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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60073302996XP/202211-00002 组配分类: 365体育投注办文件
发布机构: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主题分类: 气象、应急 / 通知
有效性: 有效 文号: 呼政办发〔2022〕78号
成文日期: 2022-10-31 发布日期: 2022-11-01
365体育投注办公室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 15:54 来源:365体育投注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呼伦贝尔市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2年10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工作目标

2 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2.2 社会经济概况

2.3 防洪工程体系

2.4 抗旱能力

2.5防汛抗旱面临的主要问题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3.1 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3.2 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3.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  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2 预防预警准备

4.3 预防预警行动

4.4 预警支持系统

4.5 预警级别及预警信息发布

5  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2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3 应急响应行动

5.4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5 信息报送和处理

5.6 指挥和调度

5.7 抢险救灾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5.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5.10 信息发布

5.11 应急响应级别、类别转变

5.12 应急结束

6  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技术保障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善后工作

7.1  救灾

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7.3  水毁工程修复

7.4  灾后重建

7.5  社会捐赠

7.6  灾害保险

7.7  防汛抗旱工作评估总结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8.3 沟通与协作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8.5 预案解释部门

8.6 预案实施时间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完善365体育投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科学、有序、高效防御水旱灾害,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蓄滞洪区运用补偿暂行办法》《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防洪标准》《干旱灾害等级》《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呼伦贝尔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365体育投注范围内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水旱灾害包括:洪涝灾害、山洪灾害(指由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城市内涝、干旱灾害、供水危机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水库垮坝、堤防决口、水闸倒塌、供水水质被侵害等次生衍生灾害。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为防汛抗旱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地减少洪涝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2)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党委领导,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防控、群防群控的要求,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的防御体系。

(3)坚持问题导向、务实管用。深刻汲取郑州“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教训,对标国务院调查报告要求,针对当前防汛救灾工作存在的短板、弱项,切实增强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行性。

(4)坚持协调联动、科学高效。建立部门预警、率先响应,统一指挥、共同应对,避险为要、专班处置的抢险救灾应急联动机制,强化预报、预判、预警、预案、预演工作落实,加强部门、区域协调联动,形成功能齐全、反应敏捷、协同有序、运转高效的处置机制,做到快速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1.5 工作目标

加强和完善防汛抗旱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防汛抗旱减灾能力和水旱灾害应急处置能力;通过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抢险救灾,有效预防和减轻洪涝、干旱灾害损失,实现标准内洪水确保工程体系安全,超标准洪水确保重点目标安全,干旱灾害尽可能减轻灾害损失的目标。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2.基本情况 2.1 自然地理概况 (1)地理位置及地形地貌

呼伦贝尔市得名于境内呼伦湖和贝尔湖。地处东经115°31?-126°04?,北纬47°05?-53°20?。面积25.3万平方公里,占自治区总面积的21.4%。南部与兴安盟相连,东部以嫩江为界与黑龙江省为邻,北和西北部以额尔古纳河为界与俄罗斯接壤,西和西南部同蒙古国交界。边境线总长1733.32公里,其中,中俄边界1051.08公里,中蒙边界682.24公里。

呼伦贝尔市属亚洲中部蒙古高原的组成部分。大兴安岭以东北至西南走向纵贯呼伦贝尔市中部,形成三大地形单元和经济类型区域;岭上为大兴安岭山地林区,海拔700-1700米;岭西为呼伦贝尔大草原,是草原畜牧业经济区,海拔550-1000米;草原与林地的过渡地带,多是黑钙土,适于发展种植业,形成以国有农牧业企业为主要成分的农牧结合经济带;岭东地区为低山丘陵与河谷平原,形成种植业为主的农业经济区,海拔200-500米。

(2)气候

呼伦贝尔市属寒温带和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大兴安岭山脊和两麓气候差异明显。其特点是:冬季寒冷漫长,夏季温良短促,春季干燥风大,秋季气温骤降、霜冻早,年平均气温-5至2℃;热量不足,昼夜温差大,有效积温利用率高;无霜期短,但日照丰富,利于绿色植物光合作用,缩短了生长期;降水期集中于7-8月的植物生长旺期,且雨热同期。

(3)河流水系

呼伦贝尔市以大兴安岭为分水岭,形成嫩江和额尔古纳河两大水系,有大小河流300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大于1000平方公里67条,大于500平方公里98条,100平方公里及以上642条,50平方公里及以上1272条。有湖泊500多个,其中水面大于100平方公里的3个,大于10平方公里的6个,常年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及以上89个。

2.2 社会经济概况

至2020年,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划,下辖14个旗市区。其中,有2个区(海拉尔区、扎赉诺尔区),5个市( 满洲里市、牙克石市、扎兰屯市、额尔古纳市、根河市),7个旗(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鄂温克族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左旗、新巴尔虎右旗)。各旗市区共设有106个乡镇,其中:建制镇68个、乡19个、苏木18个、街道办事处36个。365体育投注驻海拉尔区。

2020年11月,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呼伦贝尔市共有家庭户918965户,家庭人口2094283人;常住人口2242875人。人口分布在14个旗市区中,人口超过10万人的旗市区8个,少于10万人的旗市区6个。林业4旗市常住人口比重降幅最大,达4.5个百分点,人口向经济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区进一步集聚。365体育投注地区生产总值(GDP)实现1172.2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下降3.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290.57亿元,增长0.3%;第二产业增加值326.67亿元,下降6.1%;第三产业增加值554.96亿元,下降3.7%。三次产业结构比例为24.8: 27.9: 47.3。365体育投注粮食作物播种面积164.75万公顷,同比下降1.4%。全年粮食总产量604.46万吨,比上年减产49.25万吨,同比下降7.5%。当年造林合格面积完成3.7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合格面积2.72万公顷,新封山(沙)育林面积1.05万公顷,森林抚育面积完成12.54万公顷。当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 515元,增长3.1%,人均消费性支出18500元,下降6.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168元,增长1.9%,人均消费性支出20 140元,下降6.2%,人均拥有住房面积31.86平方米。农村牧区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796元,增长8.4%,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14368元,下降4.6%,人均拥有住房面积26.60平方米。

