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额尔古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核准的请示》(额发改字〔2022〕85号),及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内发改投字〔2017〕1490号)及《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内政发〔2017〕65号),同意建设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具体核准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代码
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代码:2209-150784-04-01-589830。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规模为10MW热、电、肥联产,兼顾10万平方米集中供热,生物质气化炉设备一组,1台55吨高温高压燃气锅炉,1台15吨调峰启动锅炉,10MW汽轮发电机组,以及秸秆破碎、压块和高碳基有机肥生产线、生产厂房、输料栈桥、附属车间、设备库、储料仓库等生产辅助设施。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27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四、建设地点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工业园区。
五、建设年限
2023年-2024年。
六、项目单位
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七、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项目申请报告、项目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性承诺函、营业执照、中共额尔古纳市政法委出具的《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的复函、额尔古纳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额尔古纳市洁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MW秸秆气化热电肥联产建设项目(一期)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复函》。
八、要求
(一)项目单位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项条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切实落实环境保护和各项节能措施。在相关要件手续齐全并得到有关部门认可后,工程方能开工建设和投入运行。
(二)项目建设内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做好招标工作,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三)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手续。
(四)本项目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项目单位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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