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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302-00033 组配分类: 365体育投注办文件
发布机构: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呼政办发〔2023〕12号
成文日期: 2023-02-21 发布日期: 2023-02-21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1 00:01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呼伦贝尔市各级人民政府分级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灾害(以下简称灾难事故)的权责规程,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实施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所称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以及交通运输事故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灾害事故的监测预警、响应处置、救灾救助等工作。

第四条 灾害事故应对指挥与处置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弘扬生命至上的理念,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协调联动。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坚持预防为主、预案为纲,健全完善以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组织及单位预案为主的预案体系。各级应急管理部门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各级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实化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

第二章分级负责

第五条 按照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因素,将灾害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具体分级标准按照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并在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中予以明确。

第六条 发生特别重大和重大灾害事故,呼伦贝尔市、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应对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应对,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灾害事故信息由365体育投注或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事发地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并负责进行先期处置。涉及跨省(市、区)行政区域的或超出365体育投注应对能力的,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第七条 发生较大灾害事故,由事发地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应对的同时,立即报请365体育投注及相关部门组织应对,配合市级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由事发地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及时全面掌握灾害事故信息并报告365体育投注及其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应当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负责进行先期处置。涉及跨旗(市、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365体育投注根据灾害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进行处置。

第八条 发生一般灾害事故,由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旗(市、区)人民政府或其相关部门及时全面掌握灾害事故信息并报365体育投注及其有关部门。涉及跨旗(市、区)行政区域或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365体育投注根据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情况适时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进行处置。

第九条 呼伦贝尔市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灾害事故应对负属地责任,独立负责开展灾害事故应对和先期处置工作。365体育投注及相关部门指导旗(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应部门开展应对工作。365体育投注现场指挥机构设立后,旗(市、区)人民政府指挥机构向其移交指挥权并按照要求做好有关保障工作。应对处置中,所有进入现场的救援力量和资源应当服从现场指挥机构的统一调度,相关救援队伍按规定的指挥关系和指挥权限实施行动。

第三章分级预警

第十条 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预警制度。对可以预警的灾害事故,按照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其级别分为四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标示,红色为最高级别。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据国家、自治区牵头部门制定的预警级别标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相关标准应当在各类预案中予以明确。

第十一条 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地震、地质、气象、水旱、森林草原火灾等灾害事故风险监测制度,完善监测网络,划分监测区域,确定监测点,明确监测项目,对可能发生的灾害事故进行监测。各级监测部门应通过多种途径收集获取并共享信息,对可能引发灾害事故的苗头性信息及时报本级减灾委员会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分析会商研判,提出预警和响应措施建议,并按规定启动预警发布程序。各级人民政府应急指挥机构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灾害事故防范应对专家咨询论证制度,组建灾害事故专业人才库,充分发挥专家在灾害事故预警监测、风险研判和处置应对中的专业作用。

第十二条 可以预警的灾害事故(地震灾害除外)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旗(市、区)及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决定并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红色、橙色预警由各级人民政府发布,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黄色和蓝色预警由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发布,宣布有关地区进入预警期。当突发事件威胁已经消除,按照发布权限及时解除预警,终止预警期。

第十三条 发布黄色和蓝色预警后,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预警区域组织做好应急预案启动、加密监测频次、加强预警预报、组织分析研判、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动态信息、宣传减轻危害的常识、开展重点部位排查管控等工作。发布红色、橙色预警后,各级人民政府在黄色和蓝色预警防控措施基础上,做好预警地区转移疏散人员、预置救援队伍、调集应急物资、保卫重点目标、保障公共设施安全运行、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易受灾害事故危害的场所等工作。必要时,上一级人民政府可派出工作组对预警地区进行指导和检查。

第四章分级响应

第十四条 根据灾害事故预警等级、预期影响和危害程度等因素,应急响应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的响应级别划分标准参照国家、自治区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设置,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各类预案中予以明确。

第十五条 启动一级、二级应急响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总指挥由本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或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启动三级、四级应急响应,由本级人民政府指定的牵头处置部门决定,总指挥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对于灾害事故本身比较敏感、引发舆论热议、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或者发生在重点地区、重要会议及重大活动期间的,可视情况报批提级启动应急响应。