2.3 防洪工程体系 嫩江是松花江的主要支流。为365体育投注与黑龙江的界河,流经365体育投注的长度788公里。呼伦贝尔市境内的流域面积为9.92万平方公里,占365体育投注面积的39.3%。 额尔古纳河水系为中俄界河。上游段为海拉尔,发源于大兴安岭西侧吉鲁契山,额尔古纳河干流长约969.9公里,包括上游段的海拉尔河全长约1677.4公里,365体育投注境内的流域面积为15.32万平方公里。占365体育投注面积的60.7%。 (1)水库枢纽工程

365体育投注境内已建及在建水库38座(不含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发水库和永安水库),总库容7.29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座、库容3.2亿立方米;中型水库6座、库容3.46亿立方米,小型水库31座、库容0.63亿立方米。

(2)堤防工程

365体育投注境内各类堤防总长1041公里,其中5级以上879公里,民堤162公里。

2.4 抗旱能力 2.4.1 水资源及开发利用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水资源规划水资源评价结果,365体育投注地表水资源298.19亿立方米,占全自治区地表水资源量的73.34%,其中嫩江流域182.98亿立方米,额尔古纳河流域115.21亿立方米。365体育投注地下水总补给量75.36亿立方米,地下水与地表水之间重复量57.3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扣除重复量)18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12.43亿立方米。365体育投注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总量316.19亿立方米,占全区总水资源量的56.39%;365体育投注人均占有水资源量11760立方米,是全区的5倍。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246万千瓦。

2.4.2 供水工程概况

365体育投注境内已建及在建水库38座(不含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新发水库和永安水库),总库容7.29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座、库容3.2亿立方米;中型水库6座、库容3.46亿立方米,小型水库31座、库容0.63亿立方米。365体育投注现有机电井285888 眼。

2.4.3 现状供水能力

365体育投注全年总供水量8.76亿立方米(扣除呼伦湖补水),其中农业用水量6.32亿立方米,工业用水量1.06亿立方米,生活用水量1.15亿立方米,生态用水量0.23亿立方米。

2.5防汛抗旱面临的主要问题

工程方面:

(1)365体育投注防洪工程体系尚不完善,总体防御标准低,额尔古纳河二、三级支流未设防地段仍存在较多隐患;防洪工程基础薄弱的现状仍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

(2)水库安全隐患多。多数小型水库位置偏远、缺乏运行经费及管理人员,设施陈旧。

(3)局地山洪防御难度大。近年来极端天气频繁,极易发生集中强降雨导致山洪暴发。

(4)2013年以来,365体育投注特大洪涝灾害造成水毁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损失,目前大部分水毁工程因缺乏资金未能修复,成为365体育投注安全度汛的最重要隐患。

非工程方面:

(1)防汛抢险是一项专业性强、涉及面广的综合性工作,要求从业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知识和较高的综合素质。目前各旗市区普遍存在人员短缺、技术力量薄弱问题。

(2)各旗市区防汛抢险物资储备明显不足,和行业要求差距较大,个别旗市几乎没有储备,严重影响了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开展。

(3)河道清障难度大,存在人为设障及天然树木丛生现象,行洪区内闲散人员居住、放牧、开设旅游景观带等,成为防汛抢险的主要隐患。

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石油、电力、通信、铁路、交通、水利等有关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本单位的防汛抗旱工作。

3.1 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市人民政府设立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365体育投注范围内的防汛抗旱工作。

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分管副局长担任。

3.1.1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  指  挥: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总指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 指挥:365体育投注各副市长 

365体育投注党组成员、森林草原防灭火专职副                  

总指挥

呼伦贝尔军分区副司令员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水利局、呼伦贝尔军分区、武警呼伦贝尔支队、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市通信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旅游广电局、卫生健康委员会、林业和草原局、气象局、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呼伦贝尔市消防救援支队、呼伦贝尔市森林消防支队、中国联通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内蒙古森工集团、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中国石油呼伦贝尔销售分公司、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拉尔工务段、呼伦贝尔民航机场公司、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成员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机构成员每年根据成员变化而适时调整。

3.1.2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法令;

(2)拟订365体育投注地方性防汛抗旱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等。

(3)负责组织制定365体育投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4)组织指导呼伦贝尔市境内重要江河湖泊防御洪水方案编制及实施;审批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

(5)协调指导365体育投注境内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以及应急水量调度工作;

(6)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负责市级防汛抗旱队伍和物资调配;

(7)组织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确定进入汛期和结束汛期时间;

(9)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10)负责汛情、旱情信息收集和发布;

(11)承担365体育投注防汛抗旱宣传、培训、演练工作;

(12)承担重大水旱灾害调查评估的组织指导工作;

(13)参与防汛抗旱专项资金管理使用。

3.1.3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市级水旱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及救灾工作,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水旱灾害防治及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水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水旱灾情的统一发布;负责市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下达指令调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分配各类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汛期加强对水电站、矿山、尾矿坝及其他重要工程设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监督检查。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市水利局:负责组织指导防洪排涝和抗旱工程建设与管理;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山洪灾害防御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水情旱情汛情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承担防御洪水和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指导河道、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开展汛期巡查,及时采取抢护措施并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会同市应急管理局、气象局等单位在预报发生大洪水或突发险情时开展防洪会商;承担防汛抗旱工程运行管理和工程险情初期的技术指导,配合应急管理部门做好险情的应急处置;负责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完成水毁工程修复;组织指导水利系统内的防汛物资储备与管理以及水旱灾害防御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组织、指导365体育投注春汛(以雪融水为主)实时预报预警工作;督促有关单位清除河道、湖泊内阻碍行洪的障碍物;承担其他防汛抗旱涉水专业技术工作。

呼伦贝尔军分区: 负责联系协调中国人民解放军支援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军队参加重大抢险救灾行动,协助地方人民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

武警呼伦贝尔支队:负责组织武警部队实施防汛抗旱、抗洪抢险救灾;协助当地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市委网信办:负责统筹协调开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工作,强化涉防汛抗旱网络不良有害信息的管控,负责互联网信息内容监督管理执法,组织开展网络舆论生态治理,处置和封堵网上有害信息,依照相关法律和规定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和网站。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将防汛抗旱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做好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申报前期工作,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日常监管,对因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有序启动价格监测预警,做好应急价格监测。

市教育局:负责指导365体育投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防汛抗旱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监督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和措施。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通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打击造谣惑众和盗窃、哄抢防汛抗旱物资以及破坏防洪抗旱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置因防汛抗旱引发的群体性治安事件;协助组织群众从危险地区安全撤离或转移。

