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市水利局:
2020年12月22日,呼伦贝尔市水利局组织专家组对《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拉布达林四队山洪防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以下简称初设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额尔古纳市水利局、内蒙古恒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9人参加了审查。专家组对内蒙古恒源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初设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告编制人员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经专家组复查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及《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有关规定,现准予行政许可。
一、基本同意该《初设报告》的设计内容、方法、结论及建议,该《初设报告》可实施。
二、基本同意工程任务与规模。
工程任务为:防洪能力达到10年一遇设计洪水标准,保障行洪期拉布达林四队村居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规模为小型防洪工程,主要建筑物为5级。
三、基本同意工程布置方案。
排洪工程依地势从南向北布设排洪沟道,起始于南山坡下两条排洪沟,向北交会于四队村南端,合并为一条排洪沟后向北穿过村屯中部,排入根河。南山坡下东侧布设1#排洪沟,总长1.116km,在桩号0+423处与2#排洪沟汇合为一条排洪沟,然后穿过四队村中部,末端排入根河。1号排洪沟从上游至下游穿过5道过水路面和1座公路桥(s331省道)。南山坡下西侧布设2#排洪沟,总长0.529km,起点为双孔涵管桥,末端汇入1#排洪沟。
四、基本同意主要建筑物结构设计方案。
建筑物部分主要包括排洪沟断面结构、过水路面改建、S331公路桥维修及2号沟头涵管桥改建等内容。
五、基本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方案。
基本同意施工总布置方案,工程主要为土方、石方工程及少量的混凝土工程,需要布设临时道路2.5km。
同意工程施工总工期为4个月,主体工程施工期2.5个月。
六、基本同意工程建设征地内容。
工程占地包括排洪沟及附属建筑物占地。工程建设区面积为132.0亩,其中永久占地116.25亩,临时占地15.75亩。
七、基本同意环境保护设计内容。
八、基本同意水土保持设计内容。
水土流失防治目标执行建设类项目东北黑土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6.47hm2,其中项目建设区14.85hm2,直接影响区1.62hm2。
九、基本同意工程管理任务、管理职责、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等内容。管理范围为排洪沟挖方段沟顶线以外3m,填方段为堤顶坡脚外3m,保护范围为管理范围边界线以外3m。
十、基本同意概算编制的依据、原则和取费标准。
按2020年第2季度的价格水平计算,工程总投资674.56万元,其中:建筑工程514.82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20万元,临时工程34.49万元,独立费用54.08万元,基本预备费31.17万元。水土保持投资10万元,环境保护投资10万元。
附件:1、《概算审定表》
2、《呼伦贝尔市额尔古纳市拉布达林四队山洪防治工程初步设计报告技术审查意见》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呼伦贝尔市水利局办公室 2021年1月1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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