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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31852324X6/202302-00013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通知
名称: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号: 呼市监信字 〔2023〕2号
成文日期: 2023-02-13 发布日期: 2023-02-13
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13 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编制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统筹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各旗市区要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年度抽查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三、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等工作。


附件:《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