市民政局: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做好水旱灾区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协助做好救灾捐赠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防汛抗旱有关经费保障工作;负责申请有关防汛抗旱国家、自治区补助经费;负责相关资金拨付和监管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365体育投注地质灾害的监测、调查、勘察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365体育投注城镇排水防涝工作。指导做好城镇排水防涝、城市供水工程设施等设施安全运行管理,指导城镇防汛排涝抢险及应急供水工作。指导建筑企业做好房屋市政工程的安全度汛工作。指导灾区开展因灾毁损房屋的安全性鉴定、修复。指导监督做好城市排水防涝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做好公路、水运交通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做好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防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项目法人)清除碍洪设施;协调执行防汛抗旱抗洪任务车辆公路通行事宜;配合水利部门做好通航河道的堤岸保护;协调组织地方交通主管部门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

市农牧局:负责及时收集、整理和反映农牧业旱、涝等灾情信息。指导农牧业防汛抗旱和灾后农牧业救灾、生产恢复及农垦系统、农牧产品加工企业、渔业的防洪安全;指导灾区调整农牧业结构、推广应用旱作农业节水技术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加强对灾区生活必需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工作宣传,根据需要,协调做好旅游景区安全保卫和疏导等相关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指导地方及时做好重特大灾区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做好受伤人员的紧急转送、医疗救护等工作。

市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收集、整理和反映林业和草原旱涝等灾害情况。

市气象局:负责组织天气气候监测和预报预警信息,负责提供农牧业旱涝信息和旱情监测信息;对影响汛情、旱情的天气形势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及时发布预警预报,开展气象灾害形势分析和评估,汛期及时对重要天气形势和灾害性天气作出滚动预报,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提供气象信息,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信息支撑;为防洪抢险和应急救援提供气象保障。参与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处置,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制定相关应急预案,组织本系统做好防汛抗旱相关工作。

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负责365体育投注大江大河、水库及365体育投注各地的水情、雨情、汛情的收集、传输和水文情报预报,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供水文情报预报信息;开展洪水调查工作。

呼伦贝尔消防救援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呼伦贝尔森林消防支队: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中国联通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移动通讯呼伦贝尔分公司、中国电信呼伦贝尔分公司:负责各自通讯运营公司通信网络设施的防汛建设、维护和防洪安全,保障网络的通畅;根据汛情需要,协助调度应急通信设施。

内蒙古森工集团:负责所辖区的防洪安全。组织森工系统防汛抗旱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

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辖区的防洪安全。组织农垦系统防汛抗旱和灾后救灾、生产恢复等工作。

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负责协调、安排所辖水电站的运行方式;对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防洪调度命令进行具体实施;保障防汛抢险、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

中国石油呼伦贝尔市销售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油料供应。

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海拉尔工务段:负责组织铁路防洪保安工程建设和维护。对所辖铁路工程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工作进行管理,责成建设单位清除铁路建设中的碍洪设施;组织运力运送防汛抗旱和防疫的人员、物资及设备。

呼伦贝尔民航机场公司:负责组织机场及设施的防洪安全;协调运力,保障防汛抗旱和防疫人员、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为紧急抢险和危险地区人员救助及时提供所需航空运输保障。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所辖电力设施的防汛安全,保障防汛抢险、排涝、抗旱、救灾的电力供应,尤其是抢险现场电力供应。 

其他有关部门应根据防汛抗旱的需要,完成各自承担的防汛抗旱、抢险救灾任务。

3.1.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和协同联动工作需要,参照自治区安排部署,成立6个专项工作组,分组开展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水旱灾害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专项工作组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调度。各工作组组成单位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增补。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水利局、市气象局

主要职责: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抗旱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本级防汛抗旱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管理;指导各地区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编制防汛抗旱专项预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应急演练;组织指导协调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洪涝干旱灾害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开展防汛抗旱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

(2)研判调度组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市自然资源局、市农牧局。

主要职责:市水利局会同各成员单位就365体育投注汛情、旱情及时会商研判,并将研判结果报政府决策;同时指导各旗市区做好重点水库、重要水利工程的洪水防御、旱灾抵御、应急分水等工作的协调调度和组织实施;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市气象局、市农牧局负责对天气形势、河道洪水、干旱情况进行监测、预报,为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提供准确气象信息和水文信息;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开展强降雨引发的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调查、勘察、监测等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收集整理预警信息和研判建议,及时提交政府决策。

(3)抢险救援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呼伦贝尔军分区、武警呼伦贝尔支队、呼伦贝尔森林消防支队、呼伦贝尔消防救援支队、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网呼伦贝尔供电公司。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地方重大险情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协助地方政府转移和营救危险地区群众,协助当地公安部门维护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治安;组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地方交通、住建、电力等部门进行抢险救援工作。

(4)物资保障组

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

主要职责:负责防汛抗旱有关经费、物资的拨付、监管工作;对因洪涝干旱灾害引发的价格异常波动情况依法进行干预和制止;负责对灾区重要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控,协调防汛抗旱救灾和灾后重建物资的组织、供应。

(5)医疗防疫组

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员单位:市公安局、武警呼伦贝尔支队。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水旱灾区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灾害发生后,组织医疗卫生人员赶赴灾区,开展疫情防控和伤员救治;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灾区疫情防控和伤员救治信息;负责协助当地政府开展伤病人员转运、医疗用品采购运输等工作。

(6)信息舆情组

牵头单位:市应急管理局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水利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市委督查室、365体育投注督查室。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新闻媒体做好防汛抗旱及抢险救援的新闻宣传工作,组织收集、协调、宣传、报到及新闻发布抗洪抢险、抗旱救灾过程中的各类综合情况,正确引导舆论;开展旅游景区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协调旅游景区安全保卫和疏导等相关工作。应急预案流程见下图。

3.1.5职责分工

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的水旱灾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指挥,实行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3.2 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由本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当地驻军负责人等组成,其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3.3 其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有防汛抗旱任务的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设立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针对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 预防预警信息 4.1.1 雨情信息

(1)定时报送:市气象局汛期每天上午10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过去24小时365体育投注气象台站的降水实况和未来48小时降水预报。

(2)滚动报送:当4个以上区域站出现累计降水量超过50毫米时,市气象局滚动播报该区域3小时天气预报。

(3)实测报送:市气象局、水文水资源分中心当实测降雨量3小时超过50毫米、6小时超过100毫米时,第一时间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必要时加密报送频次。

(4)研判报送:当监测研判雨势较大,未来3小时降雨量将超过50毫米时,市气象局、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对接。

