要抓紧健全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 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 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 网管理。

四、 工作要求

(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旗市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农村牧 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农村牧 区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创造保障条件。要建立旗市区负责组织实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具体落实的责任机制。各级农牧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 重要问题。各旗市区农牧局要成立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的工作 专班,抽调精干力量集中推进专项行动,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

(二)强化整改落实。 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分析成因、 分类施策,建立动态销号机制, 一项一项盯着抓、 一项一项 扎实改,做到整改一件评估一件、合格一件销号一件。对能 立即整改的,要不等不拖、立行立改;对需要一段时间完成  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压茬推进,尽快取得成效;对需要持 续攻坚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决 不能一拖了事。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

(三)加强指导督促。 各旗市区要把握时间进度,保证 工作质量,指导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提质增效行动取得 实效。要强化跟踪督促,加强对提质增效行动进展情况的调 度管理。对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敷衍 塞责的地区和单位,要采取挂牌督办、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 “返工”、  “补课”,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全面总结 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汇编形成实操性制度手册,对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宣传和报送。

(四)加强监督执纪。 要严肃查处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 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重大的贪腐问题或问题线索较多、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要实行提级 监督,形成警示震慑。各旗市区农牧部门要通过官网、公众 号等平台向群众公布专项行动主要内容、举报电话和联系方 式,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各旗市区农牧局请务于2023年6月5日前将专项行动 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见附件1)、实施方案报送市农牧局 政策和改革科;12月5日前报送总结报告和整改台账(见附 件3)。行动中的创新经验做法或阶段性成果可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送。

联系人:逢永超、王萌

联系电话:82481258225866

电子邮箱: chang160520220163.com


附件:

1.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络人名单

2.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问题台账

3.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4.提质增效台账填报以及审核操作手册



附件1

专项行动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方式

负责人(局领导)

 

 

 

联络员

 

 


附件2

 

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专项行动问题台账

 

旗市区:               苏木乡镇:                嘎 查 村 :

排查内容

是/否

检查方式/内容

存在问题

 

一、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

 

1.已经在农牧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

 

 

实地检查。

 

 

2.是否存在未完成登记赋码的集体经济组织。

 

 

通过登记赋码系统查询。

 

 

3.集体经济组织初次登记赋码

 

、变更登记的申请手续是否完整、规范。

 

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管理实施方案》中初次申请、变更登记需提供的材料清单,逐项进行核对。

 

 

4.换发证书后,原组织登记证

 

书是否按要求交旗市区登记赋码管理部门收回统一保管

 

结合集体经济组织变更登记记录,实地检查换

发证书保管情况。

 

5.是否按照农村牧区集体经济 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

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 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章程、成立组织机构的材料

及相关会议记录。

 

6.需由嘎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 论 。

 

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嘎查村党组织研究讨

 

 

检查相关会议记录。

 

 

7.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股东清册、公示

材料等成员身份确认材料。

 

8.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变动情况是否按要求报苏木乡镇人民政府和旗市区农牧主 管部门备案。

 

检查苏木乡镇和旗市区农牧主管部门关于集体 经济组织成员名册、成员变动的备案材料。

 

 

 

9.集体经济组织重复确认成员保留、退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流程是否合规、手续是否健全

 

对照“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产权 管理系统中“跨区重复人员校验”结果,形成 本地区重复人员台账,逐人逐项核对《集体经 济组织身份重复成员认定书》、会议记录、证 明等相关材料。

 

 

10.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公章。

 

检查相关档案材料,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后开展 的各项经济活动形成的材料,是否规范使用集 体经济组织公章。

 

 

11.发展集体经济是否存在违背农牧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等行为。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成立后开展的各项经济活动

形成的档案材料。

 

 

12.是否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

1.是否按时开展年度集体资产清查工作,资产清查报表填报是否规范,纸质版报表是否有 负责人、填报人签字并加盖集体经济组织公章,是否按要求将报表及汇总报报苏木乡镇政 府和旗市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检查各年度资产清查报表,报表内容填报是否

规范,纸质版报表是否有负责人、填表人签字

和公章,是否按要求将4张汇总表报苏木乡镇

政府和旗市区农牧主管部门备案。

 

2.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毁损报废核销是否经过严格审核,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 会讨论通过,并报苏木乡镇政府审核批准。

 

检查资产、债权债务报废核销的相关会议记录

及核销申请材料。

 

 

3.是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定期报告等相关制度。

 

 

实地检查各项制度建设情况。

 


 

4.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

 

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

 

 

检查年度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台账。

 

5.确权到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 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

织的扶贫项目资产,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是否及 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

 

 

 

 

 

通过“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清产 核资系统中“扶贫资产数据匹配进度查询”功 能,形成本集体经济组织扶贫资产台账。对于 无异常匹配资产,核对资产移交入账相关手

续;对于异常匹配的数据,根据异常原因,形

成问题台账。

 

6.针对2022年度集体资产清查 开展匹配异常数据的核实工作

工作中扶贫资产数据匹配异常的情况,是否建立问题台账,

 

 

7.针对未完成移交或账实不符 产登记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

的扶贫资产,是否进一步核实和完善相关手续,纳入集体资 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

 

 

 

8.扶贫资产发生贬值亏损的,

 

是否查明原因,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

 

