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花尔基林业局:
你局《红花尔基林业局关于处置六台公务用车的请示》(红林发〔2020〕1号)已收悉,经2020年12月28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第二十八次党组会议研究,同意处置,现批复如下:
一、车辆类型:
1、森林人越野车,车牌号:蒙E57198,型号为JF1SH51A,排气量为1994,车辆注册时间:2011年9月30日;
2、帕萨特轿车,车牌号:蒙E56257,型号为SVW7183MJI,排气量为1781,车辆注册时间:2007年3月15日;
3、森林人越野车,车牌号:蒙E57206,型号为JF1SH51A,排气量为1994,车辆注册时间:2011年9月30日;
4、别克商务车,车牌号:蒙E58405,型号为SGM6517GL8,车辆注册时间:2007年5月24日;
5、北京牌越野车,车牌号:蒙EF5101,型号为BJ2036CJE3,排气量为2693,车辆注册时间:2011年5月24日;
6、森林人越野车,车牌号:蒙E57201,型号为JE1SH51A,排气量为1994,车辆注册时间:2011年9月30日。
二、处置方式:拍卖
三、车辆处置要求:必须按照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处置程序操作,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评估后再进行拍卖,拍卖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的90%。
四、请严格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此批复。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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