(5)短临报送:在预判有强降雨时,市气象局要制作发布短时临近天气预报,并将有关信息第一时间报送各相关单位。

4.1.2 水情信息

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汛期每天上午9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提供365体育投注重要江河主要水文站点水情信息。

(1)当江河发生中、小洪水时,每6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

(2)当江河发生大洪水时,每3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

(3)当江河发生特大洪水时,每1小时报告一次水情,根据洪水发展过程,开展洪水预报并及时滚动预报;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

必要时加密报送频次,当监测研判洪水持续上涨时,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主动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对接。

4.1.3 城市内涝信息

各级住建及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城市内涝监测预报,建立城镇内涝防治预警、会商、联动机制,按权限及时向社会发布指令性预警信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分级负责原则,组织有关部门确定内涝灾害预警区域、级别,并做好排涝的有关准备工作,必要时报同级党委、政府采取停工、停业、停运、停学等强制管控措施,及时通知或组织低洼地区居民应急避险或避险转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城镇发生严重城市内涝时,第一时间将内涝相关信息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1.4 河道、河流洪水信息

(1)当主要河流即将出现洪水时,各级水文部门应按照《水文情报预报规范》要求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2)当主要河流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社会公布有关汛情、工情、灾情以及抢险情况等;发生超标准洪水时,工程所在地的防汛指挥部可依法向社会公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在辖区内调用抢险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等。

(3)水文部门应跟踪分析河流洪水的发展趋势,及时滚动预报最新水情。紧急情况下,水文部门每小时更新一次水情。

4.1.5 山洪、地质灾害信息

(1)凡可能遭受山洪、地质灾害威胁的地方,应根据山洪、地质灾害的成因和特点,主动采取预防和避险措施。水文、气象、自然资源等部门应密切联系,相互配合,实现信息共享,提高预报水平,及时发布预报警报。

(2)凡有山洪、地质灾害的地方,应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组织自然资源、水利、气象等部门编制山洪、地质灾害防御预案,绘制区域内山洪、地质灾害风险图,划分并确定区域内易发生山洪、地质灾害的地点及范围,制订安全转移方案,明确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3)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在汛期应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加强巡逻。每个苏木乡镇、嘎查村、自然村屯和相关单位都要落实信号发送员,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向周边群众报警,实现快速转移,并报属地政府和本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4.1.6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市气象局负责提供365体育投注气象干旱信息。呼伦贝尔水文水资源分中心负责提供监测范围内的降水量、主要江河水位流量、主要水库蓄水情况、土壤墒情等信息。市水利局负责监测主要取水口的取水量、水质状况及人畜饮水情况等信息。市农牧局负责监测并提供365体育投注耕地、草牧场受旱等信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国家防总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遇旱情急剧发展时应及时加报。

(3)在干旱期间,各苏木、乡镇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相关雨、水情监测点每天通过电话、传真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旱情资料。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经过对信息分析处理,对旱情发展趋势进行预测预报,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报旱情信息,并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规定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

4.1.7 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a.当主要河流发生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各旗市区堤防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及时上报工程管理部门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转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防汛工程指挥部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报市防指,并在最短时间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b.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而可能决口时,工程管理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上级堤防管理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加强指导并做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以及提供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支持。

(2)水库工程信息

a.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洞等关键部位加密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各类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在最短时间内将初步核实的险情基本数据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小型水库出险应在第一时间将初步核实险情基本资料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1小时内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b.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根据防洪抢险预案立即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同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c.当出现特大暴雨时,有漫坝危险,或发生重大险情,危及大坝安全,同时通信中断无法向上级请示决策时,水库防汛指挥机构可按照水库汛期控制运用方案中的非常措施执行,以确保大坝安全,减少灾害。

d.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应提早向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保证群众安全转移,以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4.1.8 灾情信息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旗市区防指及时收集、核查、统计本行业(系统)、本辖区的水旱灾情并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于重大灾情,要在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报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并做好滚动续报。

4.1.9 供水危机信息

当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原因而出现供水危机时,由当地防汛指挥机构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居民、企事业单位做好储备应急用水的准备,有关部门做好应急供水的准备。

4.1.10 公众信息发送

(1)电视、广播、电台、网站、报刊、微信、微博、喇叭等渠道管理运营单位及时对社会公众发布受影响地区防指或者有关部门发布的防汛抗旱相关信息,视情提高播发频次。   

(2)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及时组织发布预警信息。

(3)通信运营商根据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求,及时向手机用户发送预警和防御指引信息。

4.2 预防预警准备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

(3)工程准备。各级水利部门要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在建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相关部门要修订完善水库和城市防洪预案、堤防决口和水库垮坝应急方案、山区防御山洪灾害预案和抗旱预案、城乡抗旱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道、堤防险工险段及水库病险部位,还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并由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审批。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各旗市区重点防洪工程的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水利专网及其他通信手段,确保汛情、旱情信息、抢险救灾的调度指令和通信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湖泊、水库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项目,依法拆除。尚可采取补救措施的,责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

4.3 预防预警行动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其他负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单位(部门)应积极采取预警预防行动。

(1)汛期应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值班值守工作,非汛期出现水旱灾害时视情开展值班值守工作。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适时组织召开年度防汛抗旱工作会议、防指全体成员会议、会商会议;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国家防总、自治区党委、政府以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部署要求,临时召开防汛抗旱工作会议。

(3)当365体育投注发生水旱灾害或邻近盟(市)水旱灾害对365体育投注有影响时,监测预报单位应当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提供降雨、洪水、内涝、干旱及其引发的山洪、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并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4)根据会商结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行业职能部门和可能受影响的旗市区防指发布防御通知,要求相关部门和地区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态势,开展隐患排查,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转移准备,视情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御措施。

(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预测预警情况派出专家工作组。

(6)抢险救援力量做好队伍、设备、物资的预置和出动准备。

4.4 预警支持系统 4.4.1  洪水、干旱风险图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研究绘制本地区的江河洪水、城市洪水风险图、山洪灾害风险图、水库洪水风险图、干旱风险图。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以各类洪水、干旱风险图作为抗洪抢险救灾、群众安全转移安置和抗旱救灾决策的技术依据。

4.4.2 防御洪水方案

(1)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需要,编制和修订防御洪水方案(包括城市内涝预案)。

(2)按管理权限,由河道所在旗市区防汛指挥机构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经审批的防洪预案和调度方案,均具有权威性和法规效力,必须严格执行。