第十六条 灾害事故发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做好现场信息获取、营救被困人员、救治伤病员、控制危险源、抢修公共设施、开展环境监测、终止人员密集的活动、采购或征用急需物资设备、解决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处置、组织救灾捐赠、防止发生次生衍生灾害事故等工作。同时,根据灾害事故处置需要,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参与处置工作,为灾害事故防范应对提供决策建议。

第十七条 呼伦贝尔市和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实化应急响应的启动标准,同类灾害事故的上下级应急响应标准应对做好衔接。原则上,365体育投注的较高级别响应标准应当与上级人民政府的较低级别响应标准对应衔接。365体育投注的较低级别响应标准应当与下级人民政府的较高级别响应标准对应衔接。启动响应后,事发地区下级人民政府的响应等级应当不低于本级人民政府的响应等级。

第五章分级救助

第十八条 自然灾害救助坚持分级负担、分级储备、分级管理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主要救灾物资储备能够满足本行政区域启动自然灾害Ⅱ级应急响应的保障需求。

第十九条 旗(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规定,组织应急管理部门、相关涉灾行业管理部门、苏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逐级做好灾情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推进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嘎查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企事业单位普遍设立灾害信息员。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如实上报灾情,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迟报灾害信息。

第二十条 旗(市、区)人民政府接报灾情信息后,应当立即组织人员,依托苏木乡镇(街道)和嘎查村(社区)现场核查本行政区域内涉灾伤亡、损失、影响情况,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灾情核查和信息上报工作。灾情等级较高,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报灾情信息后立即派出核灾工作组,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现场抽查评估。

第二十一条 启动应急响应后,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响应级别、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应急响应结束后,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评估审定灾区救助需求,积极申请上级资金支持,及时下拨过渡期生活救助资金、冬春救助资金、恢复重建补助资金,督促做好资金发放等工作。

第六章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未明确的其他灾害事故,由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进行应对。

第二十三条 呼伦贝尔市相关部门应当按照本细则制定本行业领域分级应对实施细则。旗(市、区)人民政府可参照本细则,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分级应对实施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呼伦贝尔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呼伦贝尔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责任表

             2.呼伦贝尔市本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响应表


附件1

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应对责任表

类别

级别

森林草原

火灾

水灾

旱灾

自然灾害

救助

 

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

主体

特别重大灾害事故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草原火灾。2.受害草原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和死亡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2.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3.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4.大型水库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5.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条件。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6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6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9%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15%以上。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30%;或5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条件。

 

 

1.因灾死亡20人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千户以上。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30%以上。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符合启动Ⅰ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应对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应对,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类别

级别

森林草原

火灾

水灾

旱灾

自然灾害

救助

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

主体

重大灾害事故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2.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3.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4.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4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4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牲畜占总头数10-15%。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20%;或3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高。6.符合启动Ⅱ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呼伦贝尔市、旗(市、区)人民政府做好先期应对的同时,立即报请自治区及自治区相关部门组织应对,配合自治区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类别

级别

森林草原

火灾

水灾

旱灾

自然灾害

救助

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

主体

 

较大灾害事故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一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2.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3.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条件。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2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2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5%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5-10%。4.5个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条件。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较高。6.符合启动Ⅲ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超出本级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365体育投注及市级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类别

级别

森林草原

火灾

水灾

旱灾

自然灾害

救助

安全生产事故

责任

主体

 

一般灾害事故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2.旗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4.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条件。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1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1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3%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2-5%。4.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市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条件。

 

1.因灾死亡5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引起社会关注。6.符合启动Ⅳ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应对。(超出本级政府应对能力的报请365体育投注及市级相关部门提供支援或组织应对)


附件2

呼伦贝尔市本级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分级响应表

灾害事故类型

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措施

森林草原火灾

一级响应(365体育投注启动)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10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草原火灾。2.受害草原面积在8000公顷以上的,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的,或者造成重伤和死亡合计20人以上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

 

在Ⅱ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协助前线指挥部及时调整扑火方案。(2)进一步增调各类扑火力量跨区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请求自治区支援。(3)根据旗市区级人民政府的请示,安排生活救助物资,增派卫生应急队伍,协调实施跨区域转移受威胁群众。(4)组织通信、电力、铁路、交通、民航等部门,保障应急通信、电力、救援人员和物资交通运输畅通。(5)进一步加强气象服务,加强航空火情监测,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6)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其他重大事项。

