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农牧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试行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质发〔2020〕354号)要求,为进一步推动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落实,强化生产者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市农牧局2021年2月底前,对365体育投注监管、执法、技术推广人员及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三大类主体开展“全覆盖”培训宣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委托第三方培训机构对14个旗市区进行逐一培训。
二、培训时间
培训时间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
三、培训内容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施方案及合格证开具相关事宜解读;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承诺事项解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处罚依据与存在问题等。
四、培训人员
各旗市区监管、执法、技术推广人员及食用农畜产品生产企业、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三大类主体。
五、有关要求
1.各旗市区需提供一名联络人员与培训机构进行沟通联络,确保365体育投注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工作顺利开展,并于2月5日前将联络人相关信息(详见附件)报送至市局监管科。
2.各旗市区按照当地培训人员数需提供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场地。
3请所有参会人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措施,做好有关核查、防护工作,培训期间佩戴口罩。如参会前14天内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驻留史和其他任何疑似情况的,不得参会。
联系人:萨茹拉,联系电话:0470-8248134
电子邮箱:hansarula0@163.com
附件:旗市区食用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培训联络人统计表
2021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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