4.4.3 抗旱预案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编制抗旱预案(包括城市抗旱预案)。

(2)各类抗旱预案由当地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批,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凡经审批的各类抗旱预案,各有关地区应贯彻执行。

4.5 预警级别及预警信息发布

(1)预警级别划分为四个级别: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并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预警级别与应急响应级别条件相同。

(2)预警级别采取会商研判、动态确定的原则,根据水旱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构等。

(3)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要以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名义,通过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及学校、医院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事发地人民政府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相应的防范准备。

5.应急响应 5.1 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5.1.1 应急响应分类分级

(1)按灾害类型,应急响应分为防汛、抗旱两个类别。

(2)每类应急响应从低到高依次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

5.1.2 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气象、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的预测预警信息,统筹考虑灾害影响程度、范围和防御能力等,综合会商研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Ⅰ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总指挥签发启动,Ⅱ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签发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指副总指挥签发启动,Ⅳ级应急响应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签发启动。如遇紧急情况,可以先行启动,随后补签。

(2)各旗市区防指根据本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的规定程序启动应急响应。

(3)当响应条件发生变化时,市防指及时调整响应等级。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部门和各旗市区防指启动或调整应急响应,应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响应等级相衔接,灾害主要影响地区应急响应等级不得低于市级。

5.1.3 应急响应基本要求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可依法宣布本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并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实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3)进入汛期和紧急抗旱期,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4)洪涝、干旱等灾害发生后,嫩江、额尔古纳河流域的防洪工程的抗洪抢险、排涝、抗旱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工作,由市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及指导工程所在地做好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由地方人民政府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组织实施。

(5)洪涝、干旱灾害发生后,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对跨区域发生的水旱灾害,或者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5.2 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2.1防汛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2.1.1 Ⅰ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1)据气象部门发布,过去48小时365体育投注7个及以上旗市区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2)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48小时365体育投注7个及以上旗市区将出现200毫米以上降雨。

(3)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布嫩江干流洪水红色预警。

(4)水文预报或实测海拉尔河干流牙克石水文站流量达到1730立方米/秒。

(5)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干流尼尔基控制断面流量达到7240立方米/秒。

(6)水文预报或实测伊敏河春汛期间(3-5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1050立方米/秒;夏汛期间(6-9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459立方米/秒。

(7)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

(8)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9)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

(10)大型水库红花尔基水利枢纽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

(11)其他需要启动I级响应的条件。

5.2.1.2 Ⅱ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Ⅱ级响应。

(1)据气象部门发布,过去48小时365体育投注6个及以上旗市区已经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2)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48小时365体育投注7个及以上旗市区将出现150毫米以上降雨。

(3)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布嫩江干流洪水橙色预警。

(4)水文预报或实测海拉尔河干流牙克石水文站流量达到1520立方米/秒。

(5)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干流尼尔基控制断面流量达到6360立方米/秒。

(6)水文预报或实测伊敏河春汛期间(3-5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785立方米/秒;夏汛期间(6-9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327立方米/秒。

(7)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

(8)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干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

(9)中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

(10)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5.2.1.3 Ⅲ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Ⅲ级响应。

(1)据气象部门发布,过去24小时365体育投注5个及以上旗市区已经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仍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

(2)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48小时365体育投注4个及以上旗市区将出现100毫米以上降雨。

(3)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布嫩江干流洪水黄色预警。

(4)水文预报或实测海拉尔河干流牙克石水文站流量达到1180立方米/秒。

(5)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干流尼尔基控制断面流量达到6000立方米/秒。

(6)水文预报或实测伊敏河春汛期间(3-5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591立方米/秒;夏汛期间(6-9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268立方米/秒。

(7)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

(8)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一条或以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

(9)小(1)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

(10)其他需要启动III级响应的条件。

5.2.1.4 Ⅳ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Ⅳ级响应。

(1)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计未来24小时365体育投注4个及以上旗市区将出现50毫米以上降雨,且有分散的超过100毫米的降雨。

(2)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发布嫩江干流洪水蓝色预警。

(3)水文预报或实测海拉尔河干流牙克石水文站流量达到1000立方米/秒。

(4)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干流尼尔基控制断面流量达到4000立方米/秒。

(5)水文预报或实测伊敏河春汛期间(3-5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403立方米/秒;夏汛期间(6-9月)控制断面流量达到208立方米/秒。

(6)水文预报或实测嫩江流域、额尔古纳河流域有1条或以上支流发生5年一遇的洪水。

(7)旗市区政府所在地防洪堤发生重大险情极可能漫溢或决口。

(8)小(2)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存在垮坝危险。

(9)其他需要启动IV级响应的条件。

5.2.2  抗旱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2.2.1 Ⅰ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Ⅰ级响应。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60%。

(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60%。

(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9%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15%以上。

(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30%;或5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城镇发生供水危机;

(5)其他需要启动Ⅰ级响应的条件。

5.2.2.2 Ⅱ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Ⅱ级响应。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40%。

(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40%。

(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7%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10-15%。

(4)365体育投注三分之一以上旗市区干旱缺水率超过20%;或3个用水人口10万人以上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

(5)其他需要启动Ⅱ级响应的条件。

5.2.2.3 Ⅲ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Ⅲ级响应。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20%。

(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20%。

(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5%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5-10%。

(4)5个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镇发生供水危机; 

(5)其他需要启动Ⅲ级响应的条件。

5.2.2.4 Ⅳ级响应条件

当预测、预报可能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会商研判后,视情况启动Ⅳ级响应。

(1)365体育投注农作物受旱面积超过总播种面积的10%。

(2)365体育投注草牧场受旱面积超过草牧场总面积的10%。

(3)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总人口3%以上、牲畜占总头数的2-5%。

(4)3个用水人口在5~10万人的城市发生供水危机;

(5)其他需要启动Ⅳ级响应的条件。

5.3 应急响应行动

5.3.1 Ⅰ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坐镇指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2)根据需要并报经市委、365体育投注主要领导同意,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紧急通知或总指挥令,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指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4)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或其指定的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坐镇指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24小时集中办公。

(5)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领的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6)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

(7)市水利局第一时间派出1名副局长带队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赴一线向指挥部提供技术支撑;增加值班人员,加密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做好重点工程调度工作。

