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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544W/202105-00001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其他 / 通知
名称: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工业园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文号: 呼工信园区字〔2021〕1号
成文日期: 2021-05-10 发布日期: 2021-05-10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工业园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10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旗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区工业园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内工信园区字〔202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政策宣传。各旗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及时将文件转发至各工业园区企业,采取入企走访、政企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媒体,对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行广泛宣传,促进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旗市区工信局、工业园区管委会要加强同当地人社部门沟通协作,本着“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高度,全力指导工业园区企业做好技能培训工作,认真做好驻园企业在用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的需求,组织本地区工业园区企业填报技能培训需求,将培训需求列入年度计划中。

三、申报程序。驻园企业职工培训由用工企业或企业委托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并以用工企业或企业委托的培训机构为主体向属地人社部门申报,受委托的培训机构原则上在呼伦贝尔市行政区域内。

四、定期调度。建立工业园区企业开展技能培训工作月报制度。请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于每月22日前,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报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电话:8105135,邮箱:jxw_yqb@sina.com)

 

附件:《关于做好全区工业园区企业职业技能提升工作的通知》(内工信园区字〔2021〕133号)

 

 

 

 

 

 

 呼伦贝尔市工业和信息化   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