 

二级响应(365体育投注决定启动)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5000公顷以上8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和重伤合计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

在Ⅲ级响应的基础上,启动赴火场工作组、综合调度组、火场通讯组、后勤保障协调组、宣传报道协调组、火案查处协调组等加强以下措施(1)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总指挥或受总指挥委托的常务副总指挥,组织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开展火情会商,分析火险形势,研究扑救措施及保障工作。(2)由常务副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带队,会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组成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挥火灾扑救工作。(3)根据旗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请示,指挥部调派森林消防队伍和地方专业扑火队伍实施跨区域支援;必要时,请求内蒙古森工集团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支援。(4)根据火场气象条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和航空遥感火情监测。(5)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做好扑火物资调拨运输、卫生应急队伍增援等工作。

 

三级响应(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5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

在IV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措施:(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及时调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灾扑救进展情况和火场态势,组织应急管理、林业草原、气象、森林消防等部门进行火情会商,研究火灾扑救措施。同时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市委、365体育投注及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2)根据需要,由应急管理、林业草原、气象、森林消防等部门组成工作组,赶赴火灾发生地,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3)毗邻旗市区森林消防队伍做好跨区域增援准备,参加火灾扑救任务。(4)根据旗市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的请示,市本级及时协调调派森林航空消防飞机参加火灾扑救。(5)气象部门视情做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准备。

 

四级响应(呼伦贝尔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启动)

1.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2.草原火灾:受害草原面积在1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造成重伤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1)市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加强卫星监测热点反馈,及时调度火情信息,同时立即向指挥部领导和市委、365体育投注及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报告。(2)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地方扑火力量开展森林草原火灾扑救工作。(3)驻地森林消防队伍参加火灾扑救。(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服务。(5)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火灾扑救需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灾害事故类型

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措施

水灾

一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启动)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2.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3.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4.大型水库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5.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条件。

 

(1)市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市防指总指挥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2)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365体育投注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3)市防指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总指挥令,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4)市防指总指挥或其指定的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坐镇指挥,市防办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5)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领的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6)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7)市水利局第一时间派出1名副局长带队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赴一线向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值班人员,加密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工作。(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24小时值班。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和水毁水文设施修复;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资金和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并按职责做好公路、铁路、桥梁的巡查防护和水毁抢修;如发生城市内涝,住建局随时报告城市内涝情况和处置结果。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降雨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9)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工作。(10)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工作。(11)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防汛抗旱形势进一步加重,由市人民政府请求就近部队支援。(12)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河道内阻水严重的建筑、林木等进行清除。

 

二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签发启动)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2.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3.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4.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市防指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向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市防办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2)市防指常务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坐镇指挥,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3)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领的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4)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5)市水利局第一时间派出1名副局长带队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赴一线向指挥部提供参谋意见;各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人员,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6)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和水毁水文设施修复;市应急管理局为灾区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资金和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并按职责做好公路、铁路、桥梁的巡查防护和水毁抢修;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降雨区党委、政府视情况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7)相关旗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相关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工作。(8)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强化抗旱工作。(9)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救援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三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启动)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2.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一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3.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4.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条件。

 

(1)市防指副总指挥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2)市防指副总指挥(市防办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指参与联合值守。(3)市防指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4)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5)市水利局在24小时内派出1名副局长带领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6)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住建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7)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到一线组织防汛抗旱工作。(8)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9)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部分兵力投入抗洪抢险。

 

四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任签发启动)

1.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2.旗县政府所在地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3.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4.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条件。

 

(1)市防办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办参与联合值守。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测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2)市防指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3)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4)相关旗市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5)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6)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或做好投入准备。(7)抢险物资库24小时待命,抢险设施设备必须检修就绪。

 


灾害事故类型

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措施

旱灾

一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签发启动)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6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6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9%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15%以上。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30%;或5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条件。

 

(1)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2)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3)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4)水利、农牧业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会商,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5)及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6)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二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签发启动)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4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4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10-15%。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20%;或3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1)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2)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3)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4)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5)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三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签发启动)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2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2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5%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5-10%。4.5个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条件。

 

(1)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发展情况,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2)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3)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4)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四级响应(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主任签发启动)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10%。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10%。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3%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2-5%。4.3个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市发生供水危机。5.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条件。

 