(8)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24小时值班。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和水毁水文设施修复;财政部门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保障;市应急管理局要及时为灾区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资金和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提供运输保障,并按职责做好公路、铁路、桥梁的巡查防护和水毁抢修;如发生城市内涝,住建部门随时报告城市内涝情况和处置结果。城市管理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卫生部门及时派出医疗卫生专业防治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降雨区党委、政府果断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9)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工作。

(10)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工作。

(11)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投入抗洪抢险救灾,防汛抗旱形势进一步加重,由市人民政府请求就近部队支援。

(12)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对辖区河道内阻水严重的建筑、林木等进行清除。

5.3.2 Ⅱ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总指挥和副总指挥向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结,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工作专班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集中办公。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坐镇指挥,组织市防指全体成员和专家会商,滚动研判防汛形势,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组织动员部署,及时调度指挥。

(3)根据灾害发生情况,派出由相关市领导带领的防指前方指导组,赶赴抢险救援现场,指导督促地方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4)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

(5)市水利局第一时间派出1名副局长带队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赴一线向指挥部提供参谋意见;各有关单位要增加值班人员,做好汛情、旱情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6)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做好24小时值班工作。气象部门做好气象服务;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和水毁水文设施修复;市应急管理局为灾区调拨防汛抗旱物资,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资金和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并按职责做好公路、铁路、桥梁的巡查防护和水毁抢修;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做好城市涝水抽排、路面清障和供水、供气保障,维持城市正常运转;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强降雨区党委、政府视情况采取停工、停业、停课、停运等措施,加强对地下商城、地下停车场、下沉式隧道、易涝点等部位的管控,并封闭危险路段,实行交通管制。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7)相关旗市区的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灾救灾工作。相关旗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并派出工作组、专家组,全力做好抗洪抢险、抗旱工作。

(8)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9)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综合性救援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5.3.3 Ⅲ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宣传等部门会商,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防指,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总指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值班。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指参与联合值守。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加强防御工作通知,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4)市应急管理局应及时调动应急抢险队伍,到达抢险一线;根据灾情情况向受灾地区调拨抢险救灾物资;增加值班人员,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工情的发展变化;定期在相关媒体上报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情况。

(5)市水利局在24小时内派出1名副局长带领的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水文部门做好水情监测、洪水预报。

(6)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向自治区防指请调物资支持;铁路、交通、民航部门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住建部门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卫生部门派出医疗队伍赴灾区协助开展医疗救治。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7)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汛、旱情监视,加强洪水预测预报,做好相关工程调度,派出工作组和专家组到一线组织防汛抗旱工作。

(8)遭受洪涝和干旱的地区,各级责任人要上岗到位或驻点,动员部署防汛抗旱工作;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对水库(水闸)和堤防的巡查和防守,及时控制险情,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

(9)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部分兵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5.3.4 Ⅳ级响应行动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组织应急、水利、气象、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等部门会商,相关单位派员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参与联合值守。视频连线有关旗市区指挥机构进行动员部署,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汛情、旱情的监测和对防汛抗旱工作的指导。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防御工作通知,督促地方党委和政府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通知要求抓好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报市防指。

(3)相关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加强汛情、旱情监测,做好洪水预测预报,并将情况及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4)相关旗市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按照预案采取相应措施,并将防汛抗旱的工作情况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5)住房城乡建设局:督促、指导排水防涝应急处置工作。

(6)事发地的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投入抗洪抢险救灾或做好投入准备。

(7)抢险物资库24小时待命,抢险设施设备必须检修就绪。

5.4 不同灾害的应急响应措施

5.4.1河道洪水

(1)当河道水位超过警戒水位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批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专业和群众防汛队伍巡堤查险,严密布防,必要时动用军队、武警参加重要堤段、重点工程的防守或突击抢险。

(2)当河道洪水水位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应根据江河水情和洪水预报,按照规定的权限和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适时调度运用防洪工程,调节水库拦洪错峰,开启节制闸泄洪,清除河道阻水障碍物,临时抢护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3)在紧急情况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有关规定,旗县级以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行使相关权力,采取特殊措施,保障抗洪抢险的顺利实施。

5.4.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

(1)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大江大河干流堤防决口、水闸垮塌和水库垮坝等事件应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的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水利部门提供技术支撑。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并视情况抢筑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水利工程一般险情应由水利部门自行组织抢险抢修,遇重大险情可向防汛抗旱指挥部提出请求。

(3)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在适当时机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水利部门配合做好有关水利工程调度,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应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领导应立即带领专家赶赴现场指导。

5.4.3城市严重内涝灾害

(1)视情启动或升级应急响应。

(2)联系当地防指掌握现场情况。

(3)视情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

(4)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市政排水行业专家组进驻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做好技术支撑工作。水利局视情增派专家组。

(5)调动排水抢险车开展抽排水。

(6)协调公安、交通部门实施交通管制、疏导。

(7)协调供电部门及各用电单位加强其产权或管辖范围内供用电设施的安全管理,防止漏电事故。

(8)协调冲锋舟、消防救援力量参与人员转移救援。

5.4.4 山洪灾害

(1)山洪灾害应急处理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交通等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2)当山洪灾害易发区雨量观测点降雨量达到一定数量或观测山体变形有滑动趋势时,由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或有关部门及时发出警报,对紧急转移群众作出决策,如需转移时,应立即通知相关苏木乡镇、嘎查村、组按照预案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3)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应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幼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人员和警戒区人员,防止出现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的发生。

(4)发生山洪灾害后,若导致人员伤亡,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组织人员或抢险突击队紧急抢救,必要时向当地驻军、武警部队和上级人民政府请求救援。

(5)当发生山洪灾害时,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气象等有关部门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及时赶赴现场,加强观测,采取应急措施,防止造成更大损失。

(6)如山洪泥石流、滑坡体堵塞河道,当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召集有关部门、专家研究处理方案,尽快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发生更大的灾害。

5.4.5 干旱灾害

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四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措施,并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a.强化地方行政首长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b.指挥机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水利部门加强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c.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

d.水利、农牧业等有关部门要及时向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加强会商,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e.及时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f.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组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进行抗旱会商,研究部署抗旱工作。

c.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d.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e.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a.加强旱情监测,密切注视旱情发展情况,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b.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统一管理和调度。

c.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部署。

d.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轻度干旱。

a.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b.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c.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用水需求。

d.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5.4.6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当地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地表水、地下水的统一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有关部门加强对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城乡居民生活和重点单位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5.5 信息报送和处理

