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市区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关于公布补充调整第二批特需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内医保办字〔2020〕1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 呼伦贝尔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呼伦贝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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