(1)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2)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3)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用水需求。(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灾害事故类型

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措施

自然灾害救助

一级响应

(365体育投注启动)

1.因灾死亡20人以上。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0万人以上。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1万间或3千户以上。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30%以上。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特别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特别高。6.符合启动Ⅰ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启动365体育投注Ⅰ级应急响应后,由市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或市委和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统一组织、领导、协调365体育投注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召开市减灾委会商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旗(市、区)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2)市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或市委和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率有关部门赴灾区,指导灾害救助工作。(3)市应急管理局和重点涉灾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4)市减灾委办公室或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5)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指导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6)指导受灾旗(市、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7)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并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8)灾情稳定后,指导受灾旗(市、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9)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二级响应(市减灾委主任报请365体育投注决定启动)

 

 

 

1.因灾死亡10人以上、2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0间或1000户以上、1万间或30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25%以上、30%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巨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高。6.符合启动Ⅱ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启动365体育投注Ⅱ级应急响应后,市减灾委主任组织协调365体育投注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召开市减灾委会商会,市减灾委成员单位、专家委员会及有关受灾旗(市、区)参加,对指导支持灾区减灾救灾重大事项作出决定(2)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根据灾情发展,以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市委和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精神,率有关部门或派出负责同志带队的先期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守在群众,核查灾情,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3)市应急管理局和重点涉灾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及时掌握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4)市减灾委办公室或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5)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指导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6)指导受灾旗(市、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7)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并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8)灾情稳定后,指导受灾旗(市、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9)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三级响应(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决定启动)

1.因灾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3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住房1000间或300户以上、3000间或10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20%以上、25%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重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社会关注度较高。6.符合启动Ⅲ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启动365体育投注Ⅲ级应急响应后,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组织协调365体育投注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组织市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及有关受灾旗(市、区)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对灾区的救灾支持措施。(2)及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和政府关于灾害应急救助方面的指示精神。及时向自治区、市委和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市应急管理局和重点涉灾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3)派出市减灾委办公室负责同志带队、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4)市减灾委办公室或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5)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协调指导交通运输、铁路、民航等部门和单位开展救灾物资、人员运输工作。(6)指导受灾旗(市、区)做好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工作。(7)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参加抢险救灾,并指导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灾害救助工作。(8)灾情稳定后,指导受灾旗(市、区)评估、核定自然灾害损失情况。(9)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四级响应(市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或委托分管负责同志决定启动)

1.因灾死亡5人以下。2.紧急转移安置和需紧急生活救助1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3.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300间或100户以上、1000间或300户以下。4.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某一或相邻几个受灾旗(市、区)农牧业人口15%以上、20%以下。5.灾害造成群众生产生活资料遭受较大损失、短期内失去收入来源,或引起社会关注。6.符合启动Ⅳ级响应条件的其他情形。

 

启动365体育投注Ⅳ级应急响应后,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365体育投注层面自然灾害救助工作,指导支持受灾旗(市、区)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市减灾委及其成员单位视情采取以下措施:(1)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召开会商会,分析灾区形势,研究落实救灾支持措施。(2)及时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委和政府关于灾害应急救助方面的指示精神。及时向自治区、市委和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报送灾情。市应急管理局和重点涉灾部门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3)市应急管理局派出工作组赴灾区慰问受灾群众,核查灾情,协助指导受灾地区开展救灾工作。(4)市减灾委办公室或市应急管理局及时掌握灾情并按有关规定统一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动态信息。(5)根据受灾地区申请和有关部门对灾情的核定情况,及时下拨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向灾区紧急调拨生活类救灾物资,指导、监督基层救灾应急措施落实和救灾款物发放。(6)根据受灾旗(市、区)申请,给予医疗救治、卫生防病和心理援助等方面支援。(7)市减灾委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灾害事故类型

级别

分级标准

响应措施

一级响应(365体育投注)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地旗(市、区)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相继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同时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二级响应(365体育投注)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地旗(市、区)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相继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同时请求自治区人民政府启动应急预案。

 

三级响应(牵头处置部门启动)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较大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所在地旗(市、区)人民政府、本级人民政府相继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同时做好升级响应级别准备。

 

四级响应(牵头处置部门启动)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发生一般事故,事故发生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事故所在地旗(市、区)人民政府视情况启动本地区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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