(1)信息实行分级上报或下传,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3)属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险情、灾情分别报送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可向市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上报。

(4)凡经本级政府或上级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采用和发布的水旱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5)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市委、365体育投注和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6)事发旗市区发生水旱灾害时,要立即到现场核实灾情,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按规定时限向上级防指报告,同时续报灾害的后续情况。严禁缓报、瞒报。各成员单位应予以支持配合并提供便利条件。

5.6 指挥和调度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前线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组织指挥有关单位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采取处置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领导,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7 抢险救灾

(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和专家咨询意见,深入分析,按照预案,研究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当地政府或上一级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3)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迅速调集当地资源和力量;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现场处置或救援工作。堤防、水库险情的抢护,应按事先制订的抢险预案进行,并由防汛抗洪抢险专业部队等实施。

(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5.8 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政府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当地政府和上级领导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对转移的群众,由当地人民政府负责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6)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必要时,事发地政府可紧急动员当地医疗机构在现场设立紧急救护所。

5.9 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水旱灾害后,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经当地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可通过当地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10 信息发布

(1)防汛抗旱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2)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3)地方信息发布:重点汛区、灾区和发生局部汛情的地方,其汛情、旱情及防汛抗旱动态等信息,由各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审核和发布;涉及水旱灾情的,由各地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审核和发布。

5.11 应急响应级别、类别转变

(1)根据水旱灾害形势发展,市防指按程序提高或降低应急响应级别,或转换应急响应类别。

(2)原应急响应级别或类别自动转入新启动的应急响应级别或类别。市防指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12 应急结束

(1)当洪水灾害、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或险情基本消除、供水基本解决时,事发地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视汛情旱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

(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抗旱期结束后,未使用的应当及时归还或入库储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它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事发地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协助当地政府进一步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任何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抗旱信息畅通的责任。

(2)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按照以公用通信网为主的原则,加快信息传输现代化建设,逐步实现对重要防洪工程的实时监测,确保信息及时畅通传输。防汛抗旱工程管理单位必须配备通信设施。

(3)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抗旱的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抗旱通信畅通。必要时,调度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4)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等媒体以及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2.1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历史上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出险的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长负责组织实施。

(2)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他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机械、抗旱设备、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6.2.2  应急队伍保障

(1)专家队伍保障

发生水旱灾害时,各级防指和相关单位应根据灾害种类和特点,选取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和技术人才,组成专家队伍,为抢险救援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2)防汛队伍

a.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驻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是抗洪抢险的重要力量。

b.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防汛专业抢险队和解放军组建的抗洪抢险专业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部队抢险队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和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c.调动应急救援队伍按应急管理局相关规定执行。

d.调动防汛机动抢险队程序。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调动;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由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批准;同级其他区域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管理的防汛机动抢险队,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向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提出调动申请,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协调调动。

e.调动部队参加抢险程序。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抢险救灾,需要军队参加的,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向驻地军队防汛抗旱指挥部军队成员单位提出申请,由驻地军队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紧急情况下,军队可边行动边报告,地方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申请手续。事发地人民政府提供必要的抢险器材和设备。申请调动部队参加抢险救灾的文件内容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地域和程度、采取的救灾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装备等。

(3)抗旱队伍

a.在抗旱期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力量投入抗旱救灾工作。

b.抗旱服务组织是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干旱时期应直接为受旱地区农民提供流动灌溉、生活用水,维修保养抗旱机具,提供抗旱信息和技术咨询等方面的服务。

c.情况紧急时,可申请动用应急救援队伍等力量进行抗旱救灾。

d.365体育投注已组建的抗旱服务队主要职能是不断提高自身科技水平,进一步扩大抗旱服务领域,在作好抗旱工作的同时还要在春播前进行旱情摸底调查,广泛宣传及培训农牧民群众提高抗旱知识和技术,对土壤进行测墒、报墒,掌握受旱面积和受旱程度,指导农牧民抓紧抢修机泵和喷灌设备,广辟水源,实现抗旱一条龙服务,为抗旱夺丰收和帮助解决人畜饮水困难发挥主力军作用。

6.2.3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渍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2.4 供水保障

供水管理部门应建立用水重点保障单位名单目录,优先保障机关、医院、学校、通信、石油化工和应急抢险等单位的用水需求;供水管理部门(供水企业)及时抢修受损的供水设施,提高供水保障能力。

6.2.5 油料保障

(1)石油供应单位应建立油料预置机制,指定应急保障供油联络人对接用油保障事宜。当应急响应启动或重大灾害气象、水文预警信号发布后,提前向可能受灾地区优先调运油料。

(2)抗灾救灾期间,石油供应单位应设立应急加油通道,对抢险救灾车辆及设备优先安排加油。

(3)紧急情况下,对急需用油但距加油站较远的受灾地区,石油供应单位应当安排运输工具及时运送油料。

6.2.6  交通运输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主要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旱救灾物资运输,负责群众安全转移所需地方车辆、负责大洪水、山洪灾害和干旱灾害时用于抢险、救灾车辆的及时调配。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无阻。

6.2.7 医疗保障

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区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2.8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6.2.9  应急资金、物资保障

(1)市财政根据水旱灾害程度、水毁工程情况,安排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防汛抗旱设施修复补助。

(2)市财政局要积极筹措抢险救灾应急资金,专项用防洪抢险救灾。

(3)防汛抗旱指挥机构、重点防洪工程管理单位以及受洪水威胁的其它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储备的有关工作。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4)市级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严重洪水灾害地区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严重洪涝灾害地区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5)地方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根据规范储备的防汛物资品种和数量,结合本地抗洪抢险的需要和具体情况,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确定。

(6)抗旱物资储备。市级储备的抗旱物资,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需要负责调用。

(7)市级防汛抗旱物资调拨程序。市级防汛抗旱物资的调用,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代储单位下达调令,地方组织运输。

(8)抗旱水源储备。严重缺水地区应当建立应急供水机制,建设应急供水备用水源。

6.2.10 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

(2)汛期或旱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3)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组成部门,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4)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在防汛抗旱的关键时刻,各级防汛抗旱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3  技术保障

(1)加强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究。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各级防汛抢险救灾信息的共享。

(2)建立工程数据库,实现重点地区的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会经济信息的快速查询。

(3)充分利用县级山洪灾害预警监测平台、中小河流水文自动监测采集系统,实现水情信息在30分钟内传到呼伦贝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6.4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1 公众信息交流

(1)汛情、旱情、工情、灾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由本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同志审批后,可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涉及部队参加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行动的宣传报道应符合国家和部队的关有程序及规定。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洪涝灾害、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及其它在365体育投注有重要影响的汛情、旱情,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发布;其它河流、水库发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山区发生暴雨山洪,造成较为严重影响;出现大范围的严重洪涝灾害、旱情,并呈发展趋势时,按分管权限,由本地区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发布汛情、旱情通报,以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参与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6.4.2  宣传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区域水旱灾害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避险救援、减灾救灾、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教育,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应对水旱灾害事件,提高全社会应对能力。

6.4.3  培训

(1)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骨干和防汛机动抢险队负责人的培训;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乡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负责人、防汛抢险技术人员和防汛机动抢险队骨干的培训。

(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4)部队的培训工作由部队根据需要统一安排,市和地方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4.4  演习

(1)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应急救援队伍防汛抢险队、抗旱服务队由各旗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建并直接指挥。紧急状态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有权调动各旗市急救队。应急救援队伍应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习,熟悉应急救援方案及技术。中国人民解放军及武警部队平时要预先建立快速反应机制,以便紧急事件发生时能及时赶赴现场展开应急救援行动。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开展本预案的应急演习。

7.善后工作

发生水旱灾害的地方人民政府要组织有关部门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1  救灾

(1)发生重大灾情时,灾区人民政府应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员参加救灾指挥部工作。

(2)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要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3)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4)当地政府应组织环保等部门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2  防汛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料消耗情况,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机构按照分级负责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7.3  水毁工程修复

(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应尽快修复,恢复防洪和抗旱工程功能。

(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  灾后重建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5  社会捐赠

鼓励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捐助社会救济资金和物资。

应急管理、民政部门和红十字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社会救济资金和捐赠资金、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各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和媒体公布捐赠救灾资金和物资使用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7.6  灾害保险

(1)鼓励企事业单位、个人积极参加保险;提倡和鼓励保险公司参与减灾保险。

(2)保险公司积极加强与政府合作,按规定开展理赔工作。

(3)各级人民政府支持巨灾保险的推广运用。

7.7  防汛抗旱工作评估总结

(1)灾害发生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组织行业专家、工作人员对本部门涉及的灾害进行调查、核实,分析主要致灾因子和指标,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总结在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编写典型案例;对灾害影响和后果进行评估。

(2)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应对本行业受灾及损失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分析,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8.附则 8.1 名词术语定义

(1)洪水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洪水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洪水后可能淹没的范围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量级洪水可能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风险图:是融合地理、社会经济信息、水资源特征信息,通过资料调查、水资源计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图形式直观反映某一地区发生干旱后可能影响的范围,用以分析和预评估不同干旱等级造成的风险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流域综合规划、防洪工程实际状况和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制定的防御河湖洪水(包括对特大洪水)、山洪灾害(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等方案的统称。

(4)抗旱预案:是在现有工程设施条件和抗旱能力下,针对不同等级、程度的干旱,而预先制定的对策和措施,是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门实施指挥决策的依据。

(5)抗旱服务组织:是由水利部门组建的事业性服务实体,以抗旱减灾为宗旨,围绕群众饮水安全、粮食用水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安全和生态环境用水安全开展抗旱服务工作。其业务工作受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领导和上一级抗旱服务组织的指导。国家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形式的抗旱社会化服务组织。

(6)主要河流:指365体育投注嫩江、额尔古纳河、阿伦河、雅鲁河、诺敏河、甘河、绰尔河、格尼河、海拉尔河、伊敏河等。

(7)洪涝灾害:因降雨、融雪、溃坝及风暴潮造成的洪水、渍涝灾害和由暴雨造成的山洪、泥石流等灾害。

(8)旱灾:因降水少、河流及其它水资源短缺,对农业生产、群众生活生产直接影响的旱情,以及旱情发生后给农业生产造成的旱灾损失。

(9)轻度干旱:365体育投注农业旱情指数、牧业旱情指数或农牧业综合旱情指数大于等于0.1、小于0.6,或者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在10%-15%。

(10)中度干旱: 全区农业旱情指数、牧业旱情指数或农牧业综合旱情指数大于等于0.6、小于1.2,或者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在15%-20%。

(11)严重干旱: 全区农业旱情指数、牧业旱情指数或农牧业综合旱情指数大于等于1.2、小于等于2.1,或者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在20%~30%。

(12)特大干旱: 全区农业旱情指数、牧业旱情指数或农牧业综合旱情指数大于等于2.1、小于等于4,或者因旱造成农村牧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当地总人口比例大于等于30%。 

(13)一般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5至10年一遇的洪水。

(14)较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10至20年一遇的洪水。

(15)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20至50年一遇的洪水。

(16)特大洪水:洪峰流量或洪量的重现期大于50年一遇的洪水。

(17)紧急防汛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规定,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并及时报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部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18)紧急抗旱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规定,当发生特大干旱,严重危及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并及时报告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在紧急抗旱期,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当组织动员行政区域内有关单位和个人投入抗旱工作,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需服从指挥,承担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分配的抗旱工作任务。

(19)警戒水位: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涨到河段内可能发生险情的水位,一般来说,有堤防的大江大河多取决于洪水普遍漫滩或重要堤段水浸堤脚的水位,是堤防险情可能逐渐增多时的水位。也就是各江河堤防需要处于防守戒备状态的水位。到达该水位时,堤防防汛进入重要时期,各地防汛部门要加强戒备,密切注意水情、工情、险情发展变化,做好防洪抢险人力、物力的准备,并要做好可能出现更高水位的准备工作。

(20)保证水位:堤防工程所能保证自身安全运行的水位。系指堤防设计水位或确保防汛安全上限水位。

8.2 预案管理与更新

(1)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组织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2)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每3年组织一次评估,视情况变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修订完善,修订后的预案按原程序报批和备案。

(3)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须根据本预案,编制本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或相关应急预案,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

(4)各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本预案,制订本地区及相关江河和重点工程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并报上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备案。

8.3 沟通与协作

积极向兄弟盟市学习防汛抗旱减灾工作的经验,进一步做好365体育投注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

8.4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抗洪抢险和抗旱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和抗旱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烈士;对防汛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国家《防洪法》《防汛条例》《公务员管理条例》和本省配套法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8.5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6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365体育投注办公厅关于印发呼伦贝尔市水旱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的通知》(呼政办发﹝2017﹞6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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