 

 

9.集体资产是否存在主体责任

 

不清晰、后续管理不到位的情况。

 

 

 

 

检查年度资产清查报表及相关台账。

 

 

10.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侵占、

 

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合同不

 

规范问题

 

1.集体资产发包、租赁等经营

 

行为是否严格履行民主程序,实行公开协商或招标投标。

 

对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针 对合同效力、主体、标的、期限、价款、 条款、订立程序、履行、归档及其他内容 逐项检查、逐件核查。对不合法、不规范

的经济,排查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

账,提出整改措施。

 

2.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 情 况 。

 

济合同,是否建立台账、摸清底数,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

 

 

 

3.是否存在超长期、超低价、

 

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

 

 

 

对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针 对合同效力、主体、标的、期限、价款、 条款、订立程序、履行、归档及其他内容 逐项检查、逐件核查。对不合法、不规范

的经济,排查存在的问题,形成问题台

账,提出整改措施。

 

 

4.是否存在未及时缴纳合同约

 

定价款的行为。

 

 

5.是否存在集体资源资产发包 包"   “权力包”现象。

 

、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

 

 

 

四、农村牧区集体财务管理不

 

规范问题

 

1.是否存在财务公开不及时、

 

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

 

 

 

 

检查财务公开制度及相关材料。

 

 

2.嘎查村级非生产性开支、财

 

务票据和年度集体资产清查报表财务公开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3.是否存在通过私设小金库、 套取集体资金行为。

 

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

 

 

 

 

 

 

检查会计档案及相关入账凭证。

 

 

4.是否存在以白条入账、无票

 

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

 

 

 

5.是否存在违规发放各项补贴

 

行 为 。

 

 

 

6.是否存在集体成员收益分配

 

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章程、集体成员收益分配方

案及年度收益分配情况。

 


 

五、整治农村牧区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

1.是否存在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 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

 

 

 

 

 

 

 

 

检查年度资产清查报表中相关明细表,对

照检查债务形成时间、原因、债务人等内

容及债务核销化解相关材料。

 

 

2.是否存在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

 

 

 

3.是否存在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

 

 

4.是否定期开展集体经济组织债务监测,及时研究解决苗头性问题,避免发生大额新增债 务 。

 

 

 

5.是否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整治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1.集体承接工程项目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 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

 

 

 

 

 

检查项目工程形成的采购、招投标、项目

合同等相关材料。

 

2.是否存在工程管理混乱、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 等行为 。

 

 

 

3.是否存在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织审

 

计走过场问题

 

1.是否存在审计发现问题后限

 

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

 

 

 

 

 

 

 

检查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专项审计,

任期和离任审计相关材料。

 

 

2.是否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

 

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集体经济组织加强审计监督。

 

 

3.是否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 计 。

 

 

 

4.是否对农村牧区集体经济组

 

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

 

 

 

八、其他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管

 

理方面问题

 

1.是否存在对农村牧区集体资

 

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

 

 




附件3

农村牧区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整改台账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应整改

已整改

 

台账数

台账数

1、在农牧部门登记赋码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未规范挂牌数量

 

 

2、新增资源资产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数量

 

 

 

其中:(1)资产金额

万元

 

 

(2)资源面积

 

 

3、农村牧区集体经济不规范合同数量

 

 

其中:(1)明显违背合同法的超长合同数量

 

 

(2)超低价合同数量

 

 

(3)未经民主程序暗箱操作的合同数量

 

 

(4)未按时收到价款的合同数量

 

 

(5)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数量

 

 

4、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的村级数量

 

 

5、财务收支管理混乱涉及的金额

万元

 

 

其中:(1)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涉及金额

万元

 

 

(2)虚假列支、多报少支金额

万元

 

 

(3)以白条人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涉及金额

万元

 

 

(4)违规发放各项补贴涉及金额

万元

 

 

6.1、举债兴办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金额

万元

 

 

6.2、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金额

万元

 

 

7、村级债务化解涉及的金额

万元

 

 

8.1、违规招投标涉及的工程项目数量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万元

 

 

8.2、管理混乱的工程项目

 

 

 

其中:(1)工程项目数量

 

 

(2)工程项目涉及的金额

万元

 

 

8.3、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的村干部数量

 

 

9、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问题数量

 

 

10、移交纪检监察部门的案件

 

 

 

其中:(1)案件数量

 

 

(2)案件涉及的金额

万元

 




附件4

提质增效台账填报以及审核操作手册

台账填报                                                          

1.   功能权限: 提质增效填报功能开放给各省级管理员。

2.   填报路径: 省级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在左侧菜单处找到【专项工作调查】菜单,访问后可见提质增效填报入口。

3.  数据填报: 点击【填报】按钮,进入数据填报页面,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后点击【提交】按钮,即完成数据的上报。

台账审核

1 . 功能权限:提质增效审核功能开放给全国管理员

2.   审核路径: 全国管理员登录系统后,在左侧菜单处找到【专项工作调查】菜单,访问后可见提质增效审核、查询、进度统计入口。

3.   数据审核: 点击【审核】按钮,进入数据审核页面,对已经提报的台账进行审核。


4. 数据查询:审核通过的台账数据,可在查询页面进行统计和导出。

呼伦贝尔市农牧局办公室                  2023年5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