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相关科室:
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整合市场监管部门各业务条线双随机抽查工作,实现市场监管系统内部随机抽查全覆盖、常态化,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要求,对照《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结合呼伦贝尔市实际,编制出台了《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现将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旗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统筹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和频次,实施差异化监管。各旗市区要注重各业务条线整合,能联尽联、应联必联,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按照《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规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监管。
二、年度抽查计划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抽查检查工作要依托协同监管平台按抽查计划实施。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完成检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录入协同监管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内蒙古)向社会公示。
三、年度抽查计划要求在9月30日前全部完成任务的抽取、检查结果的录入等工作。